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18日,本網獲悉:2025年8月15日上午九點,臨汾金燈堂教會二審宣判維持原判。李雙平辯護律師趙青山、趙國愛辯護律師王勝生對二審臨汾中院法院法官史曉鵬等人提出控告。
山西臨汾金燈堂教會教案一審除楊榮麗師母獲刑15年,王曉光牧師獲刑9年7個月外,另外9人獲刑如下:
1,李雙平弟兄,詐騙罪,有期徒刑9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刑期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30年10月21日止。)
2,李琴姊妹,詐騙罪,有期徒刑5年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因李琴姊妹2021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審,具體刑期到期日期還需要再計算。)
3,霍壯平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刑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4,趙國愛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刑期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12月21日止。)
5,馮俊英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因李琴姊妹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審,具體刑期到期日期還需要再計算。)
6,董勇勇弟兄,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刑期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
7,楊紅珍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審。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8,王仙風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21年11月22日被取保候審。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9,陳青蘭姊妹,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山西臨汾金燈堂教會教案的審理法院存在許多違法問題,辯護人對此提出了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