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8 6 月

中国人大审议律师法修正草案 要求律师坚持党领导

中国近期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审议,规定律师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此表态,律师队伍在思想、政治、行动上要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日前召开的中国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律师法修正草案」。草案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根据中国律师网发布讯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7日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该会领导群说,该会坚定拥护、完全支持「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入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从业基本要求。

会议宣称,在中国司法部中共党组领导下,中国律师事业取得发展,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持续扩大,律师队伍日益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法律的意义,始终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还说,要以此次修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进一步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充分发挥港澳律师在涉外法治中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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