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光伏等產品出口退稅政策的公告。從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年底,電池產品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9%下調至6%;2027年1月1日起,電池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取消。
分析師認為,這項政策的公布,表面上減少對電池行業的出口補貼,實際上卻對解決電池產業「內卷」問題有更深遠的意義。大陸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領域,經歷了多年的過度競爭,在低價競爭、技術模仿加上過度依賴政策補貼,導致許多中小企業難以脫穎而出,技術創新動力不足。在此背景下,政策透過下調退稅率,進一步推動行業淘汰低階產能,轉向研發技術含量更高、附加值更強的產品。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大陸出口退稅制度自1985年4月1日起實施,電池類產品隨出口退稅體系同步適用。1994年增值稅稅制改革後,電池出口退稅按增值稅退(免)稅規則執行。2024年12月1日起,電池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9%,電池出口補貼自此正式進入退出階段。
上海有色網高級鋰電分析師楊玏表示,如果是客戶自提模式(電池出口大多採用此種方式),稅收壓力將轉移給下遊客戶。這一變化對於那些依賴大陸電池供應商的客戶而言,將直接增加產品的採購成本,進而影響整體利潤。在客戶承擔相關稅負後,他們可能會要求電池廠商降低產品價格,以彌補稅負上漲帶來的損失。
與客戶自提模式相比,電池廠自送海外的模式下,電池廠商需要承擔更高的稅收成本。因為他們不僅要承擔大陸的增值稅,還需要處理出口過程中的各類稅務問題。這代表電池廠商將面臨直接的成本壓力,可能影響利潤率和市場定價策略。
上海證券報報導,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表示,出口退稅政策最初是為了鼓勵行業發展,受技術不斷進步和規模擴大的影響,目前電池成本已經大幅下降,所以取消出口退稅政策相對比較合理。
業內人士認為,相較於組件,電池環節在過渡期內將面臨更大的經營策略調整壓力。短期內,企業可能更傾向於壓縮費用以應對6%的退稅率;長期看,隨著2027年退稅歸零,缺乏技術溢價的落後產能將加速被淘汰。電池環節的價格彈性與利潤波動預計將比元件環節更為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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