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华网负责人林株楠诈欺事件历时多年,艺术家刘国松以个人债权517万,换取林株楠继承人放弃相关权利的声明书,文化部今天颁发一等文化奖章予刘国松,感谢他助逾百名受害艺术家解除隐患。
在2011年、2015年、2016年时,林株楠分别以全球华人艺术网有限公司及财团法人锦江堂文教基金会名义提出「台湾百年艺术家传记系列电子书建置计划」、「台湾新锐艺术家特辑」出版计划申请文化部补助,以此诱使逾700多名艺术家签署逾越计划范围的同意书,诈欺取得不当授权及权利让与。
律师胡中玮今天于文化报召开记者会中说明,2014年时艺术家刘国松因遭诋毁,便与全华网展开有关诽谤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律师团队发现全华网上有517件非法上传的刘国松作品,于是便向台中地检署提起侵害著作权诉讼。
胡中玮说,当时林株楠向法院提出刘国松签署同意文书,且强调这份文件是「营业秘密」,不能给刘国松看,后来检察官便作出侵害著作权诉讼不起诉处分。2015年,刘国松再针对那517件作品提出民事诉讼,诉讼长达8年,最终确定刘国松签署同意书无效,且全华网及其负责人应赔偿新台币517万元。
在刘国松与全华网案件审理期间,也有越来越多艺术家因此发现自己恐怕签下形同「卖身契」的同意书,除个别找律师外,文化部也在接获消息后组成专案处理小组、成立受害人追踪通报窗口,并将全案依法移送检调侦办。
台北地方检察署于2019年8月起诉林株楠及业务员等人;台北地方法院于2024年12月宣判案件诈欺罪成立,但因林株楠于判决前死亡,法院依法以不受理结案,法院所扣得的艺术家授权书则未宣告没收,台北地方检察署及受害艺术家不服判决结果,2025年再提起上诉,全案正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刘国松女儿刘令徽今天说,在全部受害艺术家中仅父亲案件获得胜诉结果,其他艺术家签下的授权书未被法院没收,加上林株楠过世,最终无法收尾,好像有点遗憾,后来律师萧雄淋便来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拿债权向林株楠继承人交换所有受害艺术家签署同意书,「因为只有我爸爸胜诉,可以去帮大家。」
刘令徽说,听到能拯救所有受害艺术家,「我爸就说,那当然,赶快解决。」因为他们在缠讼8年期间也常常感到郁闷、焦虑,更愿意帮助所有人,「就像我爸常说一件坏事可以变成大家好事」。她也希望借此呼吁所有艺术家,著作权非常重要,希望能更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