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前,小邢向您提供了一份行賄買官名單,貪官未得到懲處。今天小邢打開微信卻發現這些犯罪份子以涉嫌「傳播謠言」為由,要求微信官方限制了我的朋友圈、群聊等功能。於公於私,這更讓小邢堅定了信念;經過小邢的努力,又查實了一名行賄買官者,現向您提供線索。


據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第五條:2008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李長根利用擔任信陽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呂某的請託,四次收受呂某共計23萬元人民幣,將呂某從商城縣公安局副局長逐步提拔為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政委、局長,並承諾繼續對呂某在工作上和職務晉陞上提供幫助。
經查證呂某是呂紅星,現任信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隊長。

據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第十三條:2008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李長根利用擔任信陽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劉某3的請託,在辦公室多次收受劉某3總計16萬元人民幣,將劉某3從固始縣公安局副局長逐漸提拔為信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政委、光山縣公安局政委、局長,並承諾繼續對劉某3在工作上和職務晉陞上提供幫助。
經查證劉某3是劉洋,現任息縣公安局局長。

據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第十六條:2011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李長根利用擔任信陽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時任商城縣公安局政委周某2的請託,在辦公室三次收受周某2共計14萬元人民幣,將周某2提拔為商城縣公安局局長。
經查證周某2是周從貴,現任羅山縣公安局長。

據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第三十條:2012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李長根利用擔任信陽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時任羅山縣公安局政委王某5的請託,兩次收受王某5共計3萬元人民幣,將王某5提拔為羅山縣公安局局長,並承諾以後在工作上和職務晉陞上為其提供幫助。
經查證王某5是王莉,現任信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
2012年9月,呂紅星任信陽市公安局老城分局(現併入浉河區)局長期間以涉嫌「敲詐勒索」將信陽維權人士郭海玲抓捕判二緩三,後上訴至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2014年8月,浉河區檢察院撤訴。
2016年11月21日,維權律師江天勇被捕,其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2年。2019年2月28日,江天勇律師刑滿出獄,返回信陽市羅山縣父母家中被信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長王莉等人軟禁,羅山縣公安局局長周從貴配合了該非法行為。
2021年4月20日,信陽市維權人士邢望力夫婦前往羅山縣看望維權律師江天勇,其後息縣公安局局長劉洋等人指令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治安中隊以涉嫌「尋釁滋事」將邢望力拘押在息縣看守所並禁止家屬了解案由。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推出「依法治國」的理念,根據以上事實,請您在大力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過程中,嚴查信陽市公安隊伍中這些通過行賄犯罪手段買官的害群之馬,還信陽800多萬鄉親父老一片青天。息縣公安局局長劉洋為此次調查做出「巨大貢獻」,小邢認為:」做人要有一顆『感恩』的心,依然建議法院方面在量刑方面對劉洋免除百分之十的刑罰,以此為鑒,鼓勵行賄買官者認罪自首,勉勵後者為官清正。「以上受害者若被失蹤、被精神病、被死亡等一切人身意外,皆由上述行賄買官者承擔責任。同時督促上述買官者停止犯罪,立即釋放河南信陽維權人士邢望力,還維權律師江天勇自由。
此致:
中國公安部長趙克志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