内政部近日预告修正办法,就申请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份者,新设应符合对台湾国防安全有重大贡献等3条件。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21日表示,台湾身分非常珍贵,政府历来都是审慎的处理。此次内政部把这些条件再说得更明确一些,仅有具重大人道、国家安全或整体利益贡献者,政府才会允许丧失台湾身份者回来。
梁文杰21日主持陆委会例行记者会时表示,台湾的身份是很珍贵,之所以会失去台湾身份,大概不过就是几种状况,一种是他自愿,他自愿去大陆那边拿身份证,然后跟我们这边说他要自愿放弃,他举例,如曾经的一位歌手-千百惠就是如此。其他人则是被我方查到,被政府强迫放弃台湾身份,但不论你是哪种情况,台湾的身份是很珍贵的,要拿回台湾身份政府历来都是审慎的处理每个案件,台湾身份不是想拿就可拿,想丢就可丢。
基于此,梁文杰接著指,此次内政部把这些条件再说得更明确一点,即是民众若要拿回台湾身份要有特殊理由,如有特殊重大人道理由,或是对台湾的利益有重大贡献,或者是对台湾国家安全有重大价值等等,这样政府才会允许丧失台湾身份者回来,实际上这些条件也都是过去在审查要回复台湾人身分的一个标准,现在只是把它更明确化。
梁文杰补充,如果这些失去台湾身份人士当初已经自愿放弃台湾身份,那在台湾的法律架构里面,你就是大陆人士,虽然这些人士说要恢复台湾身份,但是实际上他们是用大陆人士的身分,因此想要重新想要取得台湾的身分,并非那么容易的,也不应该那么容易。
至于有媒体问及联电创办人曹兴诚复籍的例子,梁文杰则指,曹兴城的例子我不懂,新加坡籍重新拿回台湾籍,我们两岸条例不处理这个,可以去问内政部。
内政部近日预告「在台原有户籍大陆地区人民申请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许可办法」修正草案,适用对象指在台湾原设有户籍人民,因在大陆地区设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而丧失台湾身分者。该办法的修正无需经立法院通过。
修正草案新增第3条,申请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者,应有具体事证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对台湾国防安全、国际形象或社会安定有重大特殊贡献。二、有助于台湾整体利益。三、基于人道考量。
此前,陆委会17日晚间亦透过书面表示,虽然法令用语是「回复」,但实质上就是「中国大陆籍」要申请取得「台湾籍」。强调「台湾籍」非常可贵,不是想取得就能取得,尤其曾经主动放弃台湾籍的人,政府核发身分许可,必须有足昭公信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