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琳婷:女,1979年4月9日出生,浙江省杭州人,住杭州市餘杭區徑山鎮小古城村俞四組俞家堰44號,政府拖欠工程款受害人,官員貪腐違法舉報人,維權訪民,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多年前,因其與丈夫二人曾承包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的項目工程,但工程早已完工,卻數千萬工程款被杭州市的具體管理部門一直拖欠,至今未還;後其丈夫不幸去世,留下其一人獨自撫養兩個小孩,同時還要背負因政府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的三角債,這對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身心壓力;為此,其針對政府及其經辦部門不能實際解決作為受害人的要求事項,就對以下兩方人士的行為提出控告:1)轄區埭溪鎮政府以及老虎譚小區主管責任領導(包括小區主任陳有財)涉嫌「強制攔截信訪人員、濫用職權、強加罪名非法拘禁行為」;2)轄區埭溪鎮派出所和長興派出所經辦責任民警「背離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對於受害者遭受身體傷害事實有意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嚴重失職瀆職行為」;同時還特別指明,原老虎譚小區主任陳有財在職期間,濫用職權、違規修建辦公大樓、侵吞工程建設款項、違法處置集體資產等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廣大相關百姓的利益,也明顯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故出於正當索求和維護正義,其開始依法控告、舉報和信訪維權;但遺憾的是,結果卻換來其多次被拘留和遭到報復;
2022年10月17日,曾因其自駕從杭州市臨平區出發到河北省廊坊市辦事,雖然已提前報備,夜間到達廊坊市勝芳鎮出口時其就近在一家賓館入住, 但次日清晨即被一群不明身份者綁架車中,對方30多人、分三輛汽車一路狂開,直到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要求其查血清,被其堅決拒絕;後又被帶到湖州市吳興區埭溪鎮派出所做筆錄和作核酸檢測,因其強烈反抗,最終被送進當地一家山城賓館(實為黑監獄)反鎖起來;此次被抓,其後來明確,就是地方政府因其舉報官員貪腐違法行為,害怕事情敗露,所以對其採取了肆意阻撓維權信訪的非法手段,而這種對待其的非法行徑已不是一次;
2025年7月,其再次被杭州市臨平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8月30日,其又被杭州市臨平區檢察院同罪名正式批捕;同年10月21日,因其被抓捕後長時間未放,導致其兩個孩子無人照料,見不到媽媽又十分緊張和害怕,遂其10歲的兒子和年邁的老母也被迫走上上訪之路。
目前被羈押於杭州市臨平區看守所(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臨平街道丁山路1號,郵政編碼:3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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