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朝陽劉女士多年舉報朝陽義利房產劉先生
剛立案成功就收到「死亡通知書」
「這就是朝陽市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宏偉恐嚇我的證據,是在我向公安局報案成功後,劉宏偉派人貼在我家門上的。」日前,聽聞到遼寧省第十二巡視組要到朝陽市開展專項巡視,一直在維權路上沒有止步的遼寧省朝陽市劉順利女士很憤慨,她從手機里亮出了自家大門上貼著的一張「死亡通知書」的照片,可以清晰地看到這張A4紙上列印著「劉順利,你不用躲,躲到哪我們都能找到你,想要你全家活,只有到光明分局撤案」的字樣。
劉順利提供的「死亡通知書」照片
據劉順利介紹,收到這份「死亡通知單」是2017年3月7日在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受理了她的報案之後。自己的「噩夢」開始於2011年11月,當時是購買劉宏偉的義利房地產開發公司建設的4000平米商品樓用以開辦賓館。劉宏偉以催收房款為由指派人以破壞水、電設施等惡劣手段頻繁騷擾,賓館於2013年被迫停止經營。劉順利一直在向公安機關報案維權。
朝陽市劉宏偉到底是什麼人?
企查查等平台顯示劉宏偉,擔任朝陽義利世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朝陽燕都國際酒店有限責任公司、朝陽燕京醫院有限責任公司 等股東, 擔任朝陽義利世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朝陽燕都國際酒店有限責任公司、朝陽燕京醫院有限責任公司等高管,擔任朝陽燕京醫院有限責任公司、朝陽鵬達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朝陽萬美建築門窗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根據工商記載,2018年5月8日,朝陽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變更為朝陽義利世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法人變更為李藝武,劉宏偉擔任執行董事,持有100%股權。
在百度搜索「朝陽市劉宏偉」,列出2021年12月30日某撰稿人采寫的《匠心築夢未來 傾情回饋社會》文章顯示,朝陽市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歷經二十年的發展現已成為集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屋租賃、酒店營銷、物業管理為一體的集團型企業。集團總部位於朝陽市燕都大廈 A 座 7 樓。朝陽市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他是一位遠見卓識的企業領導人,他帶領企業進入朝陽市經濟發展優秀企業的行列;他也是一個善心人,他認為「企業發展不能僅注重經濟效益,更要心繫社會民生,投身公益慈善事業」。他叫劉宏偉,朝陽市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他致富不忘桑梓情,為朝陽市百姓謀福利,幫助孤寡老人,學校捐贈都少不了他的名字,二十年如一日的助學幫困,用一顆真心秉承初心,用一份大愛彰顯社會擔當……歷年來為社會事業多次捐款,劉宏偉為朝陽市慈善事業做出巨大貢獻。
而同時,百度搜索中,劉宏偉這個名字出現在天津市第二人民檢察院轉發國務院法制辦主站的2012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2012]第1期一篇《宋勇受賄案》中,宋勇曾擔任中共遼寧省朝陽市市委書記,中共遼寧省朝陽市市委書記。文中表述:2003年至2008年,被告人宋勇利用擔任遼寧省朝陽市市長、中共遼寧省朝陽市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朝陽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宏偉(另案處理)的請託,為其公司在貸款、招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宋勇通過其妻崔雲虹收受劉宏偉給予的美元5萬元。
在北京大學紀檢監察網上,一篇《遼寧人大副主任宋勇收受地產商巨額賄賂落馬》的文章中也提到劉宏偉的名字:宋勇與多位房地產開發商關係密切。他案發後,與其最親密的朝陽華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孫躍武和朝陽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劉宏偉均被控制接受調查;義利公司在核心城區圈地400餘畝,事實上其註冊資本僅800萬元。義利公司董事長劉宏偉與宋勇關係甚好,曾在朝陽市參與多處繁華地段房地產開發。宋勇的妻子崔某在義利公司任副總經理;朝陽市總工會退休的秘書長李長春稱,「到宋勇、劉宏偉案發為止,義利一分錢補償未給。原工會大樓那塊地的1.2億元出售款,義利仍拖欠6000萬」; 因為朝陽北大街改造,村民土地和宅基地都被政府劃撥給開發商,2006年7月5日,開發商劉宏偉派推土機將房屋推倒。村民無處安身,搭大棚住一年多,才搬進開發商建成的安置房小區。「安置房以900元/平方米賣我們,但被拆房子補償最高才700元/平方米。」一位村民說。「安置房是豆腐渣工程。」一些回遷居民說。有的房子,住戶剛搬進去,地板就塌陷了一個洞,房間可以看到樓板開叉,牆壁裂縫可以塞進手指,「水泥不夠,一摳就掉一大片」。村民對補償金額和政府與開發商的各種黑幕不滿,多年上訪。
不止於此,劉宏偉還兩次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獄。根據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0]大東刑初字第721號)記載,劉宏偉於1986年8月因盜竊罪被遼寧省拆央視雙塔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1993年4月刑滿釋放;劉宏偉因犯逃稅罪,於2011年2月24日被瀋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刑期至2012年7月27日,實際執行2年6天,被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2年3月予以假釋。
劉順利連續多年向相關部門舉報維權,始終未果
「多年來一直在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經歷一直坎坷,朝陽市公安部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領導小組也都曾予以立案,但又離奇撤案,導致案件一直沒有結果。」劉順利憤恨地介紹了自己的慘痛經歷和維權過程。
自劉順利投資3000萬元人民幣購置了房產準備經營賓館生意之後,2013年6月她第一次受到侵害,劉宏偉指使手下二十餘人,以張貼虛假廣告、送達恐嚇信及停水、停電、停電梯、在賓館走廊內橫躺豎卧賴著等破壞手段,不讓劉順利經營。其後,劉順利向朝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報案,該局於2013年10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劉順利提供的有人在走廊橫躺阻攔賓館經營的照片
而後,舉報人劉順利又到該賓館所在地的公安機關一一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以下簡稱光明分局〉進行報案,該局派員到現場進行制止,被舉報人劉宏偉指使的人員仍繼續進行破壞。公安幹警在現場都不能制止劉宏偉指使的人員停止破壞活動。
舉報人經營的賓館停止經營後,舉報人不停的對劉宏偉等「黑惡犯罪集團」進行舉報、控告,但光明分局還是以各種理由不予立案。在舉報人無數次控告後,朝陽市公安局於2014年7月28日作出一份「刑事複核中止通知書」,決定待舉報人二審民事案件審結後,本機關將恢復該刑事複核案件的審理。此後,在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舉報人的民事案件二審終結後,劉順利又無數次找朝陽市公安局及光明分局,光明分局終於在2017年3月7日對劉宏偉破壞生產經營犯罪一案予以立案受理。
歷時近四年,這是當地公安部門第一次受理劉順利對所遭遇的惡意破壞經營的舉報
此後,光明分局委託朝陽市涉案物品價格中心評估作價,於2017年3月6日作出結論:「被舉報人劉宏偉等人給受害人的賓館造成的營業損失為712.8萬元(此為第一部分損失)。」2017年11月6日又對被舉報人劉宏偉指使的人員破壞的電路、供暖等設施所需的維修費用作出了評估結果:需要修費用34048元。
劉順利自己評估,這僅僅是部分損失,該賓館至今(2022年3月)已經停止經營九年時間,經濟損失至少要二千餘萬元。
然而,該光明分局對被舉報人劉宏偉等二十餘人沒有採取任何刑事強制措施,也沒有按照公安機關內部要求,沒有在公安內部網路上予以立案登記。
劉順利在此期間,遭受到了更嚴重的威脅,住宅門被貼上了「死亡威脅通知」和電話。然而,光明分局於2018年1月16日以沒有犯罪事實為由撤銷了案件。
劉順利認為,光明分局在承辦舉報人控告犯罪分子劉宏偉等二十餘人破壞生產經營、毀財犯罪一案時,在沒有作出評估做價結論前,光明分局就決定予以立案;評估做價結論作出後,應該說證據更加充分,反而撤銷案件了?這屬於典型的違法辦案,肆意篡改、踐踏法律,公開保護犯罪分子劉宏偉等人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自此,劉順利第一次維權成功的希望被打破了。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後,劉順利多次實名向朝陽市政法委、朝陽市公安局及朝陽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領導小組舉報以劉宏偉為首的「黑惡犯罪集團」一案,朝陽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領導小組迫於當時的形勢和壓力,對此案成立了8.28專案組,也予以了立案。隨著時間的推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稍有松馳後,朝陽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領導小組又將此案撤銷了。
劉順利維權成功的希望再一次被打破。
今年,聽聞到遼寧省第十二巡視組要到朝陽市做專項巡視,劉順利再次踏上了舉報劉宏偉的維權之路,她說:「烏雲遮日只能是片刻片時,相信黨和政府肯定會還正義於老百姓。」
多人準備向相關部門反映劉宏偉問題
王艷也有跟劉順利同樣的遭遇,她原本是朝陽艷麗酒店的老闆,可自從跟劉宏偉的義利房產公司進行了交易之後,自己的「噩夢」也頻繁上演。
據王艷說,2011年春季,她通過朋友介紹,購買了劉宏偉所有的朝陽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利公司)位於朝陽市雙塔區新華路三段二號「燕都大廈」B座2326層的商品樓,於2011年11月17日同義利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約定該樓房建築面積4703,54平方米,房屋總價款17,705,323元。合同簽訂後,王艷通過直接給付現金和在銀行貸款的方式,全部付清了購房款。
王艷購買後,經過裝修,開設賓館,於2013年3月試營業,而後辦理了營業執照。
王艷介紹,在經營過程中,劉宏偉見她的賓館生意興隆,強行參股。劉宏偉還進行恐嚇威脅,讓她就地不能經營。迫於無奈,她於2013年7月28日將賓館出租給劉宏偉經營,劉宏偉承諾每層每年租賃費40萬元,按月給付承租費。劉宏偉獲得舉報人的賓館經營權後,根本不履行給付相賃費義務,導致報案不能按期償還朝陽商業銀行貸款,銀行工作人員到舉報人處追債、不走,極案人找到劉宏偉索要租賃費用,找不到劉宏偉。在這種危難之際,王艷在無奈的情況下,劉宏偉以償還舉報人在朝陽商業銀行貸款餘額不足2000萬元的價格和條件,強行購買王艷的賓館,並於2013年10月28日簽訂了解除購買商品房的合同,就這樣王艷的賓館被劉宏偉給強取豪奪。
王艷稱,自己在2012年7月22日還承租了被控告人劉宏偉5、6、7、8、9、13層樓房,用於開設游泳館、飯店、歌廳和賓館,年總承包費470萬元。王艷在給付了承包費後,開始培訓服務人員、購買桌椅等各種設施。
王艷說,劉宏偉僅將面積最小的7層游泳館交付給自己,其餘樓房未交付給她。舉報人將劉宏偉交付給的7層樓房開辦游泳館,劉宏偉見生意興旺,指令手下的工作人員,採取不間斷的停水、斷電、張貼虛假廣告等措施,使得游泳館的信譽逐漸下滑,顧客減少、退卡,游泳館出現虧損,劉宏偉見狀後,威脅她,再不交出遊泳館,就讓她天天沒有收入,白養活工作人員,就這樣王艷也只好被迫按劉宏偉的意見,把游泳館交給劉宏偉。
王艷痛苦地說,自與劉宏偉發生上述買賣、承包、承租關係後,劉宏偉以自已或公司之名,致使手下人員,利用各種強迫手段,強迫自己交出了游泳館、賓館,造成了直接損失達5000餘萬元。」
據王艷介紹,自己也是多次向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反映,也曾立案成功,但至今也是沒有結果。
此外,來自朝陽市義美家園小區的伏際武、王勤、王秀峰等7個代表人拿出舉證材料,證明朝陽市義利開發公司在開發「義美家園小區」時,在劉宏偉直接組織、領導、指揮下,公然違反法律規定,開展強拆、強建、強買、強賣活動。
據他們介紹,劉宏偉和所屬的義利公司同時還私自改變規劃,增加建築面積,給該小區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救護車不能進出;沒有物業管理,亂搭、亂建、亂放,導致失火多次;利用與購房戶、拆遷戶存在的合同關係,採取虛構事實方式方法,騙取購房者人民幣數千萬元,敲詐購房者人民幣數千萬元,其行為完全構成非法經營犯罪、合同詐騙犯罪、敲詐勒索犯罪。
小區業主代表說明現實情況與規劃明顯不同
他們表示,劉宏偉通過犯罪手段,獲取了巨額利益,這種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平、公正的經營秩序,同時導致了腐敗的滋生,更加嚴重的破壞了黨風、政風、民風,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營商環境、投資環境、法制環境,是最大的破壞營商環境的組織者和實施者。期望相關組織能夠依法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