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河南駐馬店:「上蔡縣人民法院被指法官違規判決製造冤假錯案」市中院維持原判

一個判決書調離一個審判執行崗位;一個案件停止一個執行局副局長職務並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一個案件將違法違紀線索報送上蔡縣政法隊伍整頓辦公室,這個處理結果直指上蔡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畢某。

經材料顯示:畢某,男,漢族,1998年分配到上蔡縣法院工作,2000年入黨,先後任上蔡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2013年被任命為副科級審判員,2019年任上蔡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上蔡縣人民法院黨組:上法黨字【202128號文顯示為一個案件,畢某被投訴至上蔡縣人民法院,經黨組研究2021411日給予出具的處理文書,及2021627日上蔡縣人民法院關於劉某信訪處理答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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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緣由為:劉某反應上蔡縣法院法官畢某在辦理其與張某第三人河南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王某,焦某合夥協議糾紛一案中,存在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當事人申請調取證據,申請司法鑒定及會計審計等方面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辦案中使用提供車輛送達文書,接受委託訴訟代理人吃請等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上蔡縣法院給予處理意見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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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縣人民法院畢某等在上蔡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0)1722民初2473號作出駁回原告劉某的訴訟請求等判決結果。因此判決結果引發的一系列投訴,信訪事件,上蔡縣人民法院及黨組做出的上蔡縣法院針對畢某的處理。在上蔡縣引起不小的風波。僅僅一個加蓋公章的處理結果後續延伸的一連串問題,讓劉某更是迷惑不解。如此冤假錯案欲蓋彌彰為哪般?

耐人尋味的上訴:據劉某介紹鑒於判決結果違規事實等上蔡縣法院無法掩蓋,不願透露姓名的多位上蔡縣法院工作人員開始多方面協調運作。其中包括中院的蹊蹺上訴費用。該數萬費用是誰替劉某交的訴訟費用,該上訴資金不是小數,既然給予處理結果不是糾錯而是踢皮球玩太極把程序耍到了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法治甩鍋玩的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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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中院接到上訴材料後,劉某給中院辦案人員袁某打電話(有錄音為證),稱上蔡縣法院針對畢某關於其案件違規違紀內容處理結果告知中院辦案人員。並說明上蔡縣法院工作人員畢某存在程序違規違紀,意為判決結果不公。懇請中院辦案人員調取上蔡縣人民法院針對畢某違規違紀的處理結果。

然而河南省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1)豫17民終694號顯示:劉某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終審意味著:劉某予以保全的財產即將被轉移,劉某疑惑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

在上蔡縣法院及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當公權力受到公信力的挑釁,其個人行為在法院是否能背負代表公權力的行為責任?誰來監管天平傾斜並處理他們違紀違法行為?法院講的是依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老百姓要的僅僅是公平公正,關於上蔡縣法院畢某處理風波結果又是否會撕開一個法治窩案?持續關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