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香港泛民主派初选案正在狱中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案,将于9月2日在高等法院答辩及宣判。
综合明报等港媒报导,黄之锋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控罪指出,黄之锋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在香港与香港立法会前议员、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及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设有2级刑罚,一般情况下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则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黄之锋在香港泛民主派初选案中选择认罪,被判4年8个月,连同其他案件的刑期,原来预计2027年出狱。
流亡海外的罗冠聪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悬红港币100万元通缉,指他涉嫌触犯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