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19日,本網獲悉:四年前的今天,女權活動家、獨立記者黃雪琴被捕。黃雪琴於2021年9月19日被抓捕,2024年6月14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目前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6年9月18日。
黃雪琴簡介:1988年生,女權人士、獨立記者,曾任《新快報》及《南都周刊》的調查記者,關注性別、平權、官員貪污、企業污染、弱勢群體等議題,也參與多起#MeToo案件的報道和為性侵害性騷擾受害人提供幫助和支持。黃雪琴本計劃於2019年赴香港大學就讀法學碩士,但後於2019年10月17日被廣州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後改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獲釋。2021年,黃成功獲得英國志奮領獎學金支持,原計劃於2021年9月20日前往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就讀發展學碩士。
2021年9月19日黃雪琴遭廣州警方抓捕,於2023年9月22日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黃雪琴、王建兵「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2024年6月14日上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一審判決黃雪琴有期徒刑5年、王建兵有期徒刑3年6個月。黃雪琴當庭表示要上訴。一審判決書如下:被告人黃雪琴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抵折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此前羈押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2024年10月17日,黃雪琴被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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