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20日,本網獲悉:2025年8月19日是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判刑4年6個月的“廈門公民聚會案”當事人、人權捍衛者張忠順58歲生日,其在獄中度過了自己58歲的生日。張忠順因參與廈門聚會,2024年被判刑4年6個月;目前在山東省濟滕監獄服刑。
張忠順簡介:1967年8月19日生,山東省蓬萊市人,人權捍衛者、復旦大學–香港大學IMBA畢業,煙台大學前教師,獨立思想者,“12·13廈門聚會案”當事人。
2007年在煙台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任教期間,因在課堂上講授《公共倫理學》時引用1989年六四事件視頻,被學生家長舉報,當年8月24日被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警方秘密抓捕,家被查抄,8月28日,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並被送至濟南武警總醫院(濟南新康監獄)關押;2007年9月30日,被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逮捕,關押於煙台市看守所;2008年2月28日,被煙台市萊山區法院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上訴後煙台市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同年8月12日被送山東省監獄服刑;2010年2月出獄,3月即被煙台大學開除公職,所住房子被強拆。
2019年12月上旬,許志永、丁家喜等20余名維權律師和人權捍衛者在廈門聚會,張忠順是參加者之一。為此,他於2019年12月26日被中共當局“12.13專案組”以“顛覆國家政權”為名監視居住,近半年後獲釋。
此後,因為給許志永、丁家喜的辯護律師出具證言,2022年9月23日,張忠順第二次被山東煙台警方以同案同罪名監視居住,其住所再次遭到搜查。2023年1月9日,張忠順被轉押到山東臨沂市臨沭縣看守所刑事拘留;2024年4月被臨沂中級法院秘密開庭審理,法院事前未通知家屬。2024年11月被山東臨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判刑4年6個月。2024年12月被收押進山東省濟滕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