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獲刑13年的著名民運人士秦永敏將在獄中度過72歲生日 至今已坐中共牢獄32年7個月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89日,本網獲悉:2025811日是獲刑13年的著名民運人士秦永敏先生的72歲生日,至今已坐中共牢獄327個月。

2018711日秦永敏再次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3年,這是他第四次被判刑,刑期累計35年。

秦永敏:1953811日出生,湖北省鄂州市籍人,早年為湖北省武漢鋼鐵公司冷軋廠職工,著名民間政治學者、自由撰稿人,中國民主黨湖北省黨部重要創始人,“中國人權觀察”(註冊中)董事長、“玫瑰中國團隊”負責人,著名人權活動家,中國在押政治犯。

1970年以來,累計22余年被中共當局非法抓捕、拘禁45次,人稱“中國的良心”;1976年、1978年,曾因參與“四五”運動和獨立發起武漢市民主牆運動,創辦民主專刊《鐘聲》、參與推動中華全國民刊協會的問世而被當局關注和不滿;1981年,曾因創辦刊物,持續積極探索中國民主政黨創建之路而被當局非法綁架,19823月,與全國10余名民主牆運動領袖一起被當局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19894月,刑滿出獄。

1993年,曾就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發表不同意見,“反對北京申辦奧運”,並在北京舉行國際記者會,和中國奧申委負責人吳重遠進行公開辯論,引起當局極度不滿;19931114日,曾因在北京起草、發起《和平憲章》運動,提出“全民和解,人權至上,良性互動,和平轉型”的戰略思路,而被武漢市警方抓捕,並處以勞動教養2年;19976月,曾積極創建“中國人權觀察”組織,自任主席,並從19983月—1999年向國際社會發布中國人權信息450余篇;19989月,曾因積極組建中國民主黨湖北省黨部並任發言人,而被武漢市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後被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在湖北省漢陽監獄服刑;20101129日,刑滿出獄。

2011年,曾因恢復“中國人權觀察”工作,發布200余篇人權信息稿,並發起多次救助政治受難者活動(含劉曉波、王炳章、李旺陽、高智晟、劉本琦、曹順利等),而再遭當局嚴酷打壓,不到一年竟被25次傳喚、10余次行政拘留和非法拘禁、10余次抄家;2013年,曾與維權公民劉興聯、潘露等人組建網路通道“玫瑰中國團隊”,提出16字服務宗旨“全民和解、人權至上、良性互動、和平轉型”,同時連續發文致中共新任總書記習近平公開信,建議中共啟動朝野對話機制,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推行和平轉型,實現民主憲政,並呼籲在全國範圍內推進建設性反對派的大聯合,而再遭強力打壓;201312月,在其取道河南處理私事,欲前往北京繼續申請註冊事宜時,被武漢市青山區警方綁架回武漢,並處行政拘留9天,此後被嚴密看管,不許離開武漢;20141月,曾再次與百餘名創辦人共同發起和正式申請註冊“中國人權觀察”,並任首屆理事長,但至20157月,該組織註冊均被北京民政部以各種理由拒絕。

201519日,其被武漢市國保及青山區新溝橋派出所警方再度抓捕,罪由是“接受外媒採訪及寫文章過多”,其妻亦於同天被帶走,自此失聯;20158月,其被湖北省武漢市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定地點監視居住;2016617日,再次被武漢市檢察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2018511日上午開庭,2018512日上午結束。

秦永敏案終於於2018711日上午在武漢中級法院三號審判庭公開宣判。秦永敏被以顛覆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其不服上訴,後經武漢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28120日。

此前被羈押於武漢市第二看守所,秘密代號701。目前在湖北省潛江廣華監獄第十監區服刑。

文章來源:維權網

發表回復

您的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