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4 10 月

黃曉敏:我為新疆兵團退休法官黃雲敏喊冤!

我是兵團退休法官黃雲敏的弟弟黃曉敏。我的二哥因為檢舉揭發原農三師49團團長王建虎(免職失蹤)、原農三師副師長兼政法委書記孫法基(原49團團長、已判刑)和原農三師政委後任兵團副司令員主管政法委工作楊福林(已被判刑)的倒行逆施,被兵團農三師墾區法院公權濫用、打擊報復。這個判決充斥虛假偽造和栽贓誣陷,是打著法律的旗號徹頭徹尾的違法亂法和枉法裁判的典型案例。指控我二哥的兩項涉嫌犯罪行為:一是向好友發送極端主義視頻構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二是持有“7.5”事件視頻構成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但我認為上述指控並不構成犯罪事實而且缺乏法律支撐。

一,發送視頻的行為不構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

《刑法》第132條第三款規定了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的構成要件。該罪的成立要求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具有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直接故意,在客觀上實施了相應的宣揚、煽動行為。這兩個要件缺一不可,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關鍵標準。

從主體認知和主觀故意來看,我二哥的行為和職業背景表明其不可能存在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主觀故意。他擁有20年的刑事法官任職經歷,在任職期間,始終堅守崗位,直接參与打擊暴恐犯罪,親手審理和判決了多起暴恐案件,對暴恐分子的兇殘本性和暴恐行為的社會危害有著深刻的認識,這足以證明他主觀上是堅定反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絕不可能有實施宣揚此類思想的行為。

從客觀行為和對象來看,我二哥向好友發送視頻的行為,並非針對不特定的社會公眾,而是在特定的、封閉的好友之間進行的交流。他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通過視頻揭露暴恐分子的罪惡行徑,讓好友更直觀地認識到暴恐分子的兇殘,從而喚起好友對暴恐分子的痛恨,增強抵制暴恐行為的意識,這與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所要求的向不特定公眾宣揚、煽動的行為有著本質區別。

從行為後果來看,接收視頻的好友在觀看後立即將視頻刪除,沒有進行任何形式的擴散,未對社會秩序造成任何危害後果。此外,在接受警方訊問時,我二哥也曾多次明確表達對暴恐分子的強烈憤慨。但令人憤慨的是,偵查人員未將這些關鍵表述記錄在案。綜合以上主觀和客觀的因素,可以明確認定我二哥的行為不符合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的構成要件。

二,持有“7.5”事件視頻的行為不應納入刑事評價範疇

持有目的的正當性與行為性質的合法性:我二哥作為一名有著豐富經驗的退休法官和法律工作者,持有“7.5”事件視頻的目的是出於職業研究和工作需要。這種持有目的具有明顯的正當性和合法性,與那些暴恐分子為了擴散視頻、煽動恐怖活動、擾亂社會穩定而持有視頻的行為在性質上有著天壤之別。根據刑法中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則,即“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不能將他的持有行為認定為具有刑事違法性。

法律適用的時間邊界與溯及力: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罪名,該修正案於2015111日起施行。而2014331日新疆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嚴禁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的通告》,雖然提及了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但在當時的刑法中,並沒有將非法持有此類物品的行為規定為犯罪。

根據刑法關於“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則,即新的法律對其施行前的行為不具有溯及力,不能用後來施行的法律去評價和處罰以前的行為。

三,偵查活動存在多處程序違法情形

管轄與偵查許可權的違規操作: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立案是開展偵查活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在立案之後,偵查機關才能依法採取搜查等偵查措施。但在本案中,偵查機關在未對我二哥案件立案偵查的情況下,就對其人身和家中進行了強行搜查,這一行為明顯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程序的規定,屬於程序違法。此外,本案的管轄存在多次變更的情況,最終由第三師公安局跨層級主導偵查,而按照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遵循“誰管轄誰偵查,同級監督”

的原則。第三師公安局的跨層級偵查行為,導致同級的檢察機關無法對其偵查活動進行有效的法律監督,使得監督機制形同虛設,違背了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基本原則,影響了偵查活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證據收集的不規範與重大缺陷:本案中,偵查機關的證據收集存在諸多問題。在對我二哥的11次訊問中,案卷中僅留存7次筆錄,另外4份筆錄缺失。這一情況不符合訊問筆錄應當完整、規範的要求,導致關鍵案件事實無法查清。更重要的是,在訊問過程中,我二哥多次明確表達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反對態度和對暴恐分子的痛恨,這些內容對於認定其主觀故意具有重要意義,但偵查人員卻未將這些關鍵表述記錄在卷宗裡面,這是刻意抹去對當事人有力證據的違規行為。同時,偵查機關還拒不調取我二哥退休後取得法律工作者執照、從事法律工作的相關證據,而這些證據能夠證明黃雲敏的職業背景和持有視頻的正當目的,屬於對其有利的證據。偵查機關的這些行為,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收集應當全面、客觀,既要收集有罪證據,也要收集無罪、罪輕證據的規定,嚴重影響了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很早以前,我二哥曾因持有該視頻被行政機關對此行為作了處罰,為何在案件卷宗內這封重要的法律文書在本案中卻隻字不提。行政處罰決定書在案卷中的缺失,這不僅影響了對案件事實的完整認定,也不符合《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關於案卷材料應當完整、規範的要求,證明了偵查活動的不規範性。

四,一審程序存在程序瑕疵

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人依法享有各項訴訟權利,這些權利的實現是保障審判公正的重要基礎。一審法院駁回我二哥關於家屬參與庭審的申請,侵犯了我二哥的訴訟權利,致使案件形成不公正審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應當遵守法定的審限,並在審理結束後及時向當事人和親屬送達判決書。但至今,我們家屬仍未收到判決書,這是明顯的構成程序違法,已損我們的合法權益。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禁止性程序問題。

綜上所述我們家屬認為:對黃雲敏的指控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第一,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存在弄虛作假證據違法;第二,檢察機關監督不力偏聽偏信最後同流合污;第三,一審審理過程對外保密,整個過程都是內部操控。我們家屬至今都沒有見到其人,也不知道他羈押在何處。據此,提請司法機關對本案高度重視,開啟複查程序、對事實進行重新梳理、對證據進行細緻核查,糾正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程序違法與法律適用錯誤問題,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律尊嚴,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中國最高院、最高檢;新疆兵團高院、高檢。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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