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13日,本網獲悉:2025年2月24日被烏魯木齊市文旅局以“擅自攝製電影”處罰的內地藝術工作者郭珍明已向烏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郭珍明的拍攝內容因為涉及紀錄新疆維吾爾族民間音樂和文化而遭到新疆當局的大肆調查、嚴厲處罰和網路封鎖。郭珍明被烏魯木齊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認定“擅自攝製電影”,擬罰款七萬五千元並沒收全部設備與素材。該案已成為2017年《電影產業促進法》施行以來,中國首例因“個人拍攝”觸法被處罰的案例,引發法律界與文化界的廣泛爭議。
郭珍明:藝術創作者,2025年新疆當局炮製的“擅自攝製電影案”受害人。1980年生,湖南邵陽人,當代藝術領域的多棲從業者,兼具藝術家、策展人與教育工作者身份。2003年畢業於湖南師範大學中文系,2007年獲得雲南大學美術學碩士學位。2007年至2009年擔任新疆藝術學院美術系講師。2010年辭職後,以自由職業者身份活躍於北京與烏魯木齊兩地,從事藝術創作、攝影及策展工作。
郭珍明因曾關注“鐵鏈女事件”及“白紙運動”而多次遭當局壓制,並在2023年11月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他這次被新疆文化部門處罰,引發文化界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