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維權網:中國政策法律法規解讀(2025年7月)(第十一期)

編者按:中共中央雖然發布了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但是,在一黨專政、司法不獨立、新聞言論不自由的大環境之下,冤假錯案依然會層出不窮,倘若希望翻轉,也是難於上青天。尤其是政治敏感案件,更無翻轉可能。

在網路新聞言論空間異常狹窄的情況下,中央網信辦依然“為賦新詞強說愁”般地隔三差五部署開展專項行動,以顯示自己的存在。一個月內,就發起兩大專項行動,美其名曰:凈化未成年人網路環境和整治自媒體不實信息,但是實際上,可能依然是以此為名,行打擊敏感內容和敢言賬號之實。

《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可喜的是,沒有強制所有網民申領網號、網證,但是,不排除在今後大力宣揚其正面作用,從而實現起草該法案時的目標:全民申領。

在中國,殯葬行業是政府壟斷行業,為了斂財,各地的殯葬服務可謂亂象叢生,天價骨灰盒、天價墓地等等不一而足,讓人大跌眼鏡。民政部雖然發布了關於《殯儀接待服務規範》等十項推薦性行業標準的公告,但效果如何仍待觀察。

市場監管總局批准發布首個校園配餐服務管理國家標準,為了校園餐而制定專門的國家標準,是對此前《食品安全法》的極度諷刺,因為只需要嚴格踐行這一法律,就足以保障校園餐的安全,除非需要提高校園餐的規格。由於官商勾結、腐敗盛行,這一文件出台過後,可以斷言還會出現校園食品安全事故。

本期目錄

一、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

二、中央網信辦部署開展“清朗·2025年暑期未成年人網路環境整治”專項行動

三、《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四、民政部發布關於發布《殯儀接待服務規範》等十項推薦性行業標準的公告

五、市場監管總局批准發布首個校園配餐服務管理國家標準

六、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農村公路條例》

七、中央網信辦部署開展“清朗·整治‘自媒體’發布不實信息”專項行動

 

一、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

714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通過新華社正式發布。該文件從堅持和加強黨對審判工作的領導、以嚴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審判工作支撐保障等多方面作出部署,宣稱旨在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提供司法助力。其中涵蓋依法嚴懲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經濟秩序等犯罪行為,完善產權、金融、知識產權等多領域審判工作,加強民生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推進司法公開與改革等內容,致力於全方位提升審判工作質量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詳情請見:

http://www.news.cn/politics/zywj/20250714/b9dc144a7e4149f58a72728b1aa5e0ca/c.html

評析:從上述文件的全文觀察,其定稿於28日,距離如今公開發布有5個多月時間。意見不同於法律,無需經過嚴格的程序審核通過,為何要遲遲公布,這裡面或許存在高層之間或者法律權威人士之間的博弈。

中國的各級法院均美其名曰“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關,肩負著懲罰犯罪、保護民眾、定分止爭、維護公正的重任。倘若在法治社會或者法治時代,出台這樣的文件意義重大。但是,眾所周知的是,中國的法院受命於黨和政府,在一些政治或者經濟敏感案件上,從來都不具備獨立性。

在一些官方解讀當中,盛讚該文件的意義在於:確保審判公正,維護基本人權、保障訴訟權利,體現人權關懷、助力罪犯改造,促進社會融合、加強民生保障,增進民生福祉。事實上,這些精神早就應該落實,但是,為何在改革開放過後這麼久仍需重新強調?顯然,是因為這些方面做得還遠遠不夠。

因為大量犯罪記錄導致的社會歧視問題凸顯,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可避免對犯罪人施加超出其責任範圍的“過度標籤化”,該文件如果加以落實,或許能讓刑滿釋放人員能更好地融入社會,重新開始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有利於其人格尊嚴的恢復和再社會化,減少社會矛盾。當然,對於政治犯,即便民眾不對其“標籤化”,官方也會對其“標籤化”,所以,這一亮點其實也非普適,而是因人而異。

官方文件,向來都是冠冕堂皇、天花亂墜,但是,因為一黨專政,所以,一切還是會以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以及社會穩定為核心要務,以至於民權被踐踏,冤假錯案層出不窮。即便上述文件內容再受歡迎,但是,要真正落實仍無可能。在非敏感案件上,或許能有所促進,但在敏感案件上則會一如既往,讓蒙冤受屈者求告無門。

二、中央網信辦部署開展“清朗·2025年暑期未成年人網路環境整治”專項行動

715日,中央網信辦印發通知,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為期2個月的“清朗·2025年暑期未成年人網路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官方稱此次行動旨在強化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營造良好網路環境,進一步拓展治理深度和範圍。一方面,持續深入整治網上危害和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問題亂象,嚴肅查處涉暴力迷信、淫穢色情、引誘自殺自殘、侵害未成年人隱私等違法信息,全面清理低俗庸俗、炫富拜金、極端情緒等不良內容。另一方面,做好四方面問題整治,包括打擊以未成年人為對象實施的網路侵害行為,整治隱蔽傳播違法不良信息、誘導參與線下危險活動,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形象牟利的行為。同時,還將重點關注未成年人模式使用、兒童智能設備內容安全、AI功能在未成年人領域不當應用等情況 。(詳情請見:https://www.cac.gov.cn/2025-07/15/c_1754205007161931.htm

評析:常言道:“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關愛未成年人的確是一件值得高度重視的工作。互聯網的出現,尤其是智能手機的出現,為未成年人打開了一扇前所未有的窗口。一方面,可以有助於學習知識和了解世界,另一方面,還可以讓其沉迷網路遊戲,或者受“不良內容”的毒害。

實際上,對於網路的態度,不同的學生家長感受和評價不一,網路對於成績優異的往往能加分,而對於自覺性差的卻可能是毒藥。事實上,也並非他們接觸的網路內容真的違規或者違反公序良俗,而是因為其分辨力和定力不足。一把刀,可以拿去切菜,也可以拿去殺人,所以,平時老師和家長的引導非常重要。部分學生之所以成了問題學生,歸根結底是因為對網路內容的吸收出現偏差。

最近這些年,每年中國的青少年學生自殺身亡的不計其數,官方更傾向於將其歸咎於網路。你說未成年學生早戀跟網路有關很多人還是認可的,但是,未成年人自殺身亡,則主要是因為學習負擔太重,在家和在校的心理落差太大。學校和家庭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今,中央網信辦開展新一輪清朗行動,聚焦於暑期未成年人網路環境整治,不能說完全不對,但是,在具體操作的過程當中,可能又會誤傷很多網路內容和用戶。正如《水滸傳》、《紅樓夢》這樣的名著一樣,成人看它,可能是激發鬥志、感受愛情,而未成年人可能是崇尚暴力、萌發情慾。所以,對網路內容,進行分級管理比較人性化,有些內容,適合家長或者老師陪看,有的則要對未成年人禁看。

對於低俗庸俗、極端情緒等內容,以什麼為標準?恐怕也是網信辦隨意而定,只要想封殺誰,都可以找到理由。當然,對於利用未成年的形象牟利,或者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線下的危險活動,這種行為,的確應該進行打擊。至於“AI功能在未成年人領域不當應用”則仍需探索,利用民意制定合適的標準加以規範。

三、《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715日,公安部等六部門聯合公布的《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官方媒體宣稱,該辦法旨在推進可信數字身份戰略,保護公民身份信息安全,助力數字經濟發展。《辦法》明確國家根據法定身份證件信息,依託統一平台,為自然人提供申領網號、網證及身份核驗服務。網號由字母和數字組成,網證承載非明文身份信息 ,二者用於非明文登記、核驗真實身份。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證件的自然人可自願申領,未成年人申領有特殊規定。辦法還強調了平台的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責任,僅限收集必要信息。此前,相關服務已在部分平台和行業試點應用。(詳情請見:

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2166/202507/content_7032498.html

評析:一年以前,公安部和國家網信辦曾發布上述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徵集期限為一個月。原始文本對網民申請網號、網證具有強制傾向,從而引發巨大的輿論反彈,不僅是民間輿論,部分官方媒體也認為推行網路身份認證不應搞一刀切。

值得歡迎的是,最終於519日公布的這一文件的最終版本,一定程度上順應了民意,不再進行強制認證,而是鼓勵用新方式認證,對於不願意申領網號、網證的網路用戶,依然允許平台通過其它方式核驗身份。不過,從網路實名制到如今的網路身份認證,均為當局管控網路輿論的措施,目的還是為了消除雜音,便於對敢言者進行封殺和追蹤。以世界標準來看,依然值得撻伐。

從人權角度來看,這一管理辦法可能進一步限制網民的言論自由,因為網號、網證將個人網路行為與真實身份綁定,消除了發言者的隱匿性。公眾可能因忌憚事後追責而變得謹言慎行,引發“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造成潛在傷害。

另外,還存在個人信息安全風險。儘管辦法強調保護個人信息,但網號、網證相關數據由國家平台統一管理,存在單點泄露導致系統性風險的可能。若認證平台存在設計缺陷或內部管理疏漏,如CA機構密鑰泄露,可能導致大規模身份信息泄露,威脅個人信息權。

自願原則保障不足也值得擔憂。辦法規定申領網號、網證遵循自願原則,但如果未來大量網路服務提供者只提供基於網號、網證的身份驗證方式,不使用就可能無法享受相關網路服務,那麼用戶可能被迫申領,其自主選擇權實際上會受到限制。

部分老年用戶可能對生物識別設備操作不熟悉,農村地區等網路基礎設施薄弱的地方,可能存在認證覆蓋率低的問題,這會影響這些群體平等享受網路服務的權利,造成數字鴻溝,有悖於人權保障中的公平原則。若有關部門不允許某個人使用相應的認證服務,其使用網路的權利可能會受到限制,甚至被剝奪在網上發言、評論與獲知信息等方面的自由,這對公民的基本權利行使會產生不利影響。

四、民政部發布關於發布《殯儀接待服務規範》等十項推薦性行業標準的公告

716日,民政部發布公告,批准《殯儀接待服務規範》、《遺體保存服務規範》、《遺體告別服務規範》、《遺體火化服務規範》、《骨灰海葬服務規範》、《公墓安葬服務規範》、《公墓祭掃服務規範》、《網路祭祀要求》、《遺體和骨灰追溯通用要求》和《骨灰寄存服務規範》這10項推薦性行業標準 ,並自即日起實施。在服務規範性上,要求各環節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應公開公示,簽訂協議前逐項說明收費,杜絕誘導消費;在安全追溯上,明確殯葬服務機構要建立遺體和骨灰追溯體系,確保流轉各環節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在綠色殯葬方面,倡導節地生態葬,規範骨灰海葬操作,避免污染海洋生態;在文明祭掃層面,對網路祭祀、公墓祭掃等提出規範要求,推動移風易俗。(詳情請見:https://www.mca.gov.cn/gdnps/pc/content.jsp?id=1662004999980006026&mtype=1

評析:民政部門作為殯葬行業的主管部門,順應時勢和民心制定相關文件對行業加以規範是理所應當的。之所以一時間出台一系列規範性文件,顯然是因為此前這一領域亂象叢生,已經到了民眾怨聲載道,不得不規範的境地。

此次發布的行業標準涵蓋殯葬服務多個關鍵環節,回應了民眾長久以來的關切。譬如說杜絕誘導消費、明確消費標準、構建遺體和骨灰追溯體系等。制修訂這一系列標準,是規範殯葬市場秩序、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為監管部門提供了有力的執法依據,也助力保障逝者安息、家屬慰藉。

總而言之,出台系列規範,初衷值得肯定,但是效果仍待觀察。因為眾所周知的是,殯葬行業都歸於民政部門旗下,屬於官辦行業。倘若讓市場監督等部門依據規範對其進行執法管理,往往會遭遇阻力,至少從感情上講,不太可能像對付私營企業那樣痛下狠手。在新聞和言論管制也異常嚴厲的情況下,要民眾和自媒體對其進行監督,也非易事。

當然,除了上述監管殯葬行業的內容之外,還有針對逝者家屬的內容,如倡導節地生態葬,規範骨灰海葬操作,規範網路祭祀、公墓祭掃等,一旦逝者家屬違法相關規範內容,也可能遭致懲罰,所以,上述規範實際上是一把雙刃劍,倘若都能落到實處,則皆大歡喜,倘若執法的電筒只照平民而不照殯葬行業,或者在執行的過程當中和稀泥,則又會淪為一紙空文。

五、市場監管總局批准發布首個校園配餐服務管理國家標準

721日,據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稱,近日,該局批准發布了《校園配餐服務企業管理指南》國家標準。該標準適用於為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提供學生餐製作及配送服務的校園配餐服務企業,是校園配餐服務管理首個國家標準。標準明確了覆蓋食譜及原料管理、加工製作、備餐與配送、用餐服務、服務評價改進、應急處理等全鏈條的規範指引,為校園配餐服務企業的合規管理提供標準化指導。同時,標準提出了有關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信息交流、防止餐飲浪費的操作指引,引導學生不斷增強膳食平衡、節約環保理念,從小養成良好飲食習慣。(詳情請見: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7/content_7032938.htm

評析:食品安全問題一直困擾著中國社會,不僅僅是校園學生餐,在餐飲行業,大眾消費的餐飲同樣是問題重重,每天都會出現食品問題導致的安全事故,只是,一般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因此不被媒體報道和鮮為人知。

中國早就出台了《食品安全法》,按說,只要餐飲服務企業嚴格執行,相關部門嚴格執法,就不至於問題頻發,加上現在在公安機關成立的食葯環管理分支機構,就更具震懾力。雖然看似緊箍咒很多道,監管很嚴厲,但是,每年依然會出現大規模的食物中毒事件,成為一大笑話。

因為校園餐的集中供應,這裡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影響最大,民憤最烈。所以,市場監管總局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得不出台針對校園餐的國家標準《校園配餐服務企業管理指南》。根據以往的經驗分析,該文件的出台可能會對校園餐的質量有所促進,但是,要想徹底杜絕安全事故則難於上青天。

一則,因為供餐企業要實現成功供餐,必須打通人際關係,不沾親帶故,不送禮請客,想將相關業務攬到手上絕非易事,即便是看似公平競爭的招投標,也存在上下其手、暗箱操作的空間。所以,能否進入,關鍵不在你的供餐能力和水平。一旦進入供餐序列,還得收買市場監管部門,否則,會隔三差五地去查你,一旦關係密切了,他們就會睜隻眼閉隻眼,以至於在餐食的製作上隨心所欲。

所以說,校園餐的問題,並非一紙文件所能解決,在社會道德水平低下、企業唯利是圖,學校和官場腐敗,監管乏力的情況下,校園食品安全事故依然會不絕如縷,令人義憤填膺卻又無可奈何,自己的孩子會不會成為問題餐飲的受害者,只能各安天命。

六、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農村公路條例》

《農村公路條例》已由2025627日國務院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於716日由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公布,自915日起施行。官方宣稱該條例旨在推動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以適應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需要。條例明確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是服務“三農”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在責任體系方面,確立了“國家統籌、省級協調、縣級主責、鄉村參與”的架構,縣級政府承擔主體責任,國務院及市級以上交通運輸部門加強指導監督。資金保障上,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的制度,鼓勵社會捐助、資源開發等方式籌資。(詳情請見: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50722/4924a64b98fc4f809579578a48d34a80/c.html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7/content_7033174.htm

評析:中國農村景象與城市尤其是一二線城市相比較,可謂判若雲泥,城市像歐美,而農村則像非洲,很多鄉村依然沒有通公路,行走其上,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是常態。當然,在經濟飛速發展的過程當中,這種情況有所改善,但是,隨著最近這些年經濟的持續下行,相關工作顯得停滯不前。

《農村公路條例》作為中國農村公路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它的出台和日後的實施,總體而言值得歡迎,從人權角度來看,主要是以保障和促進人權為導向,具有諸多積極意義。條例規定農村公路與村內街巷、農田間的機耕道應當相互銜接,經過學校、農貿市場等區域應設人行道等,還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保障行政村開通鎮村公交。這些規定有助於完善農村公路網路,方便農村居民出行,使他們能更便捷地獲取教育、醫療等資源,是對農村居民出行權的有力保障。

條例圍繞提高農村公路路網質量、強化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制度設計,通過規範農村公路建設標準,要求對不符合技術等級的公路進行升級改造等措施,可減少因道路狀況不佳導致的交通事故,降低農村居民在出行過程中的安全風險,有助於維護農村居民的生命權和健康權。

條例要求地方政府推進農村公路與沿線配套設施、產業園區、旅遊景區等一體化建設,促進農村客運、貨運物流等融合發展。這有利於農村地區資源開發,吸引投資,推動農村產業發展,為農村居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增加收入,促進農村居民經濟社會發展權的實現,助力鄉村振興。

條例規定編製村道規劃應當徵求村民意見,特殊情況利用農村公路作為施工便道需聽取村民委員會意見,體現了對農村居民參與農村公路建設與管理權利的尊重,使村民能夠參與到與自身利益相關的公共事務中,同時也便於村民對農村公路建設、管理等過程進行監督,保障農村公路建設符合村民需求。發展農村公路事業,推動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是縮小城鄉差距的關鍵載體。條例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法治軌道,有助於保障農村居民平等享受基礎設施建設成果,減少城鄉發展差距,體現了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了農村居民的社會公平權。

然而,要想落實該條例,需要經濟基礎作為強力支撐,在地方政府普遍負債的情況下,要實現真正實現村村通公路,且公路符合標準,在現階段並非易事。另外,在道路修築或者改造的過程當中,資金能否用到實處,而不是落入官員腰包,也值得深度懷疑。

在中國農村,無牌無證的車輛俯拾皆是,大大方便了村民運輸生產和生活物資,提高生產和生活效率,即便發生事故,也能很好地處置。值得注意的是,在該條例當中,明確要求規範車輛運營。很可能在今後,需要對農民擁有的非機動車輛強行上牌,在超載或者超速的情況下,即便未釀成事故,也會遭遇處罰。讓執法部門的爪牙伸進鄉村,讓村民的生產、生活成本增加。總之,該條例的實施效果需要觀察,利弊如何屆時自有公論。

七、中央網信辦部署開展“清朗·整治‘自媒體’發布不實信息”專項行動

為進一步規範“自媒體”信息發布行為,按照2025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總體安排 ,中央網信辦自724日起,在全國開展為期2個月的“清朗·整治‘自媒體’發布不實信息”專項行動。此次行動重點打擊四類問題,包括惡意蹭炒誤導公眾,像涉熱點輿情時假冒當事人身份蹭熱度;多種手段歪曲事實,比如利用AI編造虛假社會民生信息;不做標註以假亂真,對時事等信息不標註或錯誤標註來源;專業領域信息不實,像無專業資質卻發布財經、醫療偽專業內容。專項行動要求平台健全技術識別、信息標註和資質認證機制,也會從嚴處置違規賬號。(詳情請見:https://www.cac.gov.cn/2025-07/29/c_1755503642582366.htm

評析:作為網路新聞言論的主管機構,中央網信辦為了證明其不是“尸位素餐”,必須隔三差五地部署開展專項行動,以刷存在感,同時向高層表忠心。在網路輿論空間已經異常逼仄的今天,網信辦卻行動不斷,大有“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味道。

在中國,隨著網路的發展,網民數量日益增大,現如今,因為智能手機的普及,原本不接觸互聯網的老年人,也加入到了網民行列,一些未成年人,雖然不一定有資格註冊網路賬號,但是,卻也能遊刃有餘地拿著長輩的手機遊走於網路。

當前,因為中國網民基數太大,所以,擁有自媒體賬號且時常發言的人不計其數,其數量遠遠超越官媒,很多時候,一件事之所以能火遍全網,最開始都是自媒體發力,然後官媒背書,自媒體再跟進。所以,在一些社會事件上,官方無法做到想隱瞞就隱瞞,因此,自媒體便成為了各級政府和網信辦的眼中釘。

此次專項行動,將矛頭對準四類問題,其中惡意蹭炒、歪曲事實、無資質者發布財經、醫療內容,純粹是對公民言論自由權的侵犯。眾所周知,當熱點事件出現過後,它必然成為街頭巷尾以及網路上的熱門話題,任何人都有權參與討論,不能將其定性為“蹭炒”。另外,“歪曲事實”往往也是官方一家之言,當年,少林寺方丈釋永信被指控斂財、好色,全被否認,如今全被證實。由此可見,官方不喜歡的信息披露,就會被認定為“歪曲事實”,當你天天造謠污衊西方國家時,卻不會被認為有任何問題。

當然,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不排除部分自媒體利用AI技術克隆生物特徵信息、假冒他人實施詐騙等,侵犯公民隱私權等。雖然此次行動未直接針對此方面全面展開,但整治利用AI編造虛假信息等行為,有助於遏制此類侵權行為,從側面保護公民相關權利。

網信辦的每次專項行動,都不會空手而歸,必須出“成績”,也就是說必須封停一大批網路賬號。因此在行動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對自媒體言論自由邊界界定不夠精準的情況,導致一些正常的信息發布或觀點表達被誤判,無辜賬號被封殺。當然,不排除藉此機會,將此前認為比較大膽敢言的賬號以違規的名義加以封殺,以消心頭之患。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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