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黃曉敏接連收到最高院、兵團高院,以及兵團農三師墾區法院的黃雲敏申訴立案正式通知。最高院明確告知:如果對申訴結果不服,可以直接到最高院第六巡迴法庭投訴。
黃雲敏簡介:1959年7月1日出生,祖籍河南省新野縣,新疆自治區南疆疏勒縣人,民主維權人士黃曉敏之胞兄,退伍軍人,新疆南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三師土木休克墾區退休法官、民事庭庭長,法律工作者及維權代理人,退伍軍人維權代表。
1979年12月,曾在青海省西寧市服兵役;1982年12月,曾退伍返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三師45團務農;1984年9月,曾進入該兵團武警第三支隊;1988年7月,再次退伍轉業,同年進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三師勞改系統工作;自1992年起,曾在兵團農三師土木休克墾區法院工作,並擔任法官及民事庭庭長;2007年8月,因經常替弱勢群體維權和進行法律諮詢,並在工作態度及意識上與上司發生矛盾衝突,隨被提早從兵團土木休克市法院退休;自2008年起至今,開始從事各種維權代理活動;2009年2月,曾因頻繁為弱勢群體代理維權案件,指導並參與其中,隨遭到當局的報復性打擊,被當地警方以涉嫌「持有槍支」刑拘,30天后被免於刑事處罰釋放;
2017年3月7日,因長期代理農場職工維權案件,並積极參与和指導當地退伍軍人合法維權抗爭,再次惹惱當局,遂被新疆建兵團第三師公安處警方行政拘留;3月12日,又被以涉嫌「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刑拘;4月17日,被圖木休克市公安局警方以「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正式逮捕,指控其因傳播了2009年7月5日烏魯木齊市發生大規模騷亂與暴力事件的「7﹒5暴恐視頻」,還對維權群體「教唆上訪」,宣傳「去上訪,上訪也不犯法」等意識,所以構成犯罪;2017年9月19日,其案在新疆喀什墾區法院正式開庭受審,2018年8月22日,終被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7年3月11日。此前被羈押於新疆喀什墾區公安局看守所,目前羈押在新疆自治區南疆喀什地區生產建設兵團農三師圖木舒克監獄。
對黃雲敏先生的獄中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
黃曉敏:我為新疆兵團退休法官黃雲敏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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