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4年11月4日,本網獲悉獲刑4年的廣東深圳法輪功學員黃濡紅的案情及簡介,現在通報如下:
黃濡紅:廣東深圳法輪功學員,男,1959年6月出生,2024年65歲。原籍廣東省揭陽市普寧縣,家住深圳市羅湖區。他於一九九六年九月開始修鍊法輪功。
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黃濡紅因堅持修鍊法輪功,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抄家、抓捕等迫害。2007年,黃濡紅被送至深圳市第二勞教所勞教2年。2017年,黃濡紅又遭抓捕,後被判刑3年6個月,罰款一萬元,被關押在韶關北江監獄迫害。2020年8月黃濡紅獲釋回家。
黃濡紅2023年9月19日在廣州被番禺區公安分局抓捕並抄家,被關押到番禺區看守所。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2024年10月29日,他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判刑4年,被罰金五千元。刑期至:202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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