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9 11 月

徐秦起訴社保中心扣發其四年養老金

江蘇高郵人權捍衛者徐秦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中共判處有期徒刑4年,於今年7月11日刑滿釋放。今年9月,徐秦被高郵社保局人員告知,將逐月扣除徐秦此前服刑4年期間的養老金。徐秦對此表示不接受並作出了相關回應。近日,徐秦將社保中心起訴至法院,並闡明起訴理由。

2025年9月16日,高郵社保局人員約談徐秦,告知以後將以每月扣發形式扣回徐秦(從進看守所到出獄)共四年養老金,如徐秦不同意,他們將起訴徐秦。

9月17日,針對高郵社保局要求其退還養老金,徐秦作出相關回應,包括約見高郵市信訪局局長王煥宏、要求社保局提供相關法律名稱和立法時間及法律條文以及要求社保局立即停止侵權,並返還非法扣除當事人的所有養老金資金,恢復應有的養老金待遇。

近日,徐秦將高郵社保中心起訴至法院,並講述自己起訴社保中心的理由。

目前,官方責令徐秦退回坐牢期間的養老金待遇的法律依據是《社會保險經辦條例》第46條。徐秦本人不接受不認可,並予以反擊起訴。理由是:

1、《社會保險經辦條例》是2023年12月1日起執行的國務院令,國務院不是立法機構,沒有立法權。如果它的決定超過相關立法條文範圍,需經過人大批准重新立法。

2、《社會保險經辦條例》第46條(原文)個人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回;難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簽訂還款協議分期退回,也可以從後續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或個人賬戶餘額中抵扣。

註:該條例明確「多享受」,而這幾年社保中心不但沒有多給徐秦打一分錢,而是偷偷地多扣和少存。徐秦認為存在其銀行卡上的養老金是其依法所得的私有財產。故不存在退還問題。

3、退休金它是一種保險制度,保險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合同法》保護。

養老金不是國家單方面贈與給老年公民的社會福利,而是個人、企業、政府三方面共同認可,並明確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社保合同下的合法私有財產。它只跟當事人退休前自己交付養老金的時間和金額以及社會奉獻有關。不能因為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義務完成,併到達合同規定的退休年齡,應享受養老待遇後,因坐牢而取消當事人領取退休金的資格。

4、如果說是對坐牢人的一種懲罰性措施,應該是由法院在判決書中(財產處罰)依法明確規定,而不應該社保中心說了算。

5、徐秦這次起訴社保中心其意義,不僅僅是要追回自己已被掠奪和將要被掠奪的私有財產,更想通過自己的維權之路的展示,來揭示倫理和真相,從而用實際行動來捍衛與其有同樣經歷的人賴以生存的基本物質條件;並用行動捍衛司法尊嚴!

據悉,徐秦,1962年1月14日出生,湖北省武漢市籍人,家住江蘇省揚州市高郵市。

曾是揚州市某國家單位退休職工,民間組織「中國人權觀察」前秘書長,「玫瑰團隊」代言人,人權活動者。早年徐秦曾因醫療事故進行維權。

2018年1月31日,徐秦欲申請旁聽廣州律師隋牧青被吊照聽證會時,被警方突然限制自由,之後一直遭跟蹤、監控;

2018年2月9日,其被揚州市高郵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同年3月11日又被以同罪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3月21日,又被追加罪名,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轉押於揚州市看守所,且不準律師會見。

徐秦此次被捕皆與其近年來堅持關注人權問題,後又積極組織聯署聲援維權律師余文生,以及為維權公民徐琳籌款等活動有關。

之後,因其身體狀況極差,故曾被當局反覆多次取保候審;2018年8月28日,曾被高郵市警方取保釋放;2019年8月27日,經高郵市檢察院決定又被取保候審;2020年5月6日,經揚州市中級法院決定再次被取保候審。

2021年5月7日,又被高郵市警方決定監視居住;同年11月4日,其剛做完心臟搭橋手術不久,且患有腦梗、心梗、高血壓等多種疾病,又被高郵市轄區派出所警方突然從家中帶走。次日,即被揚州市中級法院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執行逮捕;後其案在開庭受審時間上被數次以「證據不足」延期或中止審理;

2022年11月7日,徐秦案在揚州市看守所開庭審理,但庭審當天並未宣判;2023年4月26日,其庭審被揚州市中級法院第9次延長,延長期限止於2023年8月3日。

據稱,其在被羈押審訊期間曾遭嚴刑逼供,並被長時單獨關押囚禁,導致其原本就身患腦梗、心梗、高血壓等多種疾病的身體狀況急劇惡化,甚至癱瘓無法站立;其丈夫湯志因受牽連,多次遭當地警方脅迫令其離婚,但都被斷然拒絕。

2023年7月11日,律師在揚州看守所會見了徐秦,得知以下情況:徐秦對於被超期羈押多次向看守所及駐所檢察官提出抗議。徐的丈夫此前存的錢她都收到了。

2024年3月29日上午,徐秦案在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判決徐秦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其主要事由為參與秦永敏的人權觀察,推動社會轉型,試圖推翻社會主義政權,對敏感事件進行煽動造遙,接受國外多家媒體的採訪。

整個開庭僅僅持續了十分鐘,法院不接受不採納律師的辯護。徐秦身體狀況尚可。徐秦的丈夫湯志全程參與了旁聽。湯志身邊有多人貼身陪同(疑似押送人員),陌生人很難靠近。徐秦當庭表示要上訴。

2025年1月3日上午9:30分,徐秦案二審由揚州中級法院受託宣判,裁定維持原判。徐秦拒絕到揚州市中級法院接受當庭宣判。據稱,應當是揚州市中級法院法官到看守所向她送達了二審裁定書。當日法院禁止家屬旁聽。

在案件宣判的前一天下午,律師會見了徐秦。徐秦表示,江蘇省高院二審不開庭、不告知合議庭成員等行為違反法定程序,委託一審法院代為宣判更是錯得離譜,她不會配合這樣的違法行為。

徐秦稱,自己最近出現了便血、腹痛等癥狀,已經做了血檢,但結果還未出來.

2025年2月26日,徐秦家屬在當地信訪辦、村支書、派出所等多人「陪同」下去監獄探視了徐秦。

徐秦說她每天被要求學習習近平的治國理政方針和黨史,身體方面有比較明顯的氣喘癥狀。

2025年5月徐秦即將刑滿,其親屬得到消息:國保要在湯庄徐秦夫婦家周圍租房子。根據村組長說法,要把徐秦關在租的房子里。

2025年7月11日,徐秦刑滿出獄。其獲釋後,仍遭嚴密監控;即使因病住院,仍被政府派遣監管人員到病房「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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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民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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