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山西臨汾金燈堂教會教案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辯護律師對臨汾中院法院提出控告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818日,本網獲悉:2025815日上午九點,臨汾金燈堂教會二審宣判維持原判。李雙平辯護律師趙青山、趙國愛辯護律師王勝生對二審臨汾中院法院法官史曉鵬等人提出控告。

山西臨汾金燈堂教會教案一審除楊榮麗師母獲刑15年,王曉光牧師獲刑97個月外,另外9人獲刑如下:

1,李雙平弟兄,詐騙罪,有期徒刑9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刑期自2021822日起至20301021日止。)

2,李琴姊妹,詐騙罪,有期徒刑5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因李琴姊妹20211020日被取保候審,具體刑期到期日期還需要再計算。)

3,霍壯平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刑期自2021101日起至2027228日止。)

4,趙國愛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刑期自2021822日起至20261221日止。)

5,馮俊英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因李琴姊妹20211125日被取保候審,具體刑期到期日期還需要再計算。)

6,董勇勇弟兄,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刑期自2021823日起至2025722日止。)

7,楊紅珍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9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20211125日被取保候審。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8,王仙風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6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211122日被取保候審。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9,陳青蘭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2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山西臨汾金燈堂教會教案的審理法院存在許多違法問題,辯護人對此提出了控告。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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