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17日,本網獲悉:今天是獲刑12年的丁家喜律師的58歲生日,他將在湖北省江北監獄度過其生日。
丁家喜律師妻子羅勝春今天寫道:“願家喜在放風的權利,打親情電話的權利,看牙的權利,收到友人來信的權利被剝奪或侵犯的江北監獄裡,生日快樂!”
丁家喜是於2019年12月26日被抓捕,2023年4月10日被以 顛覆國家政權罪
判刑12年,目前在湖北省江北監獄服刑。
丁家喜簡介:1967年8月17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前瀋陽航空工業總公司、北京航空工業總公司工程師,曾任職北京律師協會企業重組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員會委員,北航創業家協會秘書長,中關村國際孵化軟體協會法律委員會主任等,原德鴻律師事務所主任,著名人權律師,北京新公民運動的組織者和協調人之一,中國在押政治犯。
自2010年起,曾因積极參与推動“隨遷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權活動,2012年12月9日,又與許志永、孫含會、王永紅等人發表致新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等中共高層領導人公開信,要求包括習近平在內的205名中國部級以上官員率先財產公示,並廣泛徵集公民聯署超過八千餘人。這些活動觸動了中共脆弱敏感的神經,遂於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會”罪刑事拘留,關押於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3年5月21日和11月4日,北京警方又先後將其罪名改換為“尋釁滋事罪”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2014年1月27日,被北京當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開庭審案,但鑒於法院在審判中出現嚴重違法現象,對案件結果明顯不利,故其不得不當庭宣布解除對辯護律師的委託,迫使法院只得宣布休庭,擇日宣判;2014年4月18日,經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再次重審,終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後送往天津市茶淀站前進監獄服刑;2016年10月16日,刑滿釋放;
2019年12月,又因參加一次有多名各地異見人士在福建省廈門市舉辦的私人聚會(後被當局稱為“廈門聚會案”),同年12月26日,遂被山東警方從友人家中帶走,後被煙台市警方以“廈門聚會案”主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20年6月19日,又被臨沂市臨沭縣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2021年8月5日,其案被臨沂市檢察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提起公訴,並移送至臨沂市中級法院審判;據悉,密押期間,曾慘遭酷刑折磨,如連續73 天被剝奪睡眠、連續8天被“坐老虎凳”(一種極端酷刑)、6個月受只有噪音和24小時照射日光燈虐待、長期不讓洗澡和刷牙、甚至用餐權被剝奪等。2023年4月10日,被中共當局判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刑期至2032年3月21日。此前被羈押于山東省臨沭縣看守所。其不服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現已轉監至湖北江北監獄。江北監獄位於湖北省荊州市江陵縣江北大道228號 郵編434110 電話0716-4781198。其獄中權利持續被侵犯和剝奪。
對丁家喜的獄中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