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2日,本網獲悉:今天8月2日是獲刑8年的人權活動家、著名人權捍衛者郭飛雄的59歲生日,他將在監獄裡度過他的生日。郭飛雄先生因人權工作三度入獄,刑期共計19年;
郭飛雄此前兩次被判刑共計11年,2023年5月11日再次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8年,獄中曾持續絕食,體重一度降到41.5公斤。
楊茂東簡介:筆名郭飛雄,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縣人,律師,獨立作家,新公民運動和南方街頭運動踐行者,著名人權活動家,中國在押政治犯。
2005年4月,曾因申請反對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議遊行,而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刑拘15天;同年7月,又因參與廣東省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間維權工作,尤其是參與太石村罷免事件,提供法律援助,並在個人網頁上網友通報太石村事件的進展信息,遂於9月13日被廣州省番禺市警方刑拘,直至12月27日才獲准釋放;2006年8月,高智晟因發起絕食接力活動而被捕,郭飛雄展開營救活動,隨即被廣東警方以“非法經營罪”刑拘,並遭遇到包括“用電棍擊打性生殖器”等方式的刑訊逼供;2007年5月15日,被廣州市檢察院正式起訴;同年11月12日,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款4萬元。
2013年,曾因參與組織同年1月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團辦公樓前圍觀聲援南方周末職工抗議新年獻詞被改事件,以及2013年4月,積極組織和促動八大城市街頭舉牌,敦促全國人大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活動,而被當局視為是該活動的組織協調者之一,2013年8月8日又被廣州市天河區警方帶走刑拘;同年9月11日被轉正式逮捕,並被關押在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2015年11月27日,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重判6年,二審維持原判,後在廣東省陽春監獄和英德監獄服刑;2019年8月7日,刑滿釋放;
2021年2月,因其長期流亡美國的妻子張青身患腸癌,生命垂危,隨欲赴美予以照顧,熟料卻在廣州國際機場入關時遭廣州警方攔截、失聯;獲釋後,同年12月,再次赴美時在廣州國際機場又被廣州市警方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扣押、失聯;其身患晚期癌症的妻子張青終等不到與丈夫見上一面,於美東時間2022年1月10日凌晨病逝,身邊留下一兒一女;
2022年1月12日,被廣州市檢察院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轉正式批捕;2023年5月11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宣判,郭飛雄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其不服判決,上訴。2023年6月26日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前郭飛雄被羈押於廣州市第三看守所。後轉監到廣東省肇慶監獄,地址:廣東省四會市城中街道城北社區汶塘路一號肇慶監獄獄政科轉楊茂東收。郵編526200,電話:0758-3173339,獄中健康狀況惡化。
對郭飛雄先生的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