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4 10 月

獲刑2年6個月的重慶維權公民陳明玉二審維持原判 已被轉監至江北監獄服刑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929日,本網重慶維權人士陳明玉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案,一審被判26個月,二審被駁回維持原判。近日得知她已被轉監到江北監獄服刑。

2025326日,陳明玉案件開庭,法院當庭以尋釁滋事罪判決陳明玉有期徒刑26個月。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202576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二審案件決定不開庭審理,並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5925日獲悉,陳明玉已被送入重慶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重慶市江北監獄)服刑。

陳明玉:女,重慶市人,維權公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早年,曾因其胞兄被重慶市渝北區公安分局警察吳秀峰夜半入室槍殺案,並其自家房屋土地遭當地政府強拆強佔,又遇“重慶臻紀”資金物品被查封案(即2013-2014年間全國最大的一起涉嫌利用書畫非法集資案,重慶臻紀總部及旗下7家分公司已被公安部門查封停業,總經理等10多名高管、骨幹被拘捕),遂維權投訴,誓要討回公道和維護應得的生存權益;後其再維權過程中又遇到許多如她一樣的弱勢維權者,故而逐漸認識到集體維權的重要性和互助性,遂成長為一名維權公民,除為自家維權外,也積極投入其他與維權有關的抗爭活動,例如針對重慶天然氣公司利用天然氣表欺詐消費者的抗議活動、為出獄不久的維權人士劉富祥接風聚餐活動等,以及願意和敢於將信息讓外媒予以報導等;然而,因其多次維權抗爭,遂遭當局司機打壓,並曾被幾次非法攔截和拘押;

202081日,因其應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立案庭電話溝通,要前往辦理行政訴訟立案事宜,遂在準備前往火車站乘坐重慶北北京西的列車過程中,出門時遭警方攔截,次日即被處行政拘留10日,並關押在渝北區拘留所;

2024520日,因賴清德就任台灣總統,其參加了一組在重慶有20多名維權人士共聚一起的聚餐慶祝活動,被當局跟蹤知曉後而遭悉數傳喚,後多人被拘留,而其被渝北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74日,其被渝北區檢察院以同罪名轉正式批捕;後經渝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並將其案移交至地方法院,2025326日,其尋滋罪案在重慶市渝北區法院開庭受審,最終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6個月,刑期至20261119日;其不服,上訴,並且認為其被控“犯罪行為”——即慶祝賴清德當選、抗議天然氣公司欺詐、為出獄者劉富祥接風,都完全符合國家憲法及法律行為要求,因此真正犯罪的是對其進行所謂指控的公檢法部門;其兒子參加了旁聽,亦稱司法對其母不公,後悔聽任了警方的欺騙與威脅,未能較早向外界公開其母親被關押的具體情況。

2025326日,陳明玉案件開庭,法院當庭以尋釁滋事罪判決陳明玉有期徒刑26個月。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202576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二審案件決定不開庭審理,並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5925日獲悉,陳明玉已被送入重慶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重慶市江北監獄)服刑。此前被羈押於重慶市渝北區看守所。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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