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越俎代庖的審判:甘泉教案7月22日庭審紀實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723日,本網獲悉甘泉教案722日庭審的情況,現在通報如下:

2025722日,蜀山區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周松林牧師與丁中福長老因涉嫌「詐騙罪」受審,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圍繞教會合法性、行政取締程序及證據真實性展開激烈交鋒。這場審判不僅關乎法律,更揭示了逼迫的荒誕與信仰的堅韌。願我們以基督的愛與真理,洞察真相,持守盼望。

庭審概述:真相在辯護中顯明

公訴人李衛華出示證據,指控甘泉教會未經登記,屬「非法組織」,周松林與丁中福未告知信徒教會被取締,且以牧師身份傳道構成「詐騙」。

被告人與律師以事實與法律反駁,指出教會未收到正式取締通知,公安筆錄存在不實記錄,罪名指控缺乏依據,行政程序違法。

周松林牧師在庭上陳述,他僅為會議召集人,負責講道、聖餐、洗禮與關懷,非世俗意義的管理者,教會事務由團隊集體決定。

丁中福長老指出,公安筆錄形成時他身體狀態極差,部分供述非自願,強調教會管理透明。

律師質疑取締公告未送達被告人,剝奪救濟權利,取締的程序和實體都是違法的。

公訴人試圖以法律術語掩蓋打壓意圖,被告人與律師卻以事實與真理,揭開指控的荒誕。

指控焦點:甘泉教會的「非法」性質

公訴人出示周松林與丁中福的供述,稱甘泉教會未在宗教事務部門登記備案,屬「非法組織」,其傳道行為未經批准,構成詐騙罪。

周松林牧師回應,他與教會多次嘗試與政府溝通,表示願意接受政府管理。2013年起與包河區、合肥市宗教部門及國保王軍互動,但從未收到正面回應或取締通知。

丁中福長老補充,2018年安糧城市廣場聚會被驅散時,蜀山區民宗局局長鬍金山僅口頭要求停止聚會,未提供書面文件。他強調,教會從未被正式定性為「非法」,公安筆錄中「非法組織」的說法非其原話,審訊時因高血壓與壓力,記憶模糊,簽字非自願。

辯護律師李貴生質疑公安筆錄的真實性,指出20231130日丁中福的筆錄形成時,他血壓高達170,意識不清,部分內容被篡改。

張凱律師進一步指出,公訴人未證明教會被依法取締,公告未送達被告人,缺乏法律效力,剝奪了行政複議與訴訟的權利。

唐仙龍律師強調,民宗部門僅認定教會傳道「不合規」,未涉及「詐騙」,公安與檢察院越權定罪,屬「越俎代庖」。

取締程序:行政行為的荒誕

公訴人出示三組證據,試圖證明甘泉教會被取締。然而,被告人與律師一致反駁,教會從未收到正式取締通知,取締程序違法。

周松林牧師澄清,速8酒店活動為婚姻輔導講座,非宗教聚會,由一位中國籍講員主講,旨在幫助家庭,未涉及宗教內容。他質疑:「為何將公益講座定性為非法宗教活動?」

丁中福長老補充,民宗局官員胡金山曾協助售賣教會椅子,收取款項後轉交教會,證明當局並非完全否定教會存在。

趙青山律師指出,調取證據通知書未填寫時間,複印件未註明與原件核對,違反《刑事訴訟法》關於書證的規定,證據不合法。

葛現洋律師進一步質疑,公告依據的《宗教事務條例》與憲法衝突,屬下位法無效,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詐騙指控:無稽的罪名

公訴人試圖以教會收取奉獻款為由,指控周松林與丁中福「詐騙」。

周松林牧師回應,奉獻款由信徒自願繳納,用於教會日常開支與事工,管理透明,財務預算每年由30多位信徒代表表決通過。他個人領取的工資僅為會眾平均水平。

丁中福長老澄清,他未領取薪水,僅為婚姻輔導事工接受每月3000元補貼,幫助近百對夫婦維繫婚姻,無一離婚,體現了教會的公益使命。

葛現洋指出,教會事務由團隊管理,重大支出需集體同意,公訴人未提供被告人非法佔有的證據。

趙青山律師進一步質疑,公訴人補充證據的時間(2024129日)是庭審期間,也沒有依法申請延期補偵,補充的證據不合法。

這些辯護揭示,「詐騙」指控毫無依據,教會奉獻款自願繳納,管理公開,怎能定為「詐騙」?這罪名如浮雲,遮蔽真相,卻無法掩蓋福音的光芒。

逼迫中的見證

周松林牧師與丁中福長老在高壓下,仍以《聖經》真理回應指控,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立比書1:20)。律師們以法律為劍,揭露程序的違法與指控的無稽,呼喚公平正義。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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