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为提升期货市场价格稳定性,并让交易人面对国际市场波动时有更完善的风险缓冲机制,自7月6日起,将「三阶段涨跌幅机制」扩大适用至国外成分证券ETF期货及选择权。期交所表示,新制上线后,可兼顾价格发现及价格稳定功能。
期交所指出,现行国外成分证券ETF期货及选择权采单一涨跌幅限制±15%,新制则在±15%的范围内,新增两层价格缓冲区间。也就是说,在市场价格波动小时,适用较小的涨跌幅限制,提供价格保护;当市场价格波动扩大且符合条件时,将放宽至下一阶段涨跌幅限制,于发挥价格稳定功效外同时兼具价格发现之弹性。
新制将依商品属性不同采取分流设计,国外股票型ETF期货及选择权因价格波动相对较大,适用±7%、±10%、±15%三阶段涨跌幅限制;国外债券型ETF期货及选择权因波动相对较小,适用±5%、±10%、±15%三阶段涨跌幅限制。
期交所表示,在触发方式上,主要观察最近月期货契约价格是否达到第一或第二阶段涨跌幅限制。若达到触发条件,市场将进入5分钟冷却期;冷却期间仍可交易,但维持原阶段涨跌幅限制。冷却期结束后,涨幅与跌幅将同步放宽至下一阶段。若距离收盘前5分钟才触发,则不再放宽,并维持原级距至收盘。
若夜盘已触发放宽,次日日盘将直接适用放宽后的级距。若最近月契约在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后,触发指标将由次近月契约替代。
期交所三阶段涨跌幅机制自2016年实施以来,已适用于国外股价指数期货、汇率期货、原油期货、黄金期货及选择权等商品,此次扩大适用至国外成分证券ETF期货及选择权,将有助于提升市场价格稳定度,让交易人于国际市场剧烈波动时,能在更有秩序的交易环境中进行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