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施行。在总部位於伦敦的维权组织「香港监察」主导下,全球总计54个海外社群和公民组织今天发表连署信,吁各国政府明确表态,中国国内法不具域外效力、无从管辖他国境内居民。
根据「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发布的公开信,参与连署的有海外香港人、维吾尔人、西藏人和台湾人团体。
公开信谴责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指出北京当局试图进一步向各族裔群体强加仅能由国家定义、仅容许单一标准的身分认同。
参与连署的团体特别提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20条,该条文要求父母与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引导未成年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观念」,且「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输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
尤其引发海外社群关注的是该法第63条,条文明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开信指出,这样的条文内容与2020年「香港国安法」和2024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互呼应,皆主张中国国内法的域外管辖效力,实际上是为追捕、恫吓、胁迫并强力噤声香港人等海外社群大开方便之门。
参与连署的团体提到,北京当局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引发多方反弹,例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多名美国国会议员,以及台湾的陆委会皆已表达关切。
连署信呼吁各国政府正式谴责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该法主张的域外效力,并明确表态该法对他国境内居民及他国公民不具管辖效力。
此外,连署信敦促各国立法机关修订法律,以强化各国法律对境内香港人等海外社群的保护机制,以防范并反制北京当局对相关社群与个人的跨境镇压。
参与连署的团体另吁请各国执法机关和国安单位积极调查可能与跨境镇压有关的事件,并提供安全、便利的通报管道。
连署信也呼吁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或平台持续追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情况,并常态性地提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