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1 7 月

香港宏福苑大火 委员会报告指政府监管不足

香港大埔宏福苑去年底发生大火,导致168人死亡,负责调查这场惨剧的独立委员会今天表示,宏福苑维修承建商的欺骗行为直接导致火灾,要为大火负主要责任,但「政府监管不足也是责无旁贷」。

宏福苑大火于去年11月26日发生,当时正在进行大型维修的宏福苑,8幢大楼中有7幢被焚毁,造成168人死亡。事发后,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事件起因及相关事宜。

委员会自3月起举行听证会,今天进行最后一场,由委员会一方总结陈辞。

商业电台报导,委员会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表示,委员会的结论是,「火灾绝对可以防范,但无被防范,可以预见,但无被预见」。

他批评维修承建商「宏业」明知故犯,为了节省成本,一次又一次欺骗政府,视消防安全如无物,致使大火当天,几乎所有消防措施失效。与此同时,工程顾问「鸿毅」也没有做好把关工作。

据转述,杜淦堃又指政府各部门及机制存在很多问题,却并未被发现,包括现行制度倚赖承建商诚信、部门在巡查前预先通知、居民投诉后没有部门跟进。

他说,「并非说政府是始作俑者,但市民以为制度可保护他们,原来实际上有好大落差,有关政府部门要负上一部份责任。」

杜淦堃表示,「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监管到宏福苑的火警风险」,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屋宇署和消防处要负上责任。

他说,委员会的立场是,「大维修承建商的欺骗行为直接导致火灾,要为大火负上主要责任,但政府监管不足是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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