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23日,本網獲悉獲刑4年的河北阜城縣法輪功學員李振英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李振英:河北阜城縣法輪功學員。2024年6月19日,河北阜城縣法輪功學員李振英和河北東光縣五名法輪功學員程桂君、宋桂芬、張文萍、門炳城、於永利遭山東德州市寧津縣警察跨省抓捕、抄家,均被關押在山東省德州市看守所。六人都被被刑事拘留、起訴、批捕。
2025年4月18日在寧津縣法院開庭。2025年11月底獲悉,六位法輪功學員均被判刑,其中李振英4年,程桂君、於永利各3年,張文萍2年,門炳城1年6個月,宋桂芬1年,被罰金3000~10000元不等。李振英刑期至:202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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