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26日,本網獲悉:山西臨汾金燈堂教會教案曾被取保的李琴、馮俊英二審後被收監。
山西臨汾金燈堂教會教案李琴女士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馮俊英女士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李琴於2021年8月被抓捕,曾於2021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審,2025年8月15日臨汾金燈堂教會案二審宣判後被收監,刑期約至:2031年1月。目前在太原第三監獄服刑。
馮俊英於2021年8月被抓捕,曾於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審,2025年8月15日臨汾金燈堂教會案二審宣判後被收監,刑期約至:2030年3月。目前在榆次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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