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遭逮捕的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維權人士童斌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725日,本網獲悉:2025716日,童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執行逮捕,現羈押在武漢市武昌區看守所。

童斌:1960年代出生,湖北省人,武漢市武昌區居民,武漢農合世家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強拆受害者,維權公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早年曾因其合法擁有的武漢市武昌區新河后街5號房產(有土地和房產雙證)以及童氏家族祖傳宅基地商鋪房屋,被當地政府指使施工隊暴力強拆,且強拆過程中將室內所有用品及貴重財物盡皆損毀,造成其及家族重大財產損失及經濟傷害;後因強拆一直未獲合理賠償,遂被迫維權上訪;然而上訪十多年,不僅沒有果效,反遭多次打壓和精神與肉體傷害;

2012115日,其曾帶領全家人進京上訪,故被北京市海淀區警方攔截轉交於武漢市駐京辦,而駐京辦指派人員竟將其毆打致昏,造成其左眼致殘,肋骨3根骨折,腰椎第五節腰骨骨折變形;憤怒之餘,其採用行為藝術方式製作高帽,將要求寫在帽上,游遍武漢三鎮;後因無果,最終游到北京市中南海附近,但又被遣返原籍並遭毆打;同年8月,其因再去北京要求對「故意傷害」立案時,被武漢維穩成員又次強行押回,並被洪山區警方以5個月前其曾「圍堵省信訪中心大門」為由處行政拘留15天,罰款一萬元;

20133月,其一紙訴狀將洪山區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公安行政處罰決定,並要求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共計11萬元,但開庭三次,並未判決;

2022年,因其繼續利用法律維權投訴,武昌區法院最終判決強拆方違法,但同年84日,其因被迫刑事自訴案件(刑事自訴案件即刑法規定的告訴才處理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則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輕徽刑事案件),結果在武昌區法院的立案大廳再遭黑保安毆打,致其5根肋骨骨折,並險些被刀砍傷;

20248月和10月,其又二次進京,結果在被強行押回過程中遭維穩人員毆打,導致3處骨折,後其為此數次到警局要求立案,遭拒;

2025120日,其被武漢市江岸區上海街派出所警方傳喚,在警局又被毆打,使5根肋骨骨折——至此,其因維權已被先後打折16根肋骨、2根尾椎骨,但其依然堅定信心,表示繼續維權;

之後320日,其因前往武昌區法院參加公司員工庭審(因其是該公司法人代表)而被拒,遂進行投訴控告,卻因此在法院遭工作人員與法警群毆並被拘留與罰款;

2025530日,因其之前到湖北省財政廳要求官員公開上交禮品,同時幫助殘疾退伍老兵維權,故被武昌區積玉橋派出所警方行政拘留10天;69日,又被武漢市武昌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轉為刑拘;716日,再被武昌區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

目前被羈押於武漢市武昌區看守所。對童斌的案情進展,本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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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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