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遭刑事拘留的阜陽麥種歸正教會張森牧師之妻徐超師母的代禱信

弟兄姐妹平安:

我是阜陽麥種歸正教會張森牧師的妻子徐超,我丈夫於202579日因信仰的緣故被刑事拘留。

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請問我們信耶穌基督何罪之有?

雖然憲法如此規定,但我們作為基督徒,卻從2021年以來一直遭到宗教迫害,我們教會被取締,向政府部門申訴,材料卻被拒收。這四年來我們家庭不斷被驅趕、騷擾、污衊、威脅和跟蹤。我們家門口被裝監控,我們的電動車和汽車被裝定位器,甚至我們的電腦和手機上也被安裝定位和監聽……

到底是誰在違法?

我的孩子問我:媽媽,警察為什麼不讓我們聚會?為什麼打爸爸?為什麼把爸爸關起來?警察不是保護我們的嗎?我不知道怎麼回復他們的問題。孩子們想念爸爸,在長期的逼迫中也導致我的孩子身心靈都收到嚴重摧殘!

20243月,阜陽市穎州區腰庄社區人員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拿走我家門口的安防設備。請問這是什麼行為?當我報警並提供了監控證據,最終警員回復我:上面領導說這是辦案需求。

請問社區有什麼權利辦案?辦案就可以違法嗎?辦案違法就可以不用接受法律的制裁嗎?

今年7月他們私自斷我家的電,導致我們家冰箱里的物品全都變質。又在我家門口安裝監控,請問誰給他們權利這麼做?因為有後台撐腰就可以公然違法嗎?法律難道只是針對老百姓,對上述人員的行為就失效了嗎?

20243月我丈夫被行政拘留15天,事由是:禱告沒有報備。

我們是基督徒,禱告是我們每天都會做的事情,是我們的權利。我們可以隨處禱告,隨時禱告。請問哪一條法律說基督徒禱告需要報備?

20257月我的丈夫又被刑事拘留,不知道還會有什麼可笑的事由?!請弟兄姐妹為我們切切代禱,求主的公義和榮耀在我們教會,在我丈夫身上,在這個案件中彰顯!

我們雖然弱小,很榮幸上帝將這聚光燈聚焦在我們身上,讓我們好像一台戲,演給天使和世人觀看,聖經說我們是光明之子,我們雖然微小,但我們有責任在黑暗中發光作鹽!求主使用我們榮耀祂的名!

我仰望那位為我降生馬槽、為我走上十架、為我死里復活的主,每天在祂的恩典中嘆息、哭泣和被安慰。祂是那位使萬事互相效力的主,願主的旨意成就在我丈夫身上,也成就在我和孩子們身上。

【詩27:13】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

謝謝弟兄姐妹用禱告托住我們。

主內:徐超

202584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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