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单位认定车辆轮胎压到槽化线就算违规,不过法院判决却认定3/4车辆仍留在原车道未达到「跨越」的裁罚标准。交通部次长伍胜园今天允诺,跨越标准将找地方与警政单位检讨。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槽化线用以引导车辆驾驶人循指示之路线行驶,并禁止跨越。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表示,实务上如果民众车辆的一个轮胎压到槽化线,就会被认定「跨越」槽化线遭到警方开罚。
林俊宪以台南仁德为例,有100多件开罚案例,引发民怨,让台南市政府请警方暂停开罚。
林俊宪说,槽化线的「跨越」定义到底是什么?交通部跟警方认定只要压到就算,但过去花莲地方法院曾有判决认为,车辆仍有3/4在原车道,按照比例原则,尚无达到「跨越」槽化线程度,两者认知明显不一样。
林俊宪说,日本的槽化线叫做导流带,一般车辆是可以行驶在槽化线上,除非有明定禁止的才不得进入,台湾应该仿造日本,明定哪些是导流带,哪些是要禁止。
伍胜园指出,槽化线是引导车辆往正确的方向行进,以台南仁德的个案来说,会跟地方政府协调是否槽化线不要画得这么广,也将会与地方、警政单位检讨「跨越」槽化线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