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控告報告
大家好,我是楊暉,基督徒,前律師。我接受錫安教會孫聰牧師的夫人谷曉羽的委託,擔任控告人,就孫聰拘留、搜查過程的違法行為提出控告。與此同時,江天勇、包龍軍、王宇、文東海、隋牧青、馬連順、王全璋、任全牛、任照等法律人,也分別接受被羈押人員親屬的委託,擔任控告人。出於同一目的,11月2日至11月7日,大家各自從全國各地到達北海,展開、完成了第一輪控告。
我在北海同谷曉羽見面以後,了解到2025年10月10日晚22點以後,孫聰牧師在北京懷柔服侍教會老年團契時,被自稱北海市公安局銀海分局的便衣強行戴上手銬拘捕。孫聰72歲的母親驚駭莫名,上前詢問兒子為何遭此待遇。竟然遭警察推擠,又因眼見兒子被暴力執法,驚嚇過度而心臟病複發倒地,警察對此完全不予理會,漠然不顧。最後是由現場姐妹安排120送往醫院救治。孫聰的兩個幼子也在現場遭受驚嚇,導致兩天後仍長時間哭泣。如進入家門後,方才現場填寫搜查令。現場僅有一名警察出示證件。扣押清單並無交給控告人。拘留通知遲延送達。
我同本案其他家屬、辯護律師以及控告人溝通後,發現這樣的違法並非個例,而是在本案其它牧師、同工的拘留、搜查過程中,普遍存在。我們大家決定一起提出控告!
11月6日下午,我們同部分家屬一起到北海市銀灘區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進去之前,我們特意請江天勇為大家做了一個禱告。我似乎隱約看到那支我一直在尋找的耶和華軍隊的影子,就是這群無法執業的法律人和將要過來同我們會合的姊妹,甚至她們的孩子!世界決定不會選這群人組成軍隊,只有神才會。
進門後包龍軍首先提起控告。工作人員一開始質疑我們並非律師身份,作為非親屬是否有權代理控告,甚至還要求我們將已經帶到現場的材料帶回去,再由當事人給他郵寄過去!包龍軍告訴他。依據《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何違法失職行為均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所以公民不光有權代理控告,還有權直接提起控告!
江天勇也在一旁告強調,這是民事上極為常見的委託,委託的是處理法律事務。無需親屬資格。最後工作人員才被說服。開始逐個接收材料,了解情況。輪到我同谷曉羽姊妹之時,我考慮到系列案件中警察的違法有很多相似之處,主動說前面的已經講過的、共性的部分我們省略不講,不佔用他太多時間,只是用兩分鐘時間簡介別人沒講過的部分。結果工作人員說既然都在材料里,就不讓我講!開始的時候是從從容容想方設法拒絕受理,等到無奈受理之後又想匆匆忙忙,連滾帶爬走完程序。我此時也是有點火了,等了這麼久都不讓別人簡短表述意見,這也太過分了!我當即要求他告知姓名,並明確表示要投訴他!
在此情況下,他同意我陳述。我就說了兩件事情1.對孫聰牧師違法戴手銬2.推擠孫聰牧師母親,導致其心脹病複發,警察竟然置之不顧。時間怕是一分鐘都不到。
第二站是北海市公安局。一到門口任全牛就打督查的電話。後來門裡出來一位警官,告訴我們督查給他們打電話,請我們將控告材料放在信封裡面。由他負責轉交。至此,下午行程結束,大家門口合影。
11月7日上午,我們繼續到北海市檢察院控告。同樣還是包龍軍沖在最前面,第一個同工作人員交涉!最開始的進展都是最慢的。過一會兒,從裡面出來一個工作人員聽取意見,再後來或許他們也意識到問題超過了他們的預估,就在旁邊安排了一個房間讓我們輪流進去溝通。一開始還強調說有材料的留材料即可,不必陳述。沒帶材料的可以講一下概況。江天勇、文東海等要求還是要做必要陳述。屋裡溝通的過程很長,我們等候的人也同外面的工作人員聊聊天,我半開玩笑的說你到牧師家裡逮捕、搜查的時候,我們不能叫你們作安檢、登記,但現在我們進檢察院就要。他們辯解說都是合法的,你到我們這裡安檢合法,我們要進你家也要出示證件,有合法程序、手續云云。誰知這話被文東海抓住了,對啊,正是因為公安進牧師家拘捕、搜查都沒有出示證件,都沒有合法程序我們才過來投訴的。那你現在就應該按照你說的道理處理公安。江天勇繼續說,都要按你剛才說的去執法,才是文明執法。聽到他這話我是想,如果真的要依法行事,根本就不該去抓這些善良的牧師、同工才是。所以,這不是對牧師的拘捕要文明,而是根本不該拘捕牧師才是!很明顯,這天聊不下去了。
幾位姊妹從外地帶著小孩趕到北海守望、等候案件消息,兩天來她們始終跟我們在一起控告。有位姊妹的小朋友尚在哺乳,只能帶在身邊。讓人看著多少有點感概,這是最弱小無力的婦孺,國家機關的鐵拳本應是保護他們免遭侵害的,現在卻是砸向他們!
我同谷姊妹最後進去談話。一進門看到是兩位坐裡面,一位穿制服,一位穿便服。原以為還是會很急促的催我們講完。結果情況似乎不是這樣。我們講完昨天強調的兩點之後,他們反倒問起來基督教牧師職分是什麼?是不是要為人家主持婚禮。基督教的教義是什麼?此時,谷姊妹就回答他們說是愛。我們也感受到屋裡開始出現的一絲微妙善意..
隨後他們說注意到一個問題,就是我們代理人都是全國各地過來的。我向他解釋,我們代理人很多是基督徒,還有一些是對教會保持善意關係的朋友。因為這次都是整個教會的牧師、同工被抓,大家都很關心,希望能夠做點事情幫助他們,如果能正常執業的,就為他們做辯護。如果像我們,不能正常執業的,從各地趕過來為他們代理控告。因為我們還要去監察委投訴,同伴怕時間來不及,敲門催促。就此結束談話。
我們隨後打車趕往北海市監察委,下車後才發現他們辦公地點是一個地方,但信訪又是另外一個地方。這也似乎已成慣例。大家步行過去。進得門來,就讓我們填寫信訪表。谷姊妹說感覺裡面一股霉味。一語雙關,兩字道盡信訪。填寫完畢之後,出來一位女性工作人員。帶著我們到北海紀檢的告示牆壁處,很熟練的指著不屬於紀檢檢察機關受理範圍的那部分說,你們這是不服從拘留等問題,不該我們管。所以我們不能接收你們材料只能接收你們填寫的信訪表。此時大家都上去與她爭執。因為空間很小,她建議我們其中三位進信訪室跟她談話,隨即包龍軍、隋牧青、文東海進去。他們進去的時候我是盯著那面告示牆在看,左邊寫明監委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包括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監督。右邊是她念的不受理事項。如果想受理,那就是左邊的濫用職權,不想受理,那就是你們不服從拘留等問題。都是他們說了算。過一會兒,包龍軍笑嘻嘻的出來,收大家材料拿進去。邊收邊誇獎文東海,說得很好,說得人家同意收材料了。他帶材料進去後不一會,那個女工作人員同他們一起出來,看得出來他們裡面聊得非常融洽。她笑容滿面的一直對著文東海說:你的觀點說服了我!再轉頭面向大家,拍拍手上的材料,說我這就給你們轉領導!話說要遞個材料都這麼難。這就是現在實情。
至此,第一階段的控告結束。
來10: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大得賞賜。如谷姊妹所言。沒有勇氣大家絕對不會拖家帶口到北海!家屬的勇敢也鼓舞了我們。求主保守,讓我們不要丟棄勇敢的心,讓我們把以前丟棄了的勇敢重新找回來!讓我們不至於因血氣而魯莽或膽怯。求主繼續給我們機會鍛煉勇敢,保守我們學習勇敢,繼續勇敢,一直勇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