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2 6 月

港特首可认定刑事案涉国安 交保审讯按国安程序处理

香港政府日前建议订立国安附属法例,若特首发出证明书认定某刑事罪行涉及危害国安,该案件会以国安相关程序处理,包括交保门槛更高等。对于如何避免「一人说了算」的观感,特首李家超表示,每次都会审慎行事。

港府8日建议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立法)订立附属法例,列明特首有权发出证明书认定某刑事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该案件即属国安案件。

据明报等港媒近日报导,港府官员8日向立法会解释有关附属法例,综合官员及议员发言及举例,例如某人犯了偷窃罪,偷窃罪本身并非国安罪行,若特首发出证明书认定案件涉及国家安全,该案即属国安案件。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举例,劫狱本身非国安罪行,若特首发出证明书认定该行为涉及危害国安,该案件则成为国安罪行,分别在于会使用国安程序处理,例如由指定法官审理案件等。

律政司长林定国表示,订立附属法例是为国安法实施「带来更大确定性」,没有新增罪行或扩大权力。

对于附属法例中没有界定可被认定涉及国安的罪行范围,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理论上适用于所有罪行,不过「例如交通罪行,比较难想像涉及国安」。

港府8日才向立法会提出订立附属法例的建议,9日便把附属法例刊登宪报,即时生效,并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的案件。

李家超9日见媒体时,被问到初步评估会发出证明书次数、如何避免「一个人说了算」的观感时说,由特首发出证明书目的是「减少争拗」。特首有责任维护国安,很多涉国安的图谋者是「国家级高手」,因此相关敏感资料只有特首才可审阅,「每一次都会审慎行事」。

报导提到,港府9日将附属法例刊登宪报,适逢反送中运动爆发7周年。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表示,刊宪时机与反送中风波、七一回归等未必有关,暂不见内部或国际形势有迫切威胁,除非政府很快动用附例,「否则只能说政府按照工作时间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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