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文旅部去年1月17日宣布恢复上海、福建团客来台,但因我方政府强烈主张必须要经过「旅游小两会」先沟通旅游品质、公平性等问题,而陆方并未具体回应,导致两岸陷入旅游僵局,最新进展是,大陆文旅部近日发布了官版「赴台湾地区旅游合约范本」,以1万余字详细规范了陆客来台的消费机制等面向,似乎仍显示陆方愿意推动陆客来台湾本岛。
根据大陆文旅部官网,这份1月20日公布的文件全文为「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也就是「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约范本」,当中有7章、24条,全文1.1万余字,针对旅游合约的订定、双方权利义务、合约解除、违约责任等予以规范,并有保险、成团人数、退费日期计算、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
其中也明确规定,大陆旅客到台湾,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台湾地区有关规定」,「遵守台湾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对旅行社则要求「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此次相关合约范本的修订,总共有6份,除涉台旅游这份,还包含「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研学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5个范本。这些合约范本的旧版,几乎都是2013年至2014年发布,距今已有10余年。新版内容于3月31日起在全大陆推行使用。
而与2014年旧版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相较,这次新版的范本增加2,000字,条文总数则从25条调整为24条。新增的内容,对旅游者(旅客、消费者)有更细致的保障。
对于此次修订,大陆文旅部市场管理司发布的「政策解读」指出,近年来,随著旅游市场快速发展,原有合约示范文本难以适应市场需求,亟需修订完善。此次修订强化旅行社安全保障、明确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规则、进一步完善旅游者权益保障、加强个人资讯保护等。据官方称,修订工作广泛吸收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旅行社企业、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行业、法律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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