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5 12 月

大陸成都住宅區命名 禁用「中央」、「歐洲」等「誇張用語」

大陸四川成都市23日印發《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樓宇名稱批准管理辦法》,明確小區(指樓盤、住宅社區)名稱批准要求、命名、更名批准程序、監督管理等事項。管理辦法中,要求住宅區、樓宇要停用誇張用語,禁止使用「萬國」、「宇宙」、「天下」、「中央」、「歐洲」等刻意誇大的詞語。

陸媒「紅星新聞」24日報導,該管理辦法詳細規定了住宅區、樓宇命名的禁止性、限制性要求,包括「政治與文化底線」,如嚴禁使用損害國家主權、民族尊嚴、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穩定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詞語。

另外,禁止使用人名、外國地名及其簡稱;也禁止使用具有特定政治色彩的詞語、帝王稱謂、官銜、職位等詞語;原則上不得使用企業名稱、商標名稱,防止變相廣告和侵權;同時,也禁止使用「萬國」、「宇宙」、「天下」、「中央」、「歐洲」等刻意誇大的詞語;一般不得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等詞語,確需使用者,應有充分理由並嚴格稽核。

相關規定也提到,原則上不得使用外文音譯命名。確有必要使用時須說明原因,「並確保外文原意健康、中文名稱無不良含義且不產生歧義」,至於使用「世博」、「奧林匹克」等「國家明令保護的標語、文字」,須事先取得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

規定還要求,若要冠以成都市行政區劃名或區、片名者,實際位置應在該區域範圍內。同時,避免重名同音,並禁止通過簡單增減「大」、「新」、「成都」等字詞,而造成名稱混淆。

在用字規範上,要求名稱必須使用規範漢字,避免生僻字,停用繁體字、異體字、自造字、阿拉伯數字和標點符號;推行負面清單,明確建立住宅區、樓宇命名、更名負面清單制度,對清單內的名稱禁止或限制使用。清單外的名稱也需符合含義明確、健康、名實相符的原則。

四川成都天府新區的1處社區,示意照。(中新社資料照)
四川成都天府新區的1處社區,示意照。(中新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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