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愛斌自2025年4月30日刑滿釋放後,
因持續維權已兩次被行政拘留,多次遭無錫警察施暴。
沈愛斌簡歷: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蘇省無錫市人,退伍軍人,原無錫市錫山區城管局城管大隊長,維權公民,公民記者,因維權多次遭當局拘留判刑。
2013年6月23日,因與丁紅芬、沈果冬等20餘人一起營救被非法拘禁於當地東郊賓館內「黑監獄」的訪民,及時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歲的老婦人),遂被無錫市濱湖區警方於6月26日從家中帶走;7月3日,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並遭到刑訊逼供;8月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後因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兩次退偵,於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審;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營救黑監獄受害人事件」被刑拘,關押在無錫市第一看守所,後被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15年3月12日刑滿出獄後,依然堅持維權,同時累遭當局非法監視、跟蹤、拘留及傳喚等迫害;2016年4月13日,因無錫市再現4·13大抓捕訪民事件再次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拘37天,釋放後旋即被監視居住;同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會期間持續維權而被無錫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警方以涉「尋釁滋事罪」繼續刑拘,後被轉正式逮捕;2017年5月27日,被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2019年1月23日,刑滿釋放;2021年6月24日,再次被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直至同年7月24日,才獲取保釋放;
2022年3月6日,又遭無錫市梁溪區警方傳喚和抄家,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關押於無錫市第一看守所;同年4月5日,又被無錫市宜興市警方以同罪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據悉,此次其被抓捕,疑與關注江陰市訪民毛黎惠遭截訪後在黑監獄中非正常死亡有關。2023年9月20日,沈愛斌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於2025年4月30日刑滿獲釋。
2025年10月27日下午,江蘇無錫維權人士沈愛斌在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東亭派出所,被該所副所長戴灃(警號221928)指使警察暴力毆打,送醫確診鼻樑骨折,頭部外傷,後送在無錫市江南大學附屬醫院住院。2025年10月31日上午11時,沈愛斌又被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並抄家。隨即被羈押至無錫市看守所。
對沈愛斌的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

文章來源:維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