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9 11 月

荷蘭回國被捕留學生胡洋羈押107天後於2025年11月8日第一次獲律師會見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119日,本網獲悉:荷蘭回國被捕留學生胡洋羈押107天后於2025118日第一次獲律師會見,其案已移交到鄭州市二七區檢察院。胡洋身體消瘦,精神尚可。

荷蘭留學生胡洋疑因「言論問題」遭中共當局以「尋釁滋事罪」抓捕,辦案單位為鄭州市二七區公安局,胡洋被關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目前,胡洋在荷蘭留學的學校已經開學,而自2025726日,鄭州警方已將胡洋羈押3個多月,已導致胡洋無法按時入學,其在荷蘭留學的個人事務皆無法處理。

據胡洋母親透露,自胡洋被刑拘以來,律師多次向辦案機關提出會見申請,終於在其羈押107天后,於2025118日第一次獲律師會見。

對胡洋同學的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

G5TVlCYawAAOrRo
G3jQ2W5WMAA8xdk-2
G5TVlCbaQAAte2t

 

文章來源:維權網

發表回復

您的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