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7 12 月

后豐大橋女師命案…2人坐冤獄8年身心煎熬 刑事補償判賠2850萬

女教師陳琪瑄2002年墜落台中后豐大橋身亡,其男友王淇政、友人洪世緯被控殺人定讞入獄,2018年獲再審翻案今年終獲無罪確定;2人無端背負殺人污名身心煎熬,洪也說母親生病他不能在身邊,直言「是一輩子痛苦」。台中高分院判處刑事補償2人一共2850萬5000元,可覆審。

王淇政被控2002年12月7日凌晨1時許,在洪世緯陪同下到后豐大橋南下車道,與女友陳琪瑄見面談判,陳、王發生爭吵,檢方控訴王、洪合力將陳女丟下橋致死,2009年各被依殺人罪判15年、12年6月定讞。

經檢察總長2次提非常上訴,2018年台中高分院再審、再更一審、再更二審均判2人無罪,最高法院今年5月駁回檢方上訴,王、洪無罪確定,自2002年案發起,纏訟23年才獲得清白。

王、洪聲請刑事補償,主張警方當年未能即時調取監視器、草率繪製現場圖、檢察官未能夜間履勘,法院二審未為證據調查,援引第一審判決,審判程序空洞,加上法醫提出「死者不想死」的個人推測意見,逾越法醫專業有違鑒定人公正,以上均有公務員行為不當之處。

洪男表示,他2009年8月6日入監,至201年8月2月1日假釋出監,失去自由超過8年,失去和妻子相處時光,又不能照顧白血命的孩子,母親也無法看到他無罪確定就離世,更無端背負殺人罪污名,新聞報導讓他名譽受損,入獄也罹病。

洪也說,母親要他把官司平反,法院雖還他清白,但指指點點跟著他一輩子,母親生病時他不能在身邊,得上手銬、腳鐐到病榻前,直言「回想起來是一輩子的痛苦。」

王說,案發時他23歲,對於女友不幸逝世身受打擊,卻面臨殺人指控,人生精華時期失去自由近8年,至今年無罪確定時他已46歲,過程身心煎熬、無法盡孝,並認為「家人受的辛苦,比他受的苦還多。」

2的人辯護人也主張,司法23年訟累與檢察系統立場反覆,雖終獲無罪確定,但對2人巨大折磨,2人申請假釋時又面臨「要認罪換取自由,還是要堅持清白但持續遭監禁?」之掙扎,以上均應考量,主張損害以5000元折算1日,應補償1551萬元、1299萬5000元。

台中高分院查,本案承辦公務員難謂無不當之處,洪入獄時31歲,次子剛出生滿月,他獲釋已40歲,耗去人生最精華部分;王入獄時30歲,母親、手足多年頻繁接見,影響家庭生活,認定每日補償5000元適當,判准予刑事補償洪世緯1551萬元、王淇政1299萬5000元。

后豐大橋女師墜橋案,男友王淇政(右)、友人洪世緯(左)終獲無罪確定。圖/聯合報系...
后豐大橋女師墜橋案,男友王淇政(右)、友人洪世緯(左)終獲無罪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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