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0月22日,本網獲悉:近日,安徽省阜陽市穎州區公安分局將張森牧師、常順牧師、馬樹濤長老以組織非法聚集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機關的指控邏輯是教會未經登記且向未成年人傳福音,指控的事實包括婚禮證道,給新人祝福等。
按照這個邏輯,全國家庭教會同工都是犯罪分子。此前,阜陽弟兄姊妹多次就民政局取締決定,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等措施提起複議和訴訟,但當地政府和司法機關均違法不作為。法律成了隨當地領導意志使用的工具。據悉,安徽省其他地區已有類似判例。
律師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而構成「組織非法聚集」這個罪名必須是在公眾場所的非法聚集,不是日常的信仰生活聚會,且必須嚴重到擾亂社會秩序至停工停產的程度,所以基督徒的主日聚會不可能構成此罪,未成年人也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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