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由維權網信息中心統計、撰寫與發布 2025年12月31日
目錄:
前言
一、本期報告概述
王喻平、吳強、高兟、何方美、尹登珍、肖書君、郭宏英、黎智英、尹旭安、徐琳、季孝龍、邢望力、郭飛雄、馮俊英、姜衛東、何俊仁、王炳章等17人獄中動態信息通報:
四、本期新增被刑事拘留的2人名單及簡歷:
杜斌、付友玲、
五、本期新增被判刑的46人的名單及簡歷
楊立成
七、本期中國大陸1719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刑期統計表
八、本期中國大陸1719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名單索引
前言:
《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是維權網信息中心每月對大陸當下發生的羈押未判、強迫失蹤和已經判刑的各個政治犯、良心犯案例予以匯總、統計,最終編輯和撰寫了這一最新月度動態報告。
自本月度報告的第101期起,本報告全新改版。同時,鑒於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所屬的《中國大陸良心犯資料庫https://tenchu.org/pocd/public/ 已將本網月度報告中所涉及的良心犯均全部收錄,因此,我們從101期起,將絕大多數本月沒有動態信息的良心犯簡歷不再在月度報告里顯示。
我們仍將把在押良心犯名錄附於報告內,讀者可以根據姓名登錄進入《中國大陸良心犯資料庫》https://tenchu.org/pocd/public/ 查詢所有相關信息,非常便捷。
《中國大陸良心犯資料庫》不但收錄了目前在押的這個良心犯、政治犯,已經獲釋、死亡的良心犯、政治犯也在此資料庫中可以查詢到。《中國大陸良心犯資料庫》收集工作從2019年1月開始,截至2025年12月27日共 收錄良心犯資料共4072人。
本報告主要關注的對象是所有在押的政治犯、良心犯——這裡包括已被判刑的和羈押未判的——所有我們能夠收集到確切信息的政治犯、良心犯。本報告竭力就包括漢、藏、維、哈薩克、回、蒙古、朝鮮·、滿等中國大陸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內的信息進行收集、撰寫和編輯,力求全面真實反映當前中國大陸政治犯、良心犯的惡劣的生存境遇。
本報告為了便於人們查詢檢索,完全以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拼音順序製作了完整的在押人員名錄。同時,本報告仍對所有良心犯、政治犯的刑期進行了統計,羈押未判的也全部列於最後。
本報告名單人員一旦取保候審、保外就醫、無罪釋放、回家監視居住、緩刑或刑滿釋放,都將從報告正式在押名單中移除,但其簡歷將顯示於本期報告中。
本報告每月不輟,期期更新,其中凝聚了許多義工、信息員和編輯長期以來默默無聞的辛勞和奉獻。十年來,本網一共收集、整理、編輯過的有較為翔實資料的人員名單及其簡歷近4000多個。
這個數字里內涵著本網所有工作人員在高度風險下的巨大付出。本報告之所以能夠按時定期發布,並且信息越來越翔實,這也得到了大陸許多人權捍衛者的積極反饋和支持。本網對所有提供信息的朋友,在此一併予以感謝。
十多年如一日,本網持續不斷地對中國大陸政治犯、良心犯境況進行總結和報告,是為了抗議譴責中共當局以超期羈押、拖延審判、虐待折磨、毆打等各種方式對良心犯政治犯施加酷刑,而在中共獄中被酷刑虐待折磨是被關押者要經常面對的嚴酷現實。
本網堅信,外界堅持不懈的關注,將會給獄中受難者以精神和實質的援助!本報告一直對中共當局使用各種酷刑手段迫害折磨政治犯、良心犯的行徑予以的系統揭露,業已引起了海內外各個方面的強烈反響。
本網一直在及時更新、統計最新訊息,每月末發布這月度報告,謹以此表達我們對所有失去自由的政治犯、良心犯的關注和牽掛。並以此,告訴全世界不要忘記這些為自由、民主、人權而承擔苦難的人們。
本網認為,本報告的定期更新和發布,可以直接反映出大陸當下的人權概況——因為一個國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況是這個國家最重要的人權指標之一。
本網以此揭示中國大陸當下惡劣的人權概況與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慘處境,力求喚起國際社會對中國在押政治犯、良心犯的記憶,並予以持續不斷的關注和呼籲,直至他們獲得自由。
本網認為,定期將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況公諸於世,是我們能給予這些受難者以實際而有效支持的一種方式。我們深知,沒有比被人們的遺忘更令這些良心犯、政治犯感到絕望和痛苦的事情。
因此,我們必須肩負起這項工作,乃至是使命。
十年的風風雨雨已經過去,未來的道路上還會有千難萬險,但是有你們的支持,我們仍將一如既往勇往直前!
最後,本報告雖經本網信息中心認真核查,並得到中國大陸許多人權捍衛者協助,但仍因條件所限,無法做到適時、準確統計全部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信息,報告所反映的只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報告,這需要我們的繼續努力!
如發現紕漏之處和補充信息,敬請指正,並儘可能知會本網。
本網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 本期報告概述:
《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月月更新,是一份關於中國在押政治犯、良心犯的動態報告。此為第123期。至此,本報告月月發布歷時已十年多。
本期報告全文共計67000余字。本期報告對上期報告的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名單進行了一次全面的逐一核查。獲悉上期名單中42人已被刑滿釋放,1人被獄迫害致死;並獲悉有17人獄中有新動態。同時,本期新增了我們又搜集的被刑事拘留2人以及被判刑的46人,合計48人的名單及簡介。目前,被本期報告錄入姓名發布的在押良心犯、政治犯共1719人。
為便於人們查詢,《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名單索引》為本報告名單的唯一索引。索引是以姓名拼音順序排列(ABCDEFG….WXYZ)。同時,本報告對所有良心犯、政治犯的刑期進行了統計,羈押未判的也全部列於最後。
白玉福、鄧秀芬、高宏、 高惠仙、高賢英、
黃志松、江峽根、卡米萊·瓦依提(維)、賴天龍、李佰華、
林茂成、劉鳳雲、劉廣友、劉彥學、洛珠(藏)、
曲永霞、全世欣、宋曉美、王新民、王自成、
吳啟慧、於雲峰、周美麗、朱玉芳、邵愛民、
王宋霞、李寶輝、楊學平、王宏、 馮吉春、
胡自華、張建秋、邱春生、於士坤、樊愛榮、
楊利萍、楊麗、 楊建新、沈愛斌、梅世林、
浦興娣、沈曉玲、
1、白玉福:黑龍江大慶市被迫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原大慶市石油管理局測井公司武保科科長;妻子張立新,原大慶石油管理局物業二公司乘風熱力分公司職工。1996年9月,白玉福和張立新開始修鍊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1999年7月,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白玉福、張立新夫婦多次被中共迫害。2019年12月2日,白玉福、張立新夫婦在遼寧省阜新市彰武縣被警方抓捕,後刑事拘留、批捕、起訴;2021年3月5日被彰武縣法院視頻開庭。3月23日獲悉,白玉福被判刑6年,張立新被判刑4年。白玉福刑期至2025年12月1日。
2、鄧秀芬: 梁順景妻子。梁順景:1961年出生,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城東鎮人,原中國工商銀行梅州分行職工,梅州城區江南團結路蘇泊爾電器店負責人,法輪功信仰者。因為人謙和、厚道而深受他人好評;又因其與其妻鄧秀芬在當地共同承辦蘇泊爾電器店(主營電器廚器專賣批發),生意上注重誠實守信,隨其公司至2015年底時已有較大發展;但因梁順景、鄧秀芬夫婦2人在信仰追求上篤信並積極宣傳法輪功,隨遭廣東省梅州市當局的強力打壓;2015年12月10日,其夫婦2人在開車外出講解宣傳法輪功時,被事先蹲坑等候的梅州市梅江區警方及“610”管理辦公室人員聯合抓走,其家遭查抄,當場搜走法輪功書籍多套、計算機、印表機及銀行卡、身份證等個人對象(如)多件,並將其日用汽車也拉走扣留;次日,其妻因血壓高達180/230,讓家人暫時接回,其本人則被梅江區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拘,關押至梅江區芹黃看守所;2016年1月15日,其夫婦2人被梅江區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同年3月29日,其案在梅州市梅江區法院開庭審理;雖因該法院違反法定訴訟程序,其辯護律師曾據理要求法院重新開庭審判,但其與其妻仍然被該法院1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枉法重判;其中,梁順景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其妻鄧秀芬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各處罰金2萬元;其2人不服,均提起上訴;2016年5月29日,經廣東省梅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其刑期至2026年3月9日,其妻鄧秀芬刑期至2025年12月10日;據悉,其在看守所時被查出身體長有3個腫瘤,在被庭審時其辯護權及辯護律師執業權被剝奪;其承辦的蘇泊爾電器店因長時無人經營,故被迫關門。目前在廣東省4會監獄(廣東省4會市濟廣塘鎮/廣東省肇慶市4會監獄290信箱,郵政編碼:526237)服刑。
3、高宏:山東省淄博市法輪功學員, 1968年生,電氣工程師。1991年畢業於中國石油大學自動化專業,曾在山東淄博齊魯石化公司研究院工作。他於1997年開始修鍊法輪大法,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團伙公開迫害法輪功後,高宏多次被中共人員抓捕、關押,曾被勞教兩年。2020年7月15日,山東省公安廳齊都公安局國保警察闖入高宏家中抄家,並將高宏83歲老母親抓捕到派出所進行審訊。當天下午五點半,高宏下班回家時被齊都公安局國保總隊警察抓捕。因疫情原因,高宏被“取保候審”一年。2022年8月29日,高宏被齊傳喚,告知對其監視居住強制措施。2022年12月5日,高宏被淄博市淄川區法院判刑3年。2023年3月13日,高宏被齊都公安局警察抓捕到淄博市張店看守所關押;6月7日被關押到山東省監獄服刑。2025年12月12日。信息來源: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3/6/12/461907.html
4、高惠仙:女,1964年7月15日生,原雲南省昆明鋼鐵公司橋鋼廠職工,後被非法開除公職。自1999年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迫害中,高惠仙曾兩次被中共判刑,共遭冤獄九年。2018年12月3日高惠仙向安寧市太平街道辦事處龍箐村中共支部書記何順貴講法輪功真相,同時贈送了一本「明慧日曆」向他祝福。結果何順貴向公安機關誣告高惠仙。2018年12月7日高惠仙正在母親家裡,被安寧市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撬鎖入室抓捕、抄家,警察搶走計算機、印表機、大法書籍、法輪功數據等大量私人物品。2019年11月19日被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判刑七年,罰款一千元。刑期至:2025年12月6日。
5、高賢英:四川瀘州市合江縣法輪功學員。2019年七十五歲。高賢英曾被非刑兩次,一次3年,一次3年半。2017年7月12日上午,四川瀘州市七名法輪功學員高賢英、董國珍、周明英、張元華、劉忠芬、帥先芳、宋平(男)驅車到瀘州市合江縣五通鎮趕場,被派出所警察抓捕,然後帶到合江九支鎮派出所審問。後因年紀大,回家監視居住。2018年12月18日被四川瀘州市合江縣法院高顯英被判7年,處罰金七千。刑期至:2025年12月。
6、黃志松:安徽安慶市法輪功學員,1965年生,家住安徽安慶石化菱北生活區。黃志松於一九九七年二月開始修鍊法輪功,當時他是華成公司塑料廠副廠長。2022年6月17日晚,黃志松、江峽根等八位安慶市法輪功學員在集體學法後,被安慶市公安局、經開局、大觀局等國保警察抓捕。後來其他法輪功學員六人先後回家。黃志松、江峽亘遭刑事拘留,被劫持到安慶市岳西縣看守所。7月25日,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太湖縣檢察院批准逮捕。後黃志松、江峽根被太湖縣法院一審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5年12月16日。信息來源:
7、江峽根:安徽安慶市法輪功學員,安徽理工學校退休老師,2023年近七十歲。2022年6月17日晚,黃志松、江峽根等八位安慶市法輪功學員在集體學法後,被安慶市公安局、經開局、大觀局等國保警察抓捕。後來其他法輪功學員六人先後回家。黃志松、江峽亘遭刑事拘留,被劫持到安慶市岳西縣看守所。7月25日,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太湖縣檢察院批准逮捕。後黃志松、江峽根被太湖縣法院一審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5年12月16日。信息來源:
8、卡米萊·瓦依提(維):女,2004年出生,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人,維吾爾族名Kamile Wayit,河南省商丘工學院在讀大學生,“白紙運動”抗議視頻發布者和支持者,中國在押政治犯。自幼因其家教甚好,父親是當地阿圖什市政府公職人員,母親是一名教師,其很早就善解人意,勇敢而聰明;2017年-2019年,曾因其父被新疆中共當局關入集中營,對其心理產生了“變革性”影響,故其曾一度陷入創傷、孤獨與抑鬱之中;後經不斷自我療傷,到中學畢業時,其已成為一名較為成熟而有理想的年輕人;2022年夏,其通過高考而被河南省商丘工學院錄取,現已成為該校學前教育專業一年級學生;2022年11月,曾因與在美國工作的兄長、維吾爾族工程師卡吾薩爾•瓦伊提通訊,聊天中告知其在TikTok上發過一則有關烏魯木齊火災海外白紙抗議視頻的訊息,故而其父親很快接到新疆當地警方的來電警告,遂其很快將所發帖子及視頻刪除,但此一舉動仍然引起當局的極度不滿;2022年12月12日,其放寒假剛返鄉,即被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警方以疑似“尋釁滋事”罪由帶走刑拘,並送新疆國家安全拘留中心羈押,自此失聯;2023年3月25日,被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法院以“宣揚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5年12月。目前在新疆喀什木什女子監獄服刑。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4/194.html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7/3_15.html
9、賴天龍:廣州2020.11.12大抓捕案受難者之一。民主異見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近年來,雖經常參與民主維權活動及與民主友人在一起的聚餐活動,但因其為人處事低調,故而一直鮮為人知;2020年11月12日,賴天龍與範文成、范一平、胡天峰等多人被廣東省廣州市國安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抓捕,並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21年1月27日,又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轉刑拘;2021年3月12日,知其被以涉嫌同罪名正式逮捕,;2021年9月3日,知範文成、賴天龍、范一平、胡天峰、韋亞妮等五人案被移送至廣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又於同年9月8日,案宗被移送至廣州市中級法院,五人均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案由涉及組黨,具體事實無非聚餐閑聊時政、去雲南旅遊等;2023年6月7日,其被認定為該案積极參与者,終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5年12月19日。目前被羈押於廣州市安全局看守所(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111號,郵政編碼:510800)。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8/51112.html
10、李佰華:哈爾濱著名民主人士於雲峰妻子。於雲峰、李佰華夫婦於2020年12月28日遭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本次夫婦一起被拘留具體事因未明。後於2022年11月獲悉於雲峰、李佰華夫婦均被以尋釁滋事罪名,於2022年6月(二審)被判刑5年,李佰華於7月份已移送黑龍江女子監獄(集訓隊)服刑。於雲峰目前還關押於哈爾濱香坊區看守所。刑期至:2025年12月27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11/202012285.html
11、林茂成:大連市金州區法輪功學員。2020年7月12日,林茂成給陌生人講法輪功,被他誣告後遭抓捕抄家,非法拿走大法書籍、計算機、印表機、身份證、駕駛證等物品。林茂成被劫持到派出所期間強制照相,錄指紋、聲音、驗血、做完筆錄後,逼他簽字未果。半夜後,人被放回,監視居住。2020年12月7日,林茂成被大連普蘭店檢察院批捕,並被大連大孤山邊防派出所強制關押在大連開發區看守所。2021年5月27日,林茂成被判刑5年,罰款3萬元。刑期至:2025年12月6日。
12、劉鳳雲:安徽省阜陽市法輪功學員,女,家住阜陽市潁州區西湖鎮湯庄村。劉鳳雲、梅新英貼不幹膠,於2020年5月19日被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察抓捕,後被所謂“取保候審”。2022年6月10日,她們再被抓捕。2023年3月3日,劉鳳雲、梅新英被阜陽市潁泉區法院庭審。劉鳳雲被判刑3年6個月,梅新英被判刑2年6個月。刑期至:2025年12月9日。信息來源: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3/5/14/460697.html
13、劉廣友:男,黑龍江佳木斯樺南縣鄉村醫生,1952年8月13日生,已七旬。劉廣友修鍊法輪功二十多年,累計遭關押四次,判刑九年。自2005年到2012年僅七年中,他遭迫害勒索及經濟損失累計達十三萬元左右。劉廣友因仗義執言,於2019年8月又遭當地警察抓捕,2020年12月8日他被庭審,遭判5年。劉廣友被樺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出現腦血栓病狀,家屬一再要求辦保外就醫,目前相關單位仍未給他辦理。刑期至:2025年12月7日。信息來源: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2/5/23/443963.html
14、劉彥學:江西省九江市城子鎮法輪功學員。劉彥學於2021年12月25日,被九江市柴桑區公安局抓捕,後被判刑4年。刑期至:2025年12月24日。信息來源: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3/5/19/461016.html
15、洛珠(藏):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安斗鄉克窪村人,當地知名畫家東闊之子,原格爾登寺僧人,藏族人權捍衛者、政治犯。2011年,曾因政治訴求而被當局抓捕、判刑2年,2013年刑滿釋放;2016年12月底被警方帶走,自此失聯,後從非官方渠道打聽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為達賴喇嘛八十壽辰祈壽”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以不詳罪名重判9年。據悉,當局拒絕其聘請代理律師為其辯護。目前關押服刑地點不詳。刑期至2025年12月下旬。
16、曲永霞:黑龍江省黑河市孫吳縣法輪功學員,女。2022年9月15日上午,孫吳縣國保杜森帶領孫吳縣東派出所和社區的一些人員闖入曲永霞家中,抓捕了曲永霞,並且搜查,抄走家中修鍊用的大法書籍和筆記本電腦。2023年5月25日,曲永霞被黑河市愛輝區法院判刑3年3個月。刑期至:2025年12月14日。信息來源: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3/6/6/461669.html
17、全世欣:女,1976年1月1日出生,北京市人,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東平庄56號居民,維權人士,貪腐舉報人,網路推友。早年曾因個人宅基地及住房被政府強拆而被迫維權多年,至今仍未獲批宅基地或獲賠住房,成為無家可歸的北京土著農民;在維權過程中,因發現地方幹部有嚴重貪腐現象,並公開向多個職能部門舉報,隨遭地方當權者嚴厲打壓和非法拘押;2018年9月21日,因使用互聯網翻牆軟體在推特上發表對中共當局及執政者批評言論,被網警監控發現,而被北京海淀區警方因言獲罪,立刻以“尋釁滋事”罪由行政拘留10天;2019年6月3日,又因身穿寫有“蔡奇見家屬”字樣的白色短袖T恤,高喊要求與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見面遞交相關材料,尋求解決問題,而被海淀區警方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由行政拘留5天;7月25日,再次被海淀區警方莫名帶走,後被以“尋釁滋事”罪由刑拘,好友疑稱此與其曾在推特上多次發支持香港“反送中”抗議遊行等言論有關;2019年8月31日,其被北京市海淀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2020年5月26日,其被起訴,起訴書稱其“自2019年註冊並使用推特,散布大量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因而觸犯刑法,需要提交法院予以審判;同年11月26日,其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開庭受理,後又長期休庭;2021年5月21日,終被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2021年7月21日,刑滿釋放。此前被羈押於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全世欣女士2023年3月5日就兩會被維穩監控接受了美國之音採訪,隨即遭抓捕,其推特賬號停留在3月5日。後被刑事拘留、批捕,已被檢察院起訴,建議量刑2年6個月。其身患心臟病,現在又絕食抗爭,其獄中健康令人擔憂。最後全世欣女士一審獲刑2年9個月 二審維持原判。現被羈押於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刑期至2025年12月。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1/29.html
18、宋曉美:遼寧大連瓦房店市法輪功學員。女,1972年生。2021年6月1日,宋曉美從家中被派出所警察、國保人員抓捕,2021年11月29日,被普蘭店法院庭審,宋曉美被判刑4年6個月。現可能被關押在瀋陽女子監獄。刑期至:2025年12月1日。信息來源: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3/2/23/457056.html
19、王新民:黑龍江牡丹江法輪功學員,1949年生。原系黑龍江省煙草研究所高級農藝師,早在2003年10月22日,因修鍊法輪功,被抓捕,被判刑14年,關押在牡丹江監獄。2014年初,王新民被迫害出嚴重胰腺炎,於2014年6月,被“保外就醫”。在病情沒有好轉的情況下,2015年6月4日,被牡丹江監獄以欺騙的手段,不顧身體情況,強行收監。2016年,才結束冤獄回家。2021年6月10日又被抓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10月29日,被愛民區法院開庭,王新民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後王新民被判刑4年6個月,罰金5千。刑期至:2025年12月9日。2022年王新民被牡丹江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護原判。2022年5月,王新民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集訓隊繼續關押迫害。信息來源:
20、王自成:北京市平谷法輪功學員。原是平谷區盤峰賓館職工,2000年底,因堅持修鍊法輪功,被盤峰賓館無理開除。王自成因堅持修鍊法輪功,曾遭3次判刑,累計遭受14年冤獄迫害。2020年6月8日,王自成在北京市平谷區馬坊鎮一家工廠上班,在班上被平谷區公安分局峪口派出所警察抓捕的,警察認定他發放法輪功資料是違法的。後又遭判刑5年6個月,勒索錢財1萬元。刑期至:2025年12月7日。
21、吳啟慧:四川省綿陽市江油市法輪功學員。杜志俊、吳啟慧夫婦2021年6月18日被江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抄家,搶走電腦和所有大法書籍並被抓捕。杜志俊被抓捕到江油市看守所,吳啟慧被抓捕到綿陽市看守所。2022年5月,杜志俊被江油市法院判3年半;吳啟慧被江油市法院判4年半。刑期至:2025年12月17日。信息來源: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2/6/17/445046.html
22、於雲峰:網名董狐直筆。生於1970年,是哈爾濱著名民主人士。多年來,他常直言不諱的抨擊時政,也熱心快腸的幫助民運人士。2011年7月29日,於雲峰因言獲罪被哈爾濱市當局判處勞教2年,其《勞動教養決定書》寫道:於雲峰“2011年7月1日利用手機分別給哈市及外地市28個手機用戶,發送內容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簡訊,其目的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給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後果,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因其反黨、反社會主義,根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1項的規定,決定對其勞動教養2年。”2017年,於雲峰又因為在微信群轉發謝陽律師受酷刑的消息,於兩會前夕2017年3月2號晚上6點被抓進拘留所行政拘留10天。3月13日到期還不放人,警方又說他誹謗毛澤東誹謗中國政府要再拘十天。於雲峰、李佰華夫婦於2020年12月28日遭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本次夫婦一起被拘留具體事因未明。後於2022年11月獲悉於雲峰、李佰華夫婦均被以尋釁滋事罪名,於2022年6月(二審)被判刑5年,李佰華於7月份已移送黑龍江女子監獄(集訓隊)服刑。於雲峰目前還關押於哈爾濱香坊區看守所。刑期至:2025年12月27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11/202012285.html
23、周美麗:江西省九江市法輪功學員,女,1956年生,退休工人,家住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小校場。字1999年,在中共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她多次被抓捕、關押,曾三次被勞教、兩次被判刑,在拘留所、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被關押迫害累計13年多。周美麗於2022年6月11日在九江市西二路講法輪功,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西二路派出所警察抓捕;6月13日被劫持到九江市看守所關押迫害。2022年11月11日,周美麗被九江市永修縣法院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5年12月12日。信息來源:
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2/12/11/452976.html
24、朱玉芳:女,1975年生,江西省萍鄉市人,曾為私營企業主,2006年因所經營的店鋪被時任萍鄉市副市長唐湘萍及其丈夫房管局局長家族開辦的房地產公司強拆,而走上維權之路。萍鄉地方政府在腐敗勢力操縱下,將朱玉芳作為重點維穩控制和打擊對象。在維權過程中,朱玉芳多次被綁架、關黑監獄、遭受酷刑。2012年2月,因在北京上訪維權而被非法拘禁於北京市大興區某黑監獄8天,並被與兩個男看守放在一個房間,險遭人身侵犯;同年4月18日,因再次在北京上訪而被警方抓捕,並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後又被送至北京市久敬庄非法拘禁4天,而後被遣返原籍;2012年4月—6月,曾被地方當局長期非法軟禁家中,房門被反鎖,不準出門;2014年9月7日,因到北京上訪而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後因其懷孕又於同日被取保候審;2015年7月28日,因其身穿訪民反腐文化衫到聯合國駐京開發署呼籲要求人權,而被北京市朝陽區警方再次刑拘;2015年8月26日,因持續在北京上訪維權,並將自己遭受迫害經歷發於網上,再度被北京警方以“查獲訪民身份”為由抓走和交由萍鄉駐京辦事處將其遣返原籍,於遣返當日被萍鄉市安源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並關押於萍鄉市看守所;2016年11月14日,其被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法院一審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上訴,2017年1月13日,經江西省萍鄉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後送江西省女子監獄服刑;出獄後,其一直就被枉法冤判申訴;2021年12月3日,因又到到江西省高級法院申訴,遭拒,隨就在法院門外舉牌呼籲;2021年12月10日(即世界人權日),其突遭失聯,後知被江西省萍鄉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不到一周即被萍鄉市安源區檢察院批准逮捕,羈押在萍鄉市看守所。2022年8月6日,江西萍鄉維權人士朱玉芳被萍鄉市安源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5年12月10日。信息來源: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8/4.html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12/blog-post_22.html
25、邵愛民:山東聊城市東阿縣法輪功學員,女,1965年生,東阿縣牛店鎮紅布劉村人,她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鍊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其遭多次非法迫害。邵愛民被非法關押看守所至少四次,她曾經在看守所被打,嘴被打得流血,罰跪,他們用這種刑訊逼供、強行轉化。2023年12月,邵愛民女士因為發放法輪功資料,被當地警方抓捕、構陷,後被判2年。刑期至:2025年12月。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7/2_8.html
26、王宋霞:陝西寶雞市法輪功學員,女,1938年生,現年86歲。家住寶雞市渭濱區姜譚路,她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鍊法輪功。王宋霞因堅持信仰,多次被中共抓捕、關押,2010年2月曾被判刑七年緩刑七年。王宋霞2022年5月8日被寶雞市公安局渭濱分局姜譚路派出所警察抓捕,5月9日被“取保候審”放回家。2024年7月初獲悉:王宋霞已被當地法院判刑一年半、罰金五千元,六月她已被關押到陝西省女子監獄。刑期至:2025年12月。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7/8616.html
27、李寶輝:遼寧北鎮市法輪功學員,男,遼寧省北鎮市中安鎮土堡村村民,1970年生,2024年54歲。早年修鍊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後遭中共江澤民團伙殘酷迫害。李寶輝在2000年底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遭抓捕、關入北鎮拘留所、看守所。在看守所時,李寶輝遭受了多種酷刑迫害如;十冬臘月天被脫光衣服往身上澆涼水以及拳打腳踢、罰蹲、罰站等。後李寶輝被勞教三年、關入錦州教養院折磨。李寶輝2023年7月1日在家被北鎮市公安國保警察抓捕,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後被判刑2年6個月,現在被關押在錦州市監獄。刑期至2025年12月31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9/26_28.html
28、楊學平:遼寧省凌海市金城原種場法輪功學員,女,於1996年開始修鍊法輪功。楊學平女士於2023年12月5日在凌海市白檯子集市上宣講法輪功,被抓捕、非抄家。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期間,楊學平一直被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後獲悉,她於2024年4月左右被凌海法院判刑2年,隨後被轉監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5年12月4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9/2_12.html
29、王宏: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男,1967年生,2024年57歲。2007年開始修鍊法輪功。王宏在2023年12月13日下夜班回家,在自家小區內被五名警察攔截,他們扣留王宏車內未裝訂的《天賜洪福》等月刊半成品,並在當天將王宏關押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2024年1月11日,律師到國保支隊依法提出撤銷王宏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案並立即釋放的要求;家屬提出對王宏取保申請均被鐵路公安處國保支隊拒絕。2024年6月17日,王宏被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判刑2年。王宏不服上訴。10月9日,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12月13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0/2_25.html
30、馮吉春: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女,一九六四年七月十四日生,2024年六十歲,家住在朝陽市開發區七道泉子鎮。一九九六年正月,馮吉春開始修鍊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修鍊者的全面鎮壓,馮吉春堅持法輪功信仰,曾四次被拘留,共約三百三十多天;兩次被勞教、一次被判刑七年。2024年6月2日被朝陽市新華分局警察抓捕,一直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警方不許家人接見,不告知馮吉春的任何消息。2024年11月下旬得知,新華分局、龍城區檢察院、龍城區法院合謀,最終將馮吉春判刑1年6個月。刑期至:2025年12月1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1/16_26.html
31、胡自華:湖南南辰溪縣法輪功學員,原名胡丑改,60歲,湖南省懷化市辰溪縣龍泉捱鄉人,1965年生,2025年60歲,早年修鍊法輪功。胡自華在廣東省珠海市幫兒子帶孩子,2023年12月24日在他兒子家被珠海市斗門區國安警察入室抓捕、抄家,關押在珠海市看守所構陷近一年,2024年12月10日被開庭。後家人接到法院的判決通知書,胡自華被判刑2年。胡自華已決定上訴。胡自華一直被關押在廣東省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刑期至:2025年12月23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1/2_8.html
32、張建秋:山東省煙台市蓬萊區法輪功學員,女,2024年6月24日,張建秋到煙台市蓬萊區村裡集鎮宣講法輪功,遭人舉報,被煙台市公安局蓬萊分局村裡集鎮派出所警察抓捕。隨後警察告知家屬,張建秋被行政拘留十三天。2024年7月5日,家屬接到檢察院電話,說張建秋已由蓬萊拘留所被轉入煙台看守所。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2024年12月下旬,張建秋被煙台市蓬萊區法院判刑1年6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刑期至:2025年12月23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1/16.html
33、邱春生:遼寧錦州凌海市建業鄉何屯村法輪功學員,男,2024年12月4日凌海建業鄉派出所凌海國保六、七個警察抓捕了邱春生,後抄家。據悉,邱春生在育新屯修理部發放法輪功枱曆,被監控拍到。2024年12月9日,警察把批捕通知書送到邱春生家,並告知邱春生的卷宗已被送往凌海市檢察院。邱春生被關押在凌海看守所構陷,看守所不讓家屬見人。後悉,他被判年,法院沒通知家屬。刑期至:2025年12月3日。信息來源: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3/1.html
34、於士坤:河北保定市法輪功學員,女, 1963年生,2025 年62歲,家住河北保定市望都縣賈村鎮建安村;她女兒劉美麗、女婿安朝旭家住保定市清苑區北王力鄉劉村。於士坤的女兒劉美麗、女婿安朝旭,2024年4月25日被北京門頭溝公安分局大峪派出所警察入室抓捕;於士坤於6月12日被門頭溝公安分局國保警察抓捕。後獲悉:於士坤被北京市門頭溝區法院判刑1年6個月、罰款二千元,刑期至2025年12月11日;劉美麗被判刑2年、罰款二千元,刑期至2026年4月24日;安朝旭被判刑2年緩3年。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4/blog-post_89.html
35、樊愛榮: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法輪功學員,女,1956年10月出生,鄆城縣綿一廠退休職工,住鄆城縣唐塔街道辦事處綿一廠家屬院。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多個派出所於2024年7月10日出動大批警力,闖到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曾修鍊過法輪功的學員家中進行抄家,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樊愛榮女士就是其中之一,隨後被取保候審。2024年12月9日,樊愛榮女士被開庭,開庭後被收監,被關押菏澤看守所。後2025年5月獲悉,樊愛榮女士已經被判刑1年、罰金一萬。刑期至:2025年12月8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5/1.html
36、楊利萍:甘肅省慶陽市法輪功學員,女,1967年2月出生,她是慶陽市西峰區肖金鎮南李村殷淌隊農民。楊麗萍近年來住在西安市雁塔區天地源曲江香都A區兒子家中幫助帶孩子。2024年6月6日,她被西安警方入室抓捕,指控其散發法輪功宣傳品,隨即遭刑事拘留,被關押在西安市雁塔區看守所。後遭批捕、起訴,於2024年10月12日被西安雁塔區法院庭審,2025年8月7日,她被判刑1年6個月並罰金八千元。刑期至2025年12月5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9/16_25.html
37、楊麗:女,1978年出生,江蘇省常州市人,常州市金壇區西城街道城南村委悟慣村公民,土地強征受害者,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自2009年起,其父母一家即遭江蘇省當地政府非法征地,後在2013年又遭拆遷辦指派人員入室盜竊,掠盡財物;2014年-2016年,其父母家繼續遭地方政府暴力逼遷和地方國企非法毀樹佔地,故其全家憤而投訴,但結果卻等來的常州市金壇區司法機關在土地並未被實際徵收的前提下,知法違法、公然造假,且刻意壓案不予立案;2017年,其父親又遇被中國銀行金壇橫街分行行長湯曉軍詐騙130萬元案,其家人報案,但警方竟不作為;基於種種家人的不公,投訴無門也無果效,故為討公道,捍衛家人的基本生存權,其幫助父母堅決維權不停息;然而也正因如此,其母女二人屢遭打壓;曾被金壇區警方多次非法綁架,遭毆打、刑訊逼供、行政和刑事拘留;2023年2月,因其母心臟病嚴重,而其也因多年患腎病已達4期,故其母女二人決定赴京就醫,順便也將其家的控告材料遞交給國家信訪局,希望能得回饋和幫助,但卻被江蘇截訪人員很快查詢後野蠻帶回原籍;自此,其一家被均江蘇當局全天候監控,尤其是其母女二人無論赴京就醫還是信訪維權,均遭維穩殘酷嚴打;期間,其曾慘遭刑訊逼供,被毆打昏迷,被警方威脅要開車撞死和用刀捅死,以及被行政拘留4次,其父也被警方砸傷住院;2024年7月15日,其母因進京上訪被刑拘,其與父親去京探訪,又遭金壇區警方跟蹤監視並在北京南站被暴力綁架;同年10月12日,因其母再被刑拘而欲赴京為母伸冤,故於10月19日被金壇區警方傳喚,次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024年11月27日,其被更換罪名,又以涉嫌“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被金壇區檢察院正式批捕;關押迄今,一直未放;據悉,在看守所里遭警方對其手腳連續並銬4天等酷刑虐待,其為此絕食抗議,又遭強行灌食,以致其身體出現病危狀況;其姐(已居日本)和其父親發聲,呼籲當局儘快釋放其病重的家人。目前被羈押於常州市看守所(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西林街道鄒傅路10號,郵政編碼:213016)。2025年9月12日,金壇區人民法院宣判許冬青1年2個月,楊麗1年3個月。刑期至:2025年12月30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1/13_27.html
38、楊建新:河南省三門峽市靈寶市人,基督徒,河南靈寶市某基督教歸正家庭教會牧師,中良心犯;因其及所在靈寶市某基督教歸正家庭教會眾信徒不願接受中共“三自”教會的管控,故而自新宗教事務條例實施以來,即成為屢遭中共當局監控逼迫的家庭教會之一;2021年初,因其與當地一家印刷廠聯繫,以購買一些教會裡存放、使用的聖經類書籍,結果不幸被宗教局委派人員監控知道,遂被靈寶市警方以“是印刷書籍的委託責任人”為由從教會中帶走刑拘,並被關押於靈寶市看守所;同年2月7日,又被靈寶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批捕,指控其因為觸及印製、購買非法經營之非法出版物,故而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國家宗教類法令的相關規定;同年4月27日,其案被靈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並將案件移交至河南省三門峽市靈寶市法院審理;2021年8月低-9月初,被靈寶市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重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其不服上訴;後經三門峽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26年7月-8月。2025年12月,因身體原因,獲監外執行,已經回家,身體在回復中。此前在河南靈寶市監獄(河南省三門峽市靈寶市,郵政編碼:472599)服刑。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56.html
39、沈愛斌: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蘇省無錫市人,退伍軍人,原無錫市錫山區城管局城管大隊長,維權公民,公民記者,因維權多次遭當局拘留判刑。2013年6月23日,因與丁紅芬、沈果冬等20餘人一起營救被非法拘禁於當地東郊賓館內“黑監獄”的訪民,及時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歲的老婦人),遂被無錫市濱湖區警方於6月26日從家中帶走;7月3日,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並遭到刑訊逼供;8月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後因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兩次退偵,於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審;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營救黑監獄受害人事件”被刑拘,關押在無錫市第一看守所,後被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15年3月12日刑滿出獄後,依然堅持維權,同時累遭當局非法監視、跟蹤、拘留及傳喚等迫害;2016年4月13日,因無錫市再現4·13大抓捕訪民事件再次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拘37天,釋放後旋即被監視居住;同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會期間持續維權而被無錫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警方以涉“尋釁滋事罪”繼續刑拘,後被轉正式逮捕;2017年5月27日,被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2019年1月23日,刑滿釋放;2021年6月24日,再次被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直至同年7月24日,才獲取保釋放;2022年3月6日,又遭無錫市梁溪區警方傳喚和抄家,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關押於無錫市第一看守所;同年4月5日,又被無錫市宜興市警方以同罪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據悉,此次其被抓捕,疑與關注江陰市訪民毛黎惠遭截訪後在黑監獄中非正常死亡有關。2023年9月20日,沈愛斌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於2025年4月30日刑滿獲釋。2025年10月27日下午,江蘇無錫維權人士沈愛斌在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東亭派出所,被該所副所長戴灃(警號221928)指使警察暴力毆打,送醫確診鼻樑骨折,頭部外傷,後送在無錫市江南大學附屬醫院住院。2025年10月31日上午11時,沈愛斌又被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並抄家。隨即被羈押至無錫市看守所。11月30日下午沈愛斌從無錫市看守所釋放,現被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採取住家監視居住強制措施。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blog-post_95.html
40、梅世林:1998年1月4日出生,四川省沐川縣永福鎮人,原深圳大視野志遠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職員,成都高架橋懸掛要求政改標語條幅義士、沖塔行動者,民主人權鬥士,中國在押政治犯。2025年4月15日凌晨,四川省成都市茶店子客運站外天橋上突然有人懸掛出三副巨長條幅標語,隨著風吹搖曳,行人在夜燈下清晰可見這三條幅上寫道:“沒有政治體制改革就沒有民族復興”,“人民不需要一個權力不受制約的政黨”, “中國不需要誰指明方向,民主才是方向”;後經知情人證實,該條幅標語是由一位27歲的青年義士梅世林所為;其本人曾提前發私信給人表示,因這是他經過慎重考慮之後作出的決定,故而說:“這個標語我已經準備一年了,希望幫忙傳播一下”;並且還表明,其在此次掛標語行動前,曾有遭遇與“深圳大視野志遠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的勞動糾紛,在向成都勞動監察部門投訴過程中被工作人員各種踢皮球,甚至連情況都沒有說完就被掛電話;此卦條幅標語之行為很快被網上廣傳和熱議,但也因此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和擔心;而事實上,自4月15日掛出條幅之後,其很快失聯;後獲悉梅世林於2025年4月16日被刑事拘留,7月16日被逮捕,,罪名為尋釁滋事,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2025年12月15日獲釋。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20251215.html
41、浦興娣:無錫維權人士。人權捍衛者沈愛斌、沈曉玲2025年10月27日下午陪同同是維權人士的浦興娣到東亭派出所討要浦興娣此前被傳喚的傳喚證,沈愛斌手機被派出所副所長戴灃搶走,並強行查看手機內容。在遭到沈愛斌的斥責後,戴懷恨在心,在沈和浦即將離開的時候安排專業打手對沈進行暴力襲擊,致使沈雙側鼻樑骨骨折,左側鼻樑骨塌陷。隨後,沈愛斌、浦興娣和沈曉玲均遭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沈愛斌被羈押至無錫市看守所。浦興娣和沈曉玲2人被關押在無錫市女子看守所(原無錫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無錫市惠山區錢胡路567號;郵編214151,電話0510-83330208。2025年12月底獲悉,其已經取保獲釋。
信息來源: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blog-post_30.html
42、沈曉玲:無錫維權人士。人權捍衛者沈愛斌、沈曉玲2025年10月27日下午陪同同是維權人士的浦興娣到東亭派出所討要浦興娣此前被傳喚的傳喚證,沈愛斌手機被派出所副所長戴灃搶走,並強行查看手機內容。在遭到沈愛斌的斥責後,戴懷恨在心,在沈和浦即將離開的時候安排專業打手對沈進行暴力襲擊,致使沈雙側鼻樑骨骨折,左側鼻樑骨塌陷。隨後,沈愛斌、浦興娣和沈曉玲均遭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沈愛斌被羈押至無錫市看守所。浦興娣和沈曉玲2人被關押在無錫市女子看守所(原無錫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無錫市惠山區錢胡路567號;郵編214151,電話0510-83330208。2025年12月底獲悉,其已經取保獲釋。
信息來源: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blog-post_30.html
王喻平、吳強、高兟、何方美、尹登珍、肖書君、郭宏英、黎智英、尹旭安、徐琳、季孝龍、邢望力、郭飛雄、馮俊英、姜衛東、何俊仁、王炳章等17人獄中動態信息通報:
1/王喻平:湖北荊州民主人士王喻平 “涉嫌故意傷害罪”案開庭 檢察院建議量刑2年10個月 未當庭宣判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25日,本網獲悉:湖北荊州民主人士王喻平(網名王一鳴)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2025年12月20日上午在湖北省監利市法院開庭,王喻平拒絕出庭。家屬委託的律師為其進行了辯護,沒有當庭宣判。此前檢察院建議量刑2年10個月,王喻平及家屬認為這是極其不公正的。王喻平2025年9月初因與維穩他的人員發生糾紛,遭刑事拘留,被羈押在監利市看守所。據王喻平給律師說:他只是用一根鐵絲輕輕觸碰了他懷疑跟蹤他的姜姓警察,姜姓警察就勢倒地,結果觸地的時候摔到腰部導致骨折,被鑒定為輕傷。王喻平被送到看守所後被打了四次,肋骨有受傷,律師已就此進行投訴。
王喻平簡歷:1964年 9月11日出生,湖北省監利縣容城鎮人,網名“王一鳴”、“人民思想家”等,曾歷任某國企分廠廠長、私企高層主管等職,“中華民主正義黨”組建人及主席,網路作家。王喻平曾以煽動顛覆罪名被判刑11年,2023年11月7日刑滿出獄,2024年5月27日又被強行關進精神病院,因其激烈反抗得以出院。王喻平被關精神病院期間有被強行灌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210.html
2/吳強:江蘇連雲港公民吳強涉嫌尋釁滋事罪案將於2025年12月26日開庭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24日,本網獲悉:近日,連雲港海州區法院通知,連雲港公民吳強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定於2025年12月26日上午九點在連雲港海州區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開庭審理。江蘇連雲港公民吳強於2025年4月11日被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區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後遭批捕、起訴,目前被羈押在連雲港市看守所。至今,吳強被拘押已經8個多月了。此前,2024年7月5日,吳強因轉發揭露海州區浦南鎮污水處理工程可能存在造假的視頻,迅速引發媒體關注。隨即,吳強和視頻拍攝者被海州分局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傳喚,並在太平海防派出所被非法拘留16小時,且被迫簽署了非自願的保證書。
吳強簡歷:江蘇連雲港公民。一位微博和抖音原創視頻博主,性格耿直,有正義感,主要關注社會民生,吳曾因為舉報32噸假飲料被媒體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而後,吳強開始為弱勢群體發聲的人。吳強因在微博舉報興海河部分河道疑似被石油污染,於2025年4月11日被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區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目前被羈押在連雲港市看守所。此前,2024年7月5日,吳強因轉發揭露海州區浦南鎮污水處理工程可能存在造假的視頻,迅速引發媒體關注。隨即,吳強和視頻拍攝者被海州分局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傳喚,並在太平海防派出所被非法拘留16小時,且被迫簽署了非自願的保證書。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4/blog-post_16.html
3/高兟:遭羈押的著名藝術家高兟案開庭日期目前延期到2026年3月10日 律師申請取保被駁回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9日,本網獲悉:2024年8月26日高兟(高氏兄弟哥哥)兟回國探親時被以涉嫌侵犯英雄烈士名譽罪刑拘。後遭批捕,案件已達法院,處於起訴階段。2025年12月14日,高兟案律師申請取保被駁回,檢察院建議量刑三年;開庭日期目前延期到2026年3月10日。高兟被捕後,旅居英國的作家馬建發起了全球聯署聲援活動,呼籲當局立即釋放高兟。該聯署活動已經獲得近兩百名作家和藝術家的簽名支持。
高兟簡歷:著名藝術家“高氏兄弟:中的哥哥。其於2024年8月27日,家人收到三河市公安局的拘留通知書,罪名是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罪。涉嫌作品為高氏兄弟「高兟+高強」多年前創作的《槍決基督》、《毛小姐系列》、《下跪懺悔的毛》等雕塑作品。目前,其妻兒遭株連無法出國。高氏兄弟,哥哥高兟生於1956年,弟弟高強生於1962年,二人均為山東濟南人。高氏兄弟是中國改革開放時期湧現出的最著名的中國藝術家之一,他們堅定的政治立場在他們的作品中留下了印記。高氏家族在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滅頂之災。他們的父親來自山東沿海省會濟南,1968年“文化大革命”最激烈的時候被迫害死亡,兄弟二人當時分別只有6歲和12歲。高氏父親死亡25天后,母親和六個孩子才得知父親所謂“自殺”的消息,他們一直對此表示懷疑。後來,高家來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抗議這一不公。最後,他們得到的只是一筆微不足道的賠償。1985年起,高氏兄弟一起合作,從事繪畫、裝置、行為、攝影等藝術活動,尤其是其雕塑和繪畫作品,常涉及敏感的政治議題。但高氏兄弟從不認為他們是異議人士,只不過是在從事藝術的過程中表達他們對社會的看法,這可能會觸及到當前的中國體制。高氏兄弟是於1989年2月在北京參加藝術展期間,偶然在方勵之給鄧小平公開信上簽名,由此被當作異議人士,受到當局控制。從1989年到2003年期間,他們一直被禁止出國,直到2004年才被解禁。近年來,習近平當局不斷強化對國內異議人士及公共知識分子的言論管控。201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英雄烈士保護法,旨在追究侮辱誹謗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等事實的公民的法律責任,並於同年5月1日起實施。高兟就是因為這個罪名被抓捕的。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2026310.html
4/何方美:李新再次探望看守所中的妻子何方美的情況通報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9日,本網獲悉:2025年12月18日李新再次探望了看守所中的妻子何方美,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李新通報:“第二次會見何方美。我和我小姑一起見了何方美。把孩子們的照片列印出來帶給她看,隔著玻璃和鐵柵欄,她看了又看,都快哽咽了,不住地說,孩子們都變了,都變了……問老三是不是雙眼皮?我說不是,激動地說李瑜像他表哥小松,問小琪會不會走路,我說需要助行器才能走幾步,而且兩條腿一直是蹭的直直的,她關心孩子有沒有康復,我說沒有,這五年來只是找人管著孩子吃喝,對於孩子的康復治療,無動於衷。我安慰方美,事情還要慢慢來解決,有我在,讓她放心,家裡的事她不要操心。方美身體狀況本來就不是很好,在新鄉看守所每天晚上“值班兩個小時”,已經近四年,前段時間手腕受傷,加上雙腿也不能長時間站立,讓我跟看守所領導反映一下。會見結束,我到看守所服務大廳跟工作人員反映了一下,沒有見到所長,最後工作人員要我留了電話,他們核實完情況後會給我答覆,不過,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音信。”
何方美簡歷:1985年10月8日出生,河南省新鄉市輝縣人,網名“十三妹”,職業不詳,“疫苗寶寶之家”維權團體發起人,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2018年3月23日,因其年僅1歲10月齡的幼女打了百白破疫苗之後導致全身癱瘓,其多方求助投訴均被拒,遂逐級維權討說法,後因多地亦發生類似疫苗傷害寶寶事件,隨組建 “疫苗寶寶之家”維權團體共同呼籲,以求當局關注並給予合理賠償救治;然當局卻對此一拖再拖,其被迫到北京上訪,故屢遭抓捕打擊;2019年3月5日,因中共兩會期間與各地問題疫苗家長到北京王府井為殘兒募捐,隨被新鄉市輝縣警方行政拘留15天;3月21日,又被以輝縣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轉刑拘,關押在河南省新鄉市看守所;因期間一直拒絕認罪,2019年4月26日,被新鄉市輝縣檢察院以同罪名批捕,後被起訴並羅列6項罪,建議量刑1年;同年11月15日,其案在河南省輝縣法院正式開庭;2020年1月10日,又被輝縣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訴,後被無罪獲釋;2020年5月18日,因其不斷發聲請求國家立法解決疫苗問題、呼籲聯合國關注中國疫苗問題等,而在北京再度遭遇強迫失蹤;釋放後,2020年10月2日,因當地政府阻撓其帶疫苗致殘的女兒看病,隨對輝縣政府招牌潑墨抗議而被行政拘留,後於10月9日第二次對輝縣市政府潑漆抗議;2020年10月14日,知其夫婦和當時年僅六歲的兒子、三歲的殘疾女兒一起被輝縣警方抓走,後其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於新鄉市共濟醫院,時長18個月,期間產下小女; 2021年3月23日,其被輝縣市警方又以涉嫌「重婚罪」和「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而其夫李新遭強迫失蹤,兒子和殘疾女兒亦不知去向; 2022年4月,因其辯護律師介入,知其案一審已被庭審,但尚無結果,也未通知其親屬; 2024年10月23日,其案再次在河南省輝縣法院一審宣判,終被以“重婚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其不服,上訴;2025年1月21日獲悉,經河南省新鄉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其仍被維持原判,刑期至2027年1月1日。據悉,其原在南都網任編輯的丈夫李新亦因與其一起維權已被不詳罪名枉判5年,並在河南焦作監獄服刑; 其子被當局送至村民家裡寄養,兩幼女起初被關在共濟醫院,但至2024年4月初又被轉移它處,家人至今一直無法接觸; 而其聽說後,十分擔心孩子們的生活、身心健康情況及受教育狀況,盼望早日出來照顧和陪伴孩子。目前羈押在新鄉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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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尹登珍:獲刑4年6個月的淋巴癌晚期患者、維權人士尹登珍女士被連續剝奪正常醫療救治100天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8日,本網獲悉:自2025年9月9日起,淋巴癌晚期患者尹登珍被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隸屬司法廳)從十堰市人民醫院住院部7樓強行轉押至武漢女子監獄。截至目前,尹登珍已被連續剝奪正常醫療救治100天。期間,武漢女子監獄工作人員曾多次主動聯繫尹登珍家屬。9月12日,監獄方面公然欺騙家屬,聲稱:“監獄在收押前已為尹登珍進行了全面體檢,其身體非常健康,沒有任何疾病,更不存在淋巴癌。”與此同時,監獄多次通過電話要求家屬前往武漢,對尹登珍進行所謂“思想工作”,勸其接受判決結果,在獄中“好好勞動改造”。至10月中旬,監獄方面又突然改口,稱尹登珍“自述身體不適”,監獄再次為其進行了體檢,並“的確發現淋巴上存在炎症”。工作人員隨即向家屬承諾,如有必要,監獄會將尹登珍送往外部醫院治療,但同時明確表示:監獄不承擔任何醫療費用。隨後,監獄多次催促家屬前往武漢,為尹登珍充值賬戶、購買營養品和藥品,並自行承擔醫療費用。家屬再次依法向監獄申請保外就醫,遭到拒絕。家屬提出可由監獄直接聯繫尹登珍女兒夏貝貝協商治療費用事宜,監獄卻以“沒有夏貝貝聯繫方式”為由予以推脫和拒絕。目前,武漢女子監獄未為尹登珍提供任何醫療救治,尹登珍被收監前淋巴癌病情已惡化,大腿腹股溝靠近大動脈處淋巴腫瘤壓迫到神經導致無法走路、腿部經常發麻,體重驟降40多斤,極度消瘦伴有嚴重的進食困難、頻繁嘔吐、卧床不起、僅靠鼻飼管維持基本生命。
尹登珍簡歷:女1968年2月20日出生(身份證顯示1972年2月20日出生),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人,官員貪腐舉報人,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2003年,曾因實名舉報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領導與蔬菜批發市場老闆搞權錢交易,將1個多億的蔬菜批發市場以80萬元賣給私人老闆,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600多名國企員工下崗,遂遭十堰市政府(尤其是公檢法)長達20多年的迫害,如被非法拘禁和被枉法判刑,被關黑監獄和送精神病醫院長達12年,被暴力毆打、搶劫、綁架超過50次,被毆打致流產1次,被長期虐待導致全身傷殘,還患上淋巴癌等等;2009年,因被十堰市政府工作人員集體做假證捏造“敲詐勒索政府罪”案而被冤判3年,後其不服,經不斷上訴、申訴累計16次之後,2022年5月30日其終被十堰市中級法院改判無罪;近幾年來,因其針對自己之前所遭受的不公要求追責和賠償,故而又遭更多逼迫;2023年6月29日,其在北京投訴維權時,竟遭中國最高法院三區的勞務派遣保安毆打致3根肋骨骨折,後又被用鋼絲手套捂口鼻、鎖喉差點窒息而亡;幾乎同天,其還被最高法院立案庭庭長錢曉晨提供假證證明“勞務派遣保安是執勤法警”,並指使北京市朝陽區警方以“襲警罪”立案預將其逮捕,後在其女夏貝貝收集到的大量現場視頻證據和證人證言下,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才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批捕;2024年6月4日,其襲警罪案最終被以北京市朝陽區警方冒名盜用其女兒身份信息辦理假“取保候審”方式結案;2025年1月16日,因其在京繼續上訪維權,故被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派出所警方以涉嫌“擾亂國家機關秩序罪”行政拘留7天;1月26日,又在其在北京大興區艾德佳公寓的家中遭1名警員和5名社會閑雜人員聯合綁架,其2部手機、3000元現金和個人護照被搜走,次日即被湖北省十堰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並送十堰市看守所關押;2025年2月19日,其丈夫肖書君因在網上為其發聲求救,亦遭跨省抓捕,並經由湖北省十堰市和黑龍江同江市兩地警方勾結被以同罪名刑拘、逮捕和起訴,羈押於黑龍江同江市看守所;據悉,在其夫肖書君的起訴書中提及,湖北省十堰市和黑龍江省同江市兩地檢察院已對其夫婦二人尋釁滋事案起訴,建議地方法院對其量刑3-5年,對其夫肖書君量刑2.5-3.5年;另悉,其卷宗中有多處造假,其逮捕流程亦有違法,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亦對其提供多份假證(含2023年6月29日已被取保結案而其正在申請國家賠償的假“襲警罪”案,再次用同樣事由被以“尋釁滋事罪”起訴);同年4月9日,其案在十堰市鄖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但4月13日檢察官又在庭審中臨時追加“妨礙公務”和“擾亂國家機關單位秩序”二罪,試圖讓法院對其加重罪刑,但被辯護律師駁回;2025年7月15日,其案在看守所內被十堰市鄖陽區法院秘密一審,最終以“尋釁滋事罪”被重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其不服,上訴;9月4日,經十堰市中級法院二審秘密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期至2029年7月5日。目前在武漢女子監獄(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寶豐一路,郵政編碼:430030)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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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肖書君:黑龍江省佳木斯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李佳霖故意毀壞肖書君案件卷宗中重要材料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8日,本網獲悉:黑龍江省佳木斯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李佳霖故意毀壞肖書君案件卷宗中重要材料,包括律師、家屬及肖書君本人多次提交的取保候審、監外執行申請書和癲癇病例證據。2025年11月27日,患有嚴重心臟病、癲癇病並伴有癱瘓的黑龍江維權人士肖書君,被押送至黑龍江雙鴨山監獄後,隨即被安排接受為期一個月的所謂“思想教育改造”學習。在此期間,監獄明確禁止家屬會見。近日,肖書君家屬再次依法向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要“不予監外執行裁定書”。在辦理過程中,承辦法官李佳霖當面將律師、家屬及肖書君本人多次依法提交的取保候審申請、保外就醫申請、癲癇病歷等關鍵證據材料,直接從案件卷宗中拆除並扔還給家屬,同時當場否認肖書君患有癲癇病的基本事實。佳木斯中級人民法院故意損壞肖書君的案件卷宗材料,明顯屬於為規避責任而實施的嚴重程序違法和職務違法行為,並涉嫌以非法方式剝奪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醫療救濟權利。此前,肖書君在同江市看守所羈押期間,癲癇病情加重,最多時一天發作三次,在大量的三甲醫院病歷證據前,仍被否認重病事實。
肖書君簡歷:1960年代出生,黑龍江省雙鴨山市集賢縣人,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居住公民,維權致殘者,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早年,曾因所在雙鴨山市集賢縣的宅基地被縣政府、國土資源局領導利用職權非法侵佔,並通過權錢交易將其土地違法辦理土地使用證給其鄰居,故其一紙訴狀將當地政府告上法庭;2013年,其在行政訴訟案中雖獲取勝訴,但集賢縣法院卻在之後又以“法院執行不了政府”為由拒絕執行;其不服上訴,但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竟也有失公允,枉法在判決未落實的情況下,謊稱判決已執行並直接結案;正是因其未獲合理賠償而堅持上訪維權十多年,故在此期間慘遭打壓和迫害;2021年5月14日,曾因多次前往最高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提級執行,而遭到最高法院原法警隊長率多名法警暴力毆打而致癱瘓;其妻尹登珍原本生意紅火,但在早年亦因實名舉報湖北十堰政府領導與黑心老闆搞權錢交易,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數百多名國企員工下崗等而遭打壓,斷其財路,上訪維權20余年,並遭多次被勞教、判刑、拘留和關黑監獄等逼迫;2025年2月19日,其因其妻子尹登珍年初時節在北京信訪維權遭綁架,後被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警方刑拘,遂其在網上為妻子對外發聲求救,亦遭黑龍江同江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3月6日,其被警方轉正式逮捕;後其案與其妻案被黑龍江省同江市和湖北省十堰市兩地政府、公檢法連手以同罪名提起公訴,代理律師因其身體有嚴重心臟病、癲癇病等多種疾病而數次為其申請取保,均遭拒絕;同年8月28日,其案在同江市法院開庭審理,至今尚無明確宣判;但知在庭審中,同江市檢察院堅持對其案量刑3年6個月,而其在庭上公開揭露了同江市政府截訪人員多次對其施暴毆打,導致患上癲癇病、心臟病,還藉由其名義向上級經常虛報、多報維穩經費等;其堅稱其沒有犯罪,拒絕認罪;另悉,其在看守所里身體狀況極差,不僅因癱瘓無法生活自理,而且癲癇病頻發;其家屬以辯護人身份再次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申請,但被法院以其“未發現有不合適羈押病情”、“在北京、同江、雙鴨山均無住址”、“其是逃躥犯、存在畏罪潛逃和危害社會可能性”等為由駁回。2025年9月4日,肖書君“尋釁滋事罪”案一審宣判,其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8年8月20日止。此前被羈押於黑龍江省同江市看守所。後轉監至黑龍江雙鴨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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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郭宏英:吉林四平維權訪民郭宏英被“尋釁滋事罪”案庭審 辯護律師王煒被強行架出法庭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5日,本網獲悉:吉林四平維權訪民郭宏英被“尋釁滋事罪”案今天庭審,郭宏英由於手被手拷拷得很緊,把手上的肉都掐得很深,辨護人王煒為了留證據,把被拷的手拍照拍下來,照片被法警強制刪除,王煒被從法庭拉扯出去。吉林省四平市維權人士郭宏英女士是因為不明原因死在獄中的兄長郭洪偉伸冤而被以“尋釁滋事”罪名抓捕的。2024年10月13日早上6點多 郭洪英在北京市房山區焦庄被四平市警方開警車綁架劫持回四平,第二天10月14日即被四平市公安局鐵東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羈押於四平市看守所。郭宏英兄郭洪偉因維權於2016年被判刑13年,於2021年4月9日在四平監獄獄中被迫害致死。其曾因維權於2018年被判刑5年。
郭宏英簡歷: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吉林省四平市人,四平市鐵東區海銀花園小區居民,下崗工人,維權人士。2006年3月,曾因其兄郭洪偉舉報吉林省龍潭區檢察院控申科長和其親友虛開公款票據,遭打擊報復被捕入獄冤判5年;其兄不服,出獄後隨多次攜母一同進京上訪投訴,再遭地方當局打壓,2015年3月母子二人均被刑拘、逮捕,2016年2月1日,其兄(郭洪偉)和其母親(肖薀苓)分別被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法院枉法重判13年和6年,且服刑其間,母子二人因多次出現病危,請求保外就醫遭拒;為了給親人討回公道,其勇敢維權,並因長期駐京投訴和積极參与各種維權活動,遂又遭地方當局嚴厲打壓;2018年1月24日,曾因到長春市向吉林省“兩會”代表遞送伸冤材料,而被維穩人員攔截綁架;同年3月6日,又因去探監看望其兄,而被四平市警方以“越級上訪,毆打他人”為由處行政拘留15天;同年3月24日,又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拘;一個月後,被四平市檢察院起訴,且新增“尋釁滋事罪”;2019年4月18日,其案在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法院開庭受理,兩天後被以“妨礙公務罪”(判1年6個月)、“尋釁滋事罪”(判4年),二罪並罰,最終執行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訴;2019年8月21日,經吉林省四平市中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23年2月1日。曾在吉林省長春女子監獄服刑。2024年10月13日郭宏英去北京聯繫其兄長二次屍檢被四平市公安局鐵東分局強行押回,10月14日即被鐵東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羈押於四平市看守所。此案於2025年12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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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黎智英:香港著名人權捍衛者黎智英先生今遭香港法院裁決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成立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5日,本網獲悉:香港法院今天作出裁決,前傳媒大亨黎智英被判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成立。78歲的黎智英因觸犯爭議性的國安法而面臨終身監禁,預計將於明年初被判刑。。黎智英家屬日前接受媒體採訪透露:“患有糖尿病的黎智英一直被單獨囚禁,監獄裡沒有空調,夏天氣溫高達44度;體重大幅下降,牙齒腐壞,甚至出現指甲變色脫落的癥狀。”
黎智英簡歷:1947年12月8日出生,英文名Jimmy Lai Chee-ying,生於中國廣州市,祖籍廣東省順德市,現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佐丹奴(Giordano)集團公司老闆,香港《蘋果日報》、壹傳媒及《壹周刊》創辦人,香港知名商人,有良知的“攪局者”,中共眼中的\”禍港四人幫\”之首,香港民主派政黨及組織的重要資助者,社會運動家,中國在押政治犯。1960年,曾因生活窮困而被迫隨廣東發生的大規模“逃港潮”,借道澳門逃亡香港謀生,後經努力拚搏,於1981年創辦了連鎖服裝品牌佐丹奴(Giordano),並迅速使之成為當時風靡中港台的主要時裝品牌之一;1989年,曾因同情天安門民主運動中的抗議學生,其旗下的佐丹奴印製了大量印有民運口號的T恤供人們遊行抗議時穿著,其本人也發表公開信敦促時任中國總理的李鵬下台謝罪,遂遭到六四鎮壓之後北京對香港商人的首批整肅,佐丹奴集團公司在中國大陸的全部業務被當局封殺,致其公司損失慘重,被迫低價出售股權;自此,其棄商從文,轉而投身傳媒事業,先後創辦了壹傳媒、《壹周刊》和《蘋果日報》,但又因時常抨擊中共時弊而被中國大陸禁止入境,其經手的報刊書籍亦被列入黑名單;長期以來,曾因其是香港民主運動(如香港雨傘運動、香港“反送中”抗議活動等)的重要支持者和資助商,故備受北京當局及香港建制派的批評、斥責,甚至指控其捐款為黑金;2019年7月,曾因與美國副總統彭斯及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委會面,談及香港現狀及未來前途等事宜,而遭到中共當局的極度仇視和要打擊的對象;2020年4月18日,被香港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罪”抓捕,後被釋放;同年8月10日,又被以觸犯香港《國安法》,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拘捕,後暫獲保釋;同年12月3日,又被指控“欺詐罪”而收監逮捕,7天后,再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庭審;後其雖暫獲保釋,但2021年4月16日再度被捕,關押於香港荔枝角收押所,後與同案民主派高層領袖李卓人被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就2019年8.18維園“六四集會案”及8.31“港島遊行案”進行宣判,其二人同時被判刑期1年;之後很快其持有的壹傳媒公司股份(市值超過3億元港幣)及對其他三家公司在香港銀行賬戶內所擁有的財產均被香港國安局凍結;2021年5月和12月,又被香港西九龍法院就其2019年“港島遊行案”和2020年“六四集會案”數次庭審宣判,刑期共計1年8個月;2022年12月10日,再被以其名下的力高公司涉嫌違反與特區政府香港科技園公司訂立的地契為由,被特區高等法院以“欺詐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25.69萬美元/179萬元人民幣),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8年;另有「串通外國勢力」等罪案將推遲9個月再審;2024年11月21日,因其繼續被控涉嫌「陰謀傳播煽動性出版物罪」和「串通外國勢力罪」,再遭續審,但其出庭勇敢自辯:“我無罪”,“我無非為了捍衛自由”;截至2025年1月18日,其仍處於被延後延審狀態;而據稱,根據港版國安法,「串通外國勢力罪」最高可判囚終身。目前在香港赤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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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尹旭安:湖北省大冶市人權捍衛者尹旭安 因赴京看病遭強迫失蹤已逾4個多月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4日,本網獲悉:因赴京看病遭強迫失蹤的湖北省大冶市人權捍衛者尹旭安至今已逾4個月。尹旭安自8月11日赴京看病被攔截遣返,至今已逾4個月音訊全無;家屬委託律師兩次到當地尋找無果;政府部門相互推諉。尹旭安自2007年開始維權,參與圍觀聲援等抗爭活動;多次被捕,勞教、關黑監獄;兩次入獄,服刑八年。最近一次曾遭判刑4年6個月,獄中境況及身體就很差,刑滿釋放後又被非法拘禁1年4個多月後被才釋放回家,其經歷用四個字“生不如死”形容,身體狀況特別差。尹旭安重病在身,極高危高血壓,血壓最高時達到高壓300/低壓220,冠心病嚴重,急需做手術。8月初,尹旭安赴京看病,最終於2025年8月11日晚上在北京上120急救車時被當局綁架,遭攔截遣返,現在已失聯4個多月了,至今仍處於強迫失蹤狀態,音訊全無。尹旭安去北京純屬病情嚴重去看病,竟然中共當局屢遭到攔截,對其強迫失蹤非法關押,這是對其生命健康權的嚴重踐踏。
尹旭安簡介:1974年8月27日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鎮村民,公益維權公民,民主人士,政治犯。2003年,曾因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區民政局就其夫妻離婚爭議非法登記一案,被地方法院枉法裁判,而地方高院對此又不作為,隨被迫於2007年到北京上訪;自2007年11月以來,因多次上訪而備受當局非法處罰及傷害;曾因上訪維權和參與圍觀、聲援、抗爭行動而被當局非法拘留6次、被關黑監獄8次;2009年,在美國時任總統奧巴馬訪華期間,曾因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遊行示威,而被湖北當局處以勞動教養2年,並延期釋放3個月;勞教期間,曾因身患高血壓三期(極高危程度)及多種其他疾病(如乙肝、膽囊炎及結石等)而多次暈倒和急救;2012年起,曾因在京維權,開始更多關注民主公益維權事業;2012年,曾積极參与十八大民主直選學術代表,呼籲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廢除勞教制度及打擊黑監獄等;2012年7月—10月,曾因舉報和起訴湖北省當地政府非法徵用土地、起訴湖北省勞教委非法延期及非法選舉等問題,而遭當局非法拘禁42天;2013年始,開始積極介入聲援圍觀行動,如江西新余劉萍獨立候選人案、山東曲阜薛福順事件、山東淄博孫峰“煽顛案”、4.29祭奠林昭活動、湖南衡陽趙楓生“煽顛案”開庭、鄭州十君子事件、焦作張小玉案、蘇州老兵范木根血拆案開庭、與王福磊等維權網友聲援維權公民王健案等。2015年3月8日,曾因用微信轉發“湖北大冶市駐京維穩人員名單”而遭當局抓捕,並被行政拘留15天,3月24日被以涉嫌“泄露國家機密罪”刑拘,後被釋放;2015年7月25日,又因與王芳、耿彩文等維權人士在武漢市黃鶴樓前身著聲援屠夫(吳凎)的文化衫,並拍照上傳網媒,隨於7月28日被警方從家中帶走,拘留於大冶市保安鎮派出所,同年8月23日被轉為刑拘;9月26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捕;2016年9月13日,其案在湖北省大冶市法院開庭受審,至2017年5月27日被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關押期間,曾遭獄警和牢頭獄霸酷刑毆打,身心俱毀,且多次要求會見律師遭拒;2018年12月27日,被減刑提前釋放,但在出獄後不久的中共兩會期間又被湖北省大冶市警方以涉嫌“故意泄露國家機密罪”刑拘,且遭虐待,直至2019年1月才獲釋放;2019年5月23日,尹旭安因大冶市保安鎮政法委書記袁啟發,及金塘村黨支記兼村長尹青松等人,在金塘村尹四房灣村民都沒同意的情況下,不僅強行量了集體所有的、賴以生存的土地,並把挖掘機開到現場實施強征的不法行為而信訪維權,然後就遭到一次次的打擊報復,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2019年10月,其案被大冶市檢察院起訴至地方法院;2020年1月19日,其案被湖北省大冶市法院雖開庭審理,久拖至2021年7月21日終被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刑期至2023年11月22日;據悉,其在獄中身體狀況極差,已被搶救數次。尹旭安案二審2022年1月28日宣判維持原判四年半。此前在黃州監獄服刑。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_14.html
10/徐琳:獲刑3年9個月著名民主人士、人權捍衛者徐琳先生目前被關押在廣東省英德監獄十四監區一分監區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1日,本網獲悉:因言獲罪獲刑3年9個月著名民主人士、人權捍衛者徐琳先生9月份已被轉監至廣東英德監獄(英德市城北金子山大道四號路一號),目前被關押在廣東省英德監獄十四監區一分監區。其刑期至2028年2月15日。此次徐琳先生入獄,因食物及衛生條件惡劣,導致徐琳身體嚴重營養不良,暴瘦至不足100斤;身體多處病痛:乳腺腫塊及牙穿孔。此前關押在的廣州南沙看守所非但不提供醫療,還剝奪徐琳的通信權。中共當局對徐琳嚴酷折磨,徐琳曾表示將力爭權利,不排除以命相搏。對徐琳先生在廣東英德監獄的情況維權網將密切關注。
徐琳簡歷:1964年出生,湖南省株洲市人,詩人,哲學研究者,廣東網路作家,獨立中文筆會成員,民主異議人士,中國良心犯。自1990年代末即開始撰寫時政文章,詩歌及創作歌曲,至2010年始又在廣州,深圳等地積極開展街頭舉牌,演講,組織公民集會等活動;近年來,因與維權公民劉四仿合作,創作並出品了多個以自由,人權,法治為內容的歌曲,頗受自由民主愛好者喜愛與歡迎,遂引起廣東當局強烈不滿,並成為維穩嚴控的對象,曾遭多次非法拘禁和秘密關押;2012年,曾因將浙江異見人士朱虞夫所作詩歌“是時候了”改編譜曲為“就是現在”,引起網友廣泛關注和轉載而被廣州警方於同年4月4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羈押於廣州市番禹看守所,指控其罪行比廣州上街舉牌還要嚴重,具有明顯煽動群眾上街意向,情節十分嚴重;後於5月4日又被廣東省當局改為秘密監視居住它處,期間其家屬多次要求當局出示書面通知及關押地點,竟都遭拒;同年8月,曾參與民主人士王登朝發起的\’蓮花山公園千人公民集會\’,計劃於活動現場發表政治演講,不料事前卻遭當局綁架,後被秘密關押3個月;2015年8月,曾因發布“709”大抓捕事件而創作的歌曲“正義律師之歌”觸怒當局,其任職公司因受當局施壓而遭失業,並被綁架至廣州軟禁1個月。2017年9月26日,中共19大召開前夕,其在湖南老家照顧患病父親時突然被廣州市南沙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其廣州住所被查抄,搜走計算機,手機,書籍,筆記本等個人物品;次日,與其一起創作歌曲的搭檔劉四方也被江西省宜春市警方以同理由抓走;2017年11月2日,被廣州市南沙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批捕,關押在廣州市南沙區看守所;據悉,被押期間遭酷刑,從10月5日—10月20日每天都被警方三班倒提訊;一直零口供;2018年12月7日,被廣州市南沙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0年9月25日。此前其在東省佛山市高明監獄服刑。徐琳先生又於2024年5月17日遭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024年6月22日獲悉,其已經被正式批捕。一直羈押在廣州市南沙看守所。2025年3月18日被開庭審理,後於2025年8月8日徐琳案在廣州南沙法院宣判,徐琳獲刑3年9個月,刑期至2028年2月15日。2025年9月11日被轉監至廣東英德監獄(廣東省英德市城北金子山大道四號路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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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季孝龍:上海人權捍衛者季孝龍獄中情況通報:吃的還可以 一周至兩次室外放風
書信常被扣留 無書可讀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0日,本網獲悉:近日,律師在上海提籃橋監獄會見了季孝龍。他的長髮已經剃去,在監獄裡,他被和監視他的一個犯人單獨囚禁一室。吃的還可以,但一周只有兩次室外放風,與家人親友的書信常被扣留,幾乎沒有書可讀。監獄裡的生活非常寂寞,幾乎無聲的環境讓他產生了幻聽,總感覺有樂曲在耳邊響。他想念外面的朋友,也想念家中的父母。
季孝龍簡歷:1976年7月6日出生,江蘇省張家港市人,張家港市楊舍鎮名都花苑居民,基督徒,民主人士,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曾因宣傳民主理念而被上海市浦東新區警方以“尋釁滋事”罪由傳喚,並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2018年7月20日,曾因在網上發文,呼籲民主人士響應“廁所革命”,並在醫院、大學等公共場所的廁所門上,用馬克筆寫宣傳語“大病治不起,習胖狂撒幣,修憲妄稱帝、苦難何時畢!打倒共產黨。還政於民,結束民眾苦難。推翻習核心,拒走文革路”等字句,短時間內響應者眾多,隨於2018年7月27日被浦東新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又被送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9月30日,被以同罪由轉正式逮捕,關押在上海市浦東新區看守所。羈押期間,警方曾多次以讓其“死亡”和用寒冷氣溫逼迫其認罪,致其身體虛弱發病吐血;其家屬曾送羽絨服和《聖經》書籍遭拒收。2018年11月30日,其案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起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2019年1月14日,最終被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後送上海市白茅嶺監獄七監區服刑,2022年2月9日刑滿獲釋。服刑期間遭到虐待。2022年季孝龍出獄時正值疫情。在當年上海封城期間,其為上海市民持續發聲,在互聯網上公開發表《速停運動式防疫,紓困解難發救濟》請命書,要求當局停止運動式防疫措施,向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現任總理的李強進行實名問責,要求其下台並承擔重大事故責任。2022年8月31日,再次被上海市梅園新村派出所警察從家中帶走,後被上海市浦東新區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拘;同年9月23日,被浦東新區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3年10月,季孝龍一審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6個月,公訴方以他在推特上公開批評國家領導人作為罪證。2024年3月二審秘密開庭,4月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終審維持原判。2022年,季孝龍獲得當年度的“青年中國人權獎”。季孝龍目前服刑於上海市提籃橋監獄,刑期至202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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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邢望力:獲刑3年的河南人權捍衛者邢望力確認被轉監至河南省駐馬店監獄(又稱豫南監獄)十一監區服刑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8日,本網獲悉:獲刑3年的河南人權捍衛者邢望力確認被轉監至河南省駐馬店監獄(又稱豫南監獄)十一監區服刑。
據邢望力之子邢鑒今天通報:“昨天(2025年12月7日周日)家屬收到河南省豫南監獄信件,正式確認邢望力於2025年12月3日被送到該監獄入監教育監區(十一監區),通訊地址: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劉閣西豫南監獄十一監區邢望力。”
邢望力簡歷:1971年3月24日出生,河南省信陽市息縣人,維權人士。自2002年起因其7歲幼子邢鑒(時名邢路路)被信陽市棉麻公司車輛裝成肝破裂、右腿骨折,差些死亡,地方當局枉法處理且私分賠償款,從而引發其全家維權行動。此後,邢望力不僅為自己家庭爭取權益,也逐步幫助他人維權,累計維權經歷超過20年。在長期維權過程中,其家庭成員多次遭到當局打壓和非法司法迫害,家人成員因維權行為被非法判刑、坐牢累計16年;邢望力本人曾被非法勞教及判刑、坐牢累計10年8個月;全家合計服刑時間達26年8個月(不包括被行政拘留、非法拘禁、軟禁、刑事拘留及監視居住的時間)。2004年9月24日,邢望力為兒子討要醫藥費、賠償款被息縣公安局勞動教養一年。2012年兩會期間邢望力曾去鄉政府(現: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要求解決生產用水的問題無果,路過息縣城郊鄉派出所(現:息縣淮河街道派出所)時,看到息縣訪民周俊玲已被時任所長王亮非法拘禁在該所數日,隨即用隨身攜帶的照相機拍下,3月7日夜晚王亮帶兩名身著制服的公安到邢望力家找邢望力索要照片被拒絕,隨後王亮召集二十多名公安人員包圍邢家並將邢帶走,隨後指控邢望力敲詐勒索城郊鄉政府(2011年強迫救助邢望力一萬元),邢望力的妻子徐金翠因擔心丈夫受到王亮等人的刑訊逼供,便和兒子邢鑒去派出所了解情況被指控妨礙公務,判刑兩年六個月,關押於河南省中牟縣女子監獄,最後邢望力被以“敲詐勒索鄉政府”判刑兩年,關押在息縣看守所期間,遭受非人待遇,被絕食、腳鐐、受盡肉體與精神折磨。上訴至信陽市中級法院兩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最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息縣檢察院撤訴不予起訴。2014年3月7日,邢望力被羈押兩年後刑滿釋放。然而,釋放當日,息縣公安局即以口頭方式宣布對其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直至同年8月6日,息縣公安局才補發書面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決定書》,並載明自2014年3月7日起執行。邢望力被指控“敲詐勒索鄉政府”,案件經信陽市中級法院兩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最終,息縣人民檢察院撤銷起訴。至此,案件事實證明邢望力並無犯罪事實,但其已在看守所被實質羈押兩年。2015年4月,息縣維權訪民馮國輝在上訪期間離奇死於息縣農貿市場一間出租屋內。事件疑點重重,造成當地訪民普遍震動。邢望力與當地訪民余俊、周俊玲等人隨即在網路上公開呼籲中紀委、公安部等上級機關介入調查此事,要求查明死亡真相,此舉惹怒地方當局。同年5月25日,邢望力被息縣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警方對其的指控甚至包括“尿射息縣法院名稱牌匾”以及在公共場合抗議法院對其女兒邢梅、母親邢家英及岳母何澤英作出的“不公判決”等極具報復性質的內容。6月4日,邢望力被正式逮捕並羈押在信陽市息縣看守所。2016年8月26日,其案在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法院開審,一審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6個月;其不服立即上訴,不想次日竟險遭死亡,而獄方事發10小時後才通知家人,稱其在監舍窗口試圖用紙繩上吊自殺,被同囚室的人救下時頭先落地,致其“右側額顳葉腦挫裂傷、枕骨骨折、左側頂部硬膜外血腫、兩肺下葉挫傷、雙側胸腔積液,腦組織積水”,因未脫離危險期家屬不得看望;據悉,其在看守所期間,曾屢遭酷刑折磨和牢獄虐待;後經信陽市中級法院二審一紙裁決,維持原判決有期徒刑4年六個月(鑒於邢望力“敲詐勒索鄉政府罪”撤銷起訴,邢望力也被實際羈押兩年,當局決定抵消兩年,實際執行兩年六個月)。此前曾在河南省第四監獄服刑(洛陽監獄)。2017年11月24日刑滿釋放後,其夫婦因兒子車禍賠償款遭時任息縣城郊鄉黨委書記李學超、公安局副局長盧新平、交警大隊邱繼紅貪污而維權,曾數度被投入獄中,遭到當局強力迫害,夫妻二人疾病纏身,無奈之下於2018年2月底前往北京尋醫治病,但從北京火車站下車便被當地政府截訪人員綁架、遣返、拘留,之後又被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法院以“困難救濟3000人民幣”為定罪依據,以“尋釁滋事罪”枉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其不服上訴,後經信陽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並送河南省信陽監獄服刑;2020年5月26日,刑滿釋放;2021年4月20日,因其夫婦二人前往河南省羅山縣靈山鎮看望被當局軟禁2年有餘的人權律師江天勇,而後又於4月27日到北京市東城區郵局郵信,遂遭北京市前門派出所警員盤查與扣留,後被原籍息縣警方處行政拘留15天;同年5月12日,又被息縣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轉為刑拘;同年6月18日,被息縣檢察院更換罪名,以涉嫌“誹謗罪”正式批捕,指控其因“《致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的一封求助信》系虛假信息,誹謗多名公職人員,造成社會惡劣影響”,隨其言行觸碰了政府相關法律,應予批捕;2022年4月21日,其被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法院一審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1個月,刑期至2024年4月11日;其不服上訴,二審一紙裁定維持原判;刑期至2024年4月11日。此前其在河南省信陽監獄服刑。2025年2月18日早晨,河南省息縣訪民余俊與幾名當地訪民準備從邢望力家中離開時,年邁的余俊在邢家門前遭到地方政府人員暴力截訪,並被粗暴推搡至倒地。當時邢望力在場,他用手機記錄下全過程,並隨後撥打息縣公安局電話報警。然而,在依法報警後,邢望力本人當天即被息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隨後遭正式批捕並移送起訴。2025年4月27日,律師首次獲準會見其本人。2025年5月13日上午九點,該案首次在息縣法院開庭,辯護人當庭播放所謂邢望力妻子徐金翠與所謂受害者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洪庄社區黨支部書記洪傑的通話錄音,洪傑發誓否認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稱“公安陳萬一搞出來的事”,另一所謂受害者官敏的通話錄音也否認曾報案,既該案沒有受害者、沒有報案記錄、沒有立案,經法庭合議將庭審更改為“庭前會議”。2025年5月26日,息縣檢察院檢察官、該案公訴人崔書林指使息縣公安局淮河派出所民警潘浩傑,對洪傑進行補詢問;訊問中存在引導、暗示等威逼利誘手段,迫使其作出與事實不符的陳述。2025年7月18日下午3點30分,邢望力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再次在息縣法院開庭,該案既無受害者,也無證人,公訴人崔書林堅持公訴,法院為保障其它案子的審理,強制提前了該案件的開庭時間;在證據不足、沒有報案記錄、立案記錄、非法取證、所謂的證人、受害者缺席的情況下,公訴人崔書林仍執意建議量刑四年六個月至五年。到2025年8月底獲悉,息縣法院審判長徐煒程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邢望力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8年2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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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郭飛雄:獲刑8年的著名人權捍衛者郭飛雄被捕四周年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5日,本網獲悉:今天是獲刑8年的著名人權捍衛者郭飛雄被捕四周年的日子。郭飛雄先生因人權工作三度入獄,刑期共計19年;
獄中七次絕食抗爭。郭飛雄此前兩次被判刑共計11年,2023年5月11日再次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8年,獄中曾持續絕食,體重一度降到41.5公斤。
楊茂東簡介:筆名郭飛雄,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縣人,律師,獨立作家,新公民運動和南方街頭運動踐行者,著名人權活動家,中國在押政治犯。2005年4月,曾因申請反對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議遊行,而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刑拘15天;同年7月,又因參與廣東省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間維權工作,尤其是參與太石村罷免事件,提供法律援助,並在個人網頁上網友通報太石村事件的進展信息,遂於9月13日被廣州省番禺市警方刑拘,直至12月27日才獲准釋放;2006年8月,高智晟因發起絕食接力活動而被捕,郭飛雄展開營救活動,隨即被廣東警方以“非法經營罪”刑拘,並遭遇到包括“用電棍擊打性生殖器”等方式的刑訊逼供;2007年5月15日,被廣州市檢察院正式起訴;同年11月12日,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款4萬元。2013年,曾因參與組織同年1月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團辦公樓前圍觀聲援南方周末職工抗議新年獻詞被改事件,以及2013年4月,積極組織和促動八大城市街頭舉牌,敦促全國人大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活動,而被當局視為是該活動的組織協調者之一,2013年8月8日又被廣州市天河區警方帶走刑拘;同年9月11日被轉正式逮捕,並被關押在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2015年11月27日,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重判6年,二審維持原判,後在廣東省陽春監獄和英德監獄服刑;2019年8月7日,刑滿釋放;2021年2月,因其長期流亡美國的妻子張青身患腸癌,生命垂危,隨欲赴美予以照顧,孰料卻在廣州國際機場入關時遭廣州警方攔截、失聯;獲釋後,同年12月5日,再次赴美時在廣州國際機場又被廣州市警方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扣押、失聯;其身患晚期癌症的妻子張青終等不到與丈夫見上一面,於美東時間2022年1月10日凌晨病逝,身邊留下一兒一女;2022年1月12日,被廣州市檢察院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轉正式批捕;2023年5月11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宣判,郭飛雄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其不服判決,上訴。2023年6月26日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前郭飛雄被羈押於廣州市第三看守所。後轉監到廣東省肇慶監獄,地址:廣東省四會市城中街道城北社區汶塘路一號肇慶監獄獄政科轉楊茂東收。郵編526200,電話:0758-3173339,獄中健康狀況惡化。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8.html
14/馮俊英:獲刑4年10個月的“金燈堂教會教案”受害者馮俊英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4日,本網獲悉獲刑4年10個月的“金燈堂教會教案”受害者馮俊英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馮俊英簡歷:1957年8月4日出生,山西省臨汾市人,住臨汾市堯都區郭家莊德和陽光尚都小區,基督徒,臨汾市浮山縣金燈堂家庭教會分區領袖和同工,“金燈堂教會教案”受害者,中國在押良心犯。早自1997年起,因信仰耶穌基督而成為山西臨汾金燈堂教會的早期信徒;後因熱心投入教會侍奉活動,備受會堂教牧同工的肯定和信賴,遂於2005年開始被教會確認為負責所有款項的管理人員;此期間,雖歷經政府對該教會多方多次的威逼利誘和打擊,甚至將原有教會籌資建造的大教堂被地方當局強拆摧毀,但是隨著福音活動的堅持傳播,到2016年時,該教會竟在臨汾地區已發展成為一所規模已達5萬多名基督徒,且需要劃分為多區多片牧養信徒的教會;2017年,其被任命為教會二牧區牧區長,以負責該牧區東關、東王、上官、桃園、大蘇、賀家莊六個片區的事工,同時仍兼管教會所有款項,直至2018年1月教會又讓同工陳青蘭與其共同管理教會所有款項;然而,因金燈台教會一直採用“總組織一區一片一家”的牧養模式舉行信仰聚會和敬拜,並且不願加入到中共控制的“三自”教會管理體系,遂令當局十分不滿;又加之該教會信徒因越來越多就使得教會的奉獻款數額日益增多,這又徒增了中共當局的嫉恨、恐懼和升級性打壓;2021年8月,該教會各牧區再遭逼迫和警方大抓捕,有十數名牧者同工及信徒骨幹被臨汾市堯都區警方紛紛傳喚、扣押和刑拘,其亦在同年8月7日被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拘,並與教會其他被抓者同歸於一案;後其等被統一指控,因該教會是家庭教會,屬於“非法”,其等加入後,再臨汾市堯都區及周邊地區分別實施了宣講教義、發展成員、誘騙成員繳納‘十一奉獻金’和‘特別奉獻金’等捐贈款的行為”,而其本人在此期間參與騙取信徒捐贈款136萬人民幣,故應逮捕法辦;但至11月25日,其幸獲堯都區警方取保候審;2022年4月11日,再被臨汾市堯都區法院取保候審1年;2023年4月10日,取保期剛滿,又被堯都區法院轉監視居住半年;之後再於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8日連續被該法院取保候審共計2年;此期間,因“金登堂教會教案”中涉案人員被司法當局來回抓捕和取保多次,至2025年6月20日,除教會牧師王曉光和師母楊榮麗二人另案處置外,其及另9人被臨汾市堯都區法院統一以“詐騙罪”分別判處9年2個月—1年10個月(緩期2年)不等刑期,而其被重判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最終其等12人均不服,提起上訴,其中,其上訴認為自己;2025年8月15日,經臨汾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故其被立刻收監;刑期預至2030年1月。目前在山西省女子監獄(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嶺南路21號,郵政編碼:030600)服刑。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10.html
15/姜衛東:獲刑2年6個月的江蘇省灌雲縣民主人士姜衛東被轉監至鹽城監獄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2日,本網獲悉:獲刑2年6個月的江蘇省灌雲縣民主人士姜衛東二審維持原判,已被轉監至鹽城監獄服刑。具體地址: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大中農場,郵編224136,電話0515-83482028。刑期至2027年2月27日。
姜衛東簡歷:男,網名心無界,江蘇灌雲人,1983年2月20日出生。012年姜衛東曾經和四川籍維權人士彭金元(網名子元)、湖南衡陽籍維權人士李增然在那年的深圳“保釣”大遊行隊伍中打出“民主、自由、人權、憲政”橫幅而遭受傳喚。姜衛東多年來,積极參与同城的各種民主維權活動和聯署行動。因在網路發表政治觀點,行使議政權利,於2024年8月28日以尋釁滋事罪名被灌雲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東海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4年9月26日遭批捕,關押在江蘇連雲港市灌雲縣看守所。姜衛東案於2025年3月初開庭,8月一審宣判姜衛東獲刑2年6個月,姜衛東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後姜衛東被轉監至鹽城監獄服刑(具體地址: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大中農場,郵編224136,電話0515-83482028。)刑期至2027年2月27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26.html
16/何俊仁:香港前民主黨主席、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獄中度過其74歲生日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日,本網獲悉:今天是香港前民主黨主席、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 74歲生日,他已被關押超過 1300 天。香港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顛罪案,將於明年1月22日開審。
何俊仁簡歷:1951年12月1日出生,英文名:Albert Ho Chun-yan,香港執業律師和公證律師,香港護士協會義務法律顧問,前香港支聯會主席,前民主黨主席和前立法會泛民主派議員,中國在押政治犯。祖籍廣東中山人,自幼成長於香港;曾於1971年入讀香港大學法律系,並曾積极參与70年代的香港學運(含反貪污、盲人工潮、保衛釣魚台等運動),以及擔任香港大學學生會普選評議員;1977年畢業,後成為執業律師;1982年-1985年,曾投身政治,支持香港回歸祖國和實行港人民主治港,並曾參與成立「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爭取「八八直選」和民主基本法;曾多次回國參與現代化培訓項目,並組織論政團體太平山學會等;1990年,曾與他人組建香港第一個政黨“港同盟”,至1994年又將之擴充為現時的民主黨,並一直擔任黨內核心職位; 1995年-2016年,曾一直擔任立法局議員,並在1998年香港回歸前,被譽為“三料議員”(即立法局議員、區議會議員和區域市政局議員); 2006年,曾因成立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關注和支持內地維權律師及維權運動,以圖促進國家尊重人權,法治與憲政體制的建立,故其鮮明的民主政治主張遭到中共政府極端仇恨,自此屢遭暴力襲擊; 2006年8月20日,曾在出席反銷售稅大遊行後用餐時,突遭反泛民主派人員襲擊受重傷,後被急送醫院救治倖免遇難,但出院時再遭恐嚇; 2010年6月,曾以民主黨主席身份建議政府接受終極普選聯盟的區議員改良方案,並經努力於2012年使改良方案獲高票通過;2013年-2014年,曾因泛民主派人士發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以不合作運動形式爭取民主,尤其是2014年9月28日,“學民思潮”的學生抗議集會引發9·28催淚彈鎮壓和雨傘運動之後,其在中間起到了積極的協調與推動民主黨支持的作用;2015年1月8日,曾因為了爭取香港民主“真普選”,而自請辭去民主黨主席職位,以便更好地推動補選公投和啟動黨內民主程序爭取通過支持;2019年11月19日,曾因參與反送中運動而在當晚搭乘鐵路返家時再遭圍毆。2020年4月18日,其與多名同屬前任和現任立法會議員及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如區諾軒、梁國雄、李卓人以及商人黎智英等15人,忽被國安局警方以參加2019年的六四紀念集會遊行為由,以涉嫌「非法集結罪」悉數拘捕; 同年5月18日,其一行15人被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受審,後因被告人數眾多,法院延遲受審至2019年6月1日再訊; 同年9月13日,其發表聲明,宣布辭去所有華人民主書院丶維權律師關注組及支聯會所有職務,並退出有關組織; 2021年2月16日,其案在西九龍法院再一次開審受審,至同年5月29日,被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刑1年6個月(18個月); 2021年9月15日,又以2019年10月1日參與“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公然藐視警方及無視法律為由,被區域法院法院再以“煽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刑入監10個月; 雖已先後兩罪共判刑期2年4個月(28個月),但香港高等法院仍要其繼續候審,等待最終判決; 2022年8月22日,因其身體健康欠佳,官方擔心肺癌複發急需求醫,遂終獲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保釋,但保釋條件苛刻; 2023年3月21日,因涉嫌“在保釋期間干擾證人”,被香港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並於次日被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撤銷保釋,尚需再押候審;2025年2月21日獲悉,其案已匯為支聯會案(含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和鄒幸彤),被指因違反港版《國安法》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高等法院進行預審,並將於11月11日開審;然而到審之日,竟再被告知,其等三人案將被拖延至2026年1月22日庭審;此一決定立引各地關注人權組織及團體關注。目前被羈押於香港赤柱監獄。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74.html
17/王炳章:被中共跨境抓捕遭判無期徒刑的海外民運領袖王炳章獄中度過其78歲生日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30日,本網獲悉:12月30日是被中共跨境抓捕遭判無期徒刑的海外民運領袖王炳章78歲生日,他在獄中已經度過了自己的24個生日。2002年,王炳章在越南被中共特務跨境綁架回國, 2003年被判處無期徒刑;二十多年來一直被單獨囚禁。
王炳章簡歷: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莊市籍人,基督徒,美國永久居民,民主異見人士,中國民主正義黨發言人、中國民主黨海外聯合總部顧問,民間譽為“中國海外民主運動第一人”,中國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國創辦《中國之春》雜誌,中國民聯創始人、第一屆主席,被捕前任中國民主正義黨發言人、中國民主黨海外聯合總部顧問;2002年6月底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綁架後帶到中國境內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被以“間諜和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被刑無期徒刑;據悉,其在獄中長期被單獨關押,身體受到極大迫害,期間大中風一次,小中風兩次,並患上嚴重的過敏症,病發時氣喘,過敏性鼻炎,噴嚏咳嗽打個不停,使肺部、胸腔受到很大傷害,常感生不如死,冬天則是長凍瘡,褥瘡,薄薄一堵牆,難御嚴寒;其多次要求換監均不允許,其家屬數年要求探監,也被拒絕,直至2014年2月28日,其弟王炳武才被准予代表家屬與其會面10分種,並得知其一直被單獨關押在獄中小號里,既不知外界任何信息,也不能有任何書信往來;2016年9月20日,因其身體可能隨出現生命危險,獄方已在其囚室安放了警報器,稱其一旦感到有不適即馬上警報; 2021年10月15日,加拿大感恩節期間,其在加拿大生活的胞弟終於收到中國大陸獄方獲準會見通知書,稱此應表明其兄還活著; 2024年5月9日,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為其頒發了2024年度自由獎,以表達其對中國民主及自由所做出的努力和犧牲。目前在廣東省韶關市北江監獄(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梨市鎮7號信箱6-9,郵政編碼:512140)服刑。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78_30.html
四、本期新增被刑事拘留的2人名單及簡歷:
杜斌、付友玲、
1、杜斌:1972年出生,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人,北京媒體人,自由作家、獨立紀錄片製作人,人權領域“戰地記者”,因言獲罪者,中國在押政治犯。早年曾先後在《北京青年報》、《工人日報》和《社會法治周刊》從事新聞工作;2004年始,開始為《紐約時報》北京分社拍攝新聞照片,並將其作品刊登於美國《紐約時報》、《國際先驅論壇報》、《時代周刊》及英國《衛報》和德國《明星》畫報等多家國際媒體;但自2011年起,由於中國外交部拒絕其工作許可,故其開始成為一名自由作家和獨立紀錄片製作人;因其出版和自行製作出不少記錄中國弱勢群體生存與抗爭情況的書籍及紀錄片,故被人們譽為人權領域中的“戰地記者”;然而也正因如此,其的寫作、記錄風格及行蹤成為中共政府對其跟蹤和打擊的對象;2013年,其因拍攝及在香港出版發行紀錄片《小鬼頭上的女人》和《陰道昏迷:馬三家女子勞教所的酷刑倖存者證詞》一書,反映和揭露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和訪民的事實,遂於2013年6月被北京警方以涉嫌“泄露國家機密罪”刑拘,關押於丰台區看守所,1個多月後才得釋放;2014年,又因在香港出版了其編著的《天安門屠殺》一書,這使其在中國大陸境內處境愈發敏感,至2020年12月再度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關押至大興區看守所,37天后取保釋放;獲釋後,其在接受外媒採訪時稱,其被抓捕應與當局想要重點盤查其是否收受境外資金有關;在看守所里,其被連軸審訊過5次,每次3個多小時,涉及內容主要是自其2007年撰寫的第一本書籍以來,其所有的書稿是如何被出版、怎樣將稿件傳給出版社發行、印製數量以及賺取的實際金額等等;後經多番訊問,檢察院認為找不到證據,其財務狀況和版稅收入也屬正常,最終才不得不將其取保釋放;但其強調自己沒有犯罪,仍然會按原定計劃在2021年1月內出版其撰寫的新書《赤色恐怖:列寧的共產主義實驗》;2025年10月15日,當其準備次日出國飛抵日本時,突然被北京市順義高麗營派出所警方從出租房裡帶走,自此失聯;後其胞妹杜繼榮經多方詢問打探,獲悉其被北京順義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12月3日,知其代理律已與其成功會見,並其被順義區檢察院正式批捕,但被問及其因何被抓逮捕,警方卻以“案件涉密”為由拒透案情。目前被羈押於北京市順義看守所(北京市順義區馬坡鎮泥河村(南頭),郵政編碼:101300)。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blog-post_81.html
2、付友玲:1970年代出生,女,遼寧省人,住瀋陽市新民市城區,原某國企改制(股份制)企業員工,後為長途貨運服務者,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1993年,其因發現所在國企改制後的企業只給企業法人和部門領導開戶,繳納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卻未給職工們開戶繳納此類保險項目,遂討要說法而無果;之後,基於企業始終未給其開戶交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其於2017年以單位的名義開戶無奈自己墊錢繳納了養老保險;但退休之後,其在生病住院時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為此其繼續多次向單位討要說法和維權信訪依然無果,反遭地方當局的維穩打壓,被瀋陽市新民市警方兩次行政拘留;最後,為生計其不得不與其丈夫以長途貨運為業,相互配搭,一個當貨車司機,一個做長途貨運服務者,常年辛苦奔波於南北各地;2025年6月23日,在長途貨運途經北京時,其利用途徑之便,就之前的信訪事項以及新民市警方對其的非法拘捕之事,分別到國家信訪局接待司和公安部信訪接待室進行了信訪登記,之後就繼續奔赴各地送貨;原本以為進京信訪投訴之後,至少應給予受理或不受理信訪的回饋信息,卻不料一個月之後,7月25日,當其夫妻二人在河南省許昌市卸貨,當晚準備留宿在許昌的春秋賓館之時,竟被三名便衣警察以“網逃”之名闖入房間,預將其帶走;因事發突然,令其情緒激動,導致其心臟病複發而被迫送往許昌市中心醫院救治;醫生診斷後要求立即住院,但其住院繳費單卻被警方野蠻奪走,在未出示警官證和有效證件的前提下,將其強行抬上私家車豫K176K1帶走;期間,其丈夫楊忠慶反覆報警、多次撥打投訴電話均無果效;3天之後,其被遼寧省新民市城區東南派出所警方遣回原籍,並被新民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此時才知由於9月3日北京天安門廣場要舉行大閱兵活動,地方當局出於維穩需要,將其列為“網逃”,以防進京上訪;11月26日,其案被新民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並移交至新民市法院審查;其被指控,因在“2023年3月至2025年5月期間,先後8次到國家信訪局和公安部信訪接待室進行過信訪登記,系違法上訪,從而構成尋釁滋事罪”,並建議量刑2年;2025年12月5日,其在看守所收到新民市法院送抵的起訴書。目前被羈押於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遼寧省瀋陽市于洪區造化鎮高麗村,郵政編碼:110148)。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blog-post_12.html
9年:霍桂蘭、
8年4個月:黃渝彬、
5年6個月:袁吟英、付文傑、
5年:李美虹、李忠元、張艷霞、曹根深、王曉群、
4年6個月:王英、陶永紅、王玉、尹洪偉、
4年: 蔣佳彤、李源佑、陳國蘭、王淑華(遼寧)、徐增臣、降央列謝、杜淑惠、李冬枝、
3年9個月:尹紅、
3年6個月:郝淑萍、宋學春、劉先菊、姚洲、王秀蓮、
3年2個月:李秀芹、
3年:魏久福、王淑華(黑龍江)、杜欣芹、王小紅、譚萍、貢布次仁、楊碧瓊、
2年6個月:楊順敏、徐月、劉清玲、蔡曦、劉范欽、
2年:初慶珍、
1年3個月:曾雲輝、
1年2個月:何炳英、
1年:汪天銀、潘麗萍、
6個月:卞富珍、
霍桂蘭:陝西寶雞市法輪功學員,女,1950年生,2025年已75歲。她是西安市塑料機械廠退休工人,現在寶雞市陳倉區租房住。她於1999年7月開始修鍊法輪功,霍桂蘭修鍊法輪功的同時,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霍桂蘭堅持法輪功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她曾兩次被勞教,並且2002年4月2日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被判刑5年,當日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受盡折磨.2024年4月11日晚,霍桂蘭被闖入家中的陳倉區公安分局警察抓捕,霍桂蘭隨即被關押到寶雞第二看守所,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先後於2024年12月17日、2025年3月24日兩次遭寶雞市金台區法院庭審,2025年12月18日被判刑9年,罰金三萬六。刑期至:203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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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渝彬: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法輪功學員。2023年3月6日,重慶市九龍坡區有六、七位法輪功學員被九龍坡區國保警察及楊家坪派出所警察綁架。其中,黃渝彬、譚萍等人因在楊家坪新世紀超市購物付款時使用印有法輪功好的人民幣(真相幣),遭人舉報被警察抓捕。後音信全無。後獲悉,其被刑事拘留、批捕、起訴。最後,當地法院以其擁有一萬元真相幣,對其判刑8年4個月。刑期至:2031年7月6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84.html
袁吟英:廣東省揭陽市法輪功學員,女,1950年生,2025年75歲。2024年初,潮州市饒平縣有人舉報當地有法輪功學員散發法輪功資料。饒平縣及潮州市警方懷疑此事與揭陽市學員有關,揭陽市警方在一段時間的監控後,鎖定袁吟英和鄭雪君為目標。袁吟英和鄭雪君於2024年5月9日被警察抓捕並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2025年2月,她們遭到庭審。庭審過程中,袁吟英拒絕在所謂的“認罪認罰書”上簽字,隨後被重判5年6個月,並於2025年8月被轉監至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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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文傑:遼寧錦州凌海市法輪功學員,女,1960年12月生,2025年65歲。早年修鍊法輪功。付文傑2025年6月2日被警察入室抓捕,隨即遭刑事拘留,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後遭批捕、起訴。2025年11月10日被凌海市法院庭審,12月4日被判5年6個月、罰金一萬元。刑期至:2030年12月1日。
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5665.html
李美虹:廣東揭西縣法輪功學員,女,1960年4月出生,家住揭西縣河婆鎮河山村,系河婆供電所職工。她早年修鍊法輪功,於2015年遭揭西縣法院判刑7年。2024年5月13日,李美虹在揭西縣河婆鎮河山居委附近發放法輪功資料時,被河婆鎮派出所人員抓捕,隨後被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並遭構陷。2025年2月,揭東區法院對李美虹開庭,後判刑5年;2025年8月,她被轉監至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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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元:黑龍江省綏棱縣法輪功學員,男。2025年5月10日上午,李忠元、王玉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據了解,此次抓捕行動是黑龍江省公安直接操控,綏化市公安和海倫市公安直接參与,綏棱公安配合的,借口是綏棱法輪功學員在海倫地域派發法輪功資料時,被便衣跟蹤,監控錄像,拍照。5月10日當天,其被關押到海倫市看守所。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2025年10月16日被海倫法院判刑:李忠元被判刑5年、罰金一萬元;刑期至:2030年5月9日。現在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北安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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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霞:遼寧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女,2025年50多歲。張艷霞於1999年2月開始修鍊法輪功。同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面對迫害,她向世人繼續宣講法輪功,因而在2003年、2005年兩次被黑山縣國保警察抓捕,先後遭拘留兩個月,被勒索罰金合計26000元。2025年6月3日,張艷霞、徐月被警察入室抓捕,一直被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構陷。2025年11月,黑山縣法院開庭,張艷霞獲刑5年,徐月獲刑2年6個月,據悉將在12月中旬把她們轉監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30年6月2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5_13.html
曹根深:湖南衡東縣法輪功學員,1961年生,2025年64歲,他曾任衡東縣莫井鄉糧食倉庫主任。早年曹根深修鍊法輪功。中共1999年7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曹根深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殘酷迫害。從1999年7月至2005年,曹根深先後被警察綁架、關押五次。被關押期間,他遭到電擊、“開飛機”、“吃八寶粥”等多種酷刑,造成身體殘疾。後離家避禍10多年。2021年,曹根深結束流離失所回家。但他不久又遭抓捕,後被判刑,刑期至2026年12月到期。他於2023年初被劫持到湖南網嶺監獄迫害,被關押在十監區(現更名為“嚴管監區”)。他被網嶺監獄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一度被送ICU搶救。如今,網嶺監獄因曹根深拒絕“轉化”、抵制迫害,正在運作司法手段,欲對曹根深非法加刑三至五年。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5_6.html
王曉群:湖南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女,一九四九年生,常德市商業局退休職工。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因為修鍊法輪功,王曉群曾多次被拘留,兩次被勞教共4年,並先後於2006年5月18日被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判刑7年6個月,2016年7月21日被判刑4年,2020年7月28日被3年6個月;2023年3月23日才出冤獄。2023年11月30日,常德市公安警察、國保、國安人員等開始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大概有三、四十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王曉群也在其中,被關在白鶴山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縣法院判刑5年,罰金8千元。刑期至:202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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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女,1959年3月生,2025年66歲,原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工程師、玉石鑒定專家。1995年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法輪功信仰多次遭迫害:2000年8月9日,被勞教2年;2008年12月10日,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判刑3年;2011年5月6日,被單位非法開除,三十年工齡被清零,至今無退休金;2023年12月13日中午,王英和陶永紅被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抓捕。隨即遭刑事拘留,後遭批捕、起訴。在經歷兩年非法關押與司法構陷後,2025年12月1日,茂南區法院對王英、陶永紅做出4年6個月的判決,並罰金兩萬五千元。刑期至:2028年6月12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6_25.html
陶永紅: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女,1960年8月生,2025年65歲,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退休員工,居住於茂南區官渡沙院路。一九九八年初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法輪功信仰多次遭迫害:2011年11月10日,被茂南區法院判刑3年;2019年10月30日,因包中有真相幣、護身符,被廣州鐵路公安局佛山公安處行政拘留15天;2022年1月,被停發養老金;長期遭官渡街道中共人員騷擾。2023年12月13日中午,陶永紅和王英被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抓捕。隨即遭刑事拘留,後遭批捕、起訴。在經歷兩年非法關押與司法構陷後,2025年12月1日,茂南區法院對陶永紅、王英作出4年6個月的判決,並罰金兩萬五千元。刑期至:2028年6月12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6_29.html
王玉:黑龍江省綏棱縣法輪功學員。2025年5月10日上午,李忠元、王玉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據了解,此次抓捕行動是黑龍江省公安直接操控,綏化市公安和海倫市公安直接參与,綏棱公安配合的,借口是綏棱法輪功學員在海倫地域派發法輪功資料時,被便衣跟蹤,監控錄像,拍照。5月10日當天,其被關押到海倫市看守所。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2025年10月16日被海倫法院判刑:王玉被判刑4年6個月、罰金一萬元;刑期至:2029年11月9日。現在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北安監獄。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6_17.html
尹洪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法輪功學員,男。2024年12月19日早上,尹洪偉從家中出門上班時,被樓下多名警察抓捕,隨即抄家。警察從其家中抓捕了正在家中的時年23、4歲的女兒尹麗。尹洪偉和尹麗被刑事拘留,關押到哈爾濱市看守所。後遭批捕、起訴。2025年6月19日,尹洪偉和尹麗在道外區法院被開庭。後遭判刑4年6個月。刑期至:2029年6月18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6.html
蔣佳彤: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女,1972年生,2025年53歲。蔣佳彤女士,2025年4月30日在自家小區發法輪功資料時遭人舉報,之後被城西派出所警察抓捕、抄家。11月8日,蔣佳彤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判刑4年。從蔣佳彤被綁架到被判刑,她家人一直沒有見到蔣佳彤本人。她家人再次到法院詢問時,才得知蔣佳彤已於2025年12月11日被轉監到吉林省女子監獄服刑。家人到監獄探望,監獄也不讓接見。刑期至:2029年4月29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_29.html
李源佑: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女,1957年生,家住貴陽市南明區。2018年9月3日,李源佑在貴陽市青雲路向民眾發放法輪功資料時被警察抓捕,後被判刑3年。她因在明慧網上發表聲明要重新修鍊法輪大法,被中共人員發現,2023年7月6日被闖入家中的南明區朝陽派出所警察抓捕,關押至貴陽市三江看守所,2025年下半年被南明區法院判刑4年。李源佑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貴陽市中級法院在未經開庭的情況下,駁回其上訴。2025年12月20日,李源佑老人被轉監到貴州省羊艾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7年7月5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_27.html
陳國蘭:貴州省凱里市法輪功學員,女,1964年生,2025年61歲。貴州省黔東南州黎平縣人,曾是黔東南州凱里市床單廠職工。1998年開始修鍊法輪功。自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陳國蘭因堅持法輪功信仰,多次遭受騷擾、抄家、綁架、關押及勞教。2024年9月8日,陳國蘭因向民眾發放法輪功資料,被人舉報至舟溪派出所,後政保大隊調取監控。2024年12月4日晚六點,陳國蘭回家途中被警察抓捕並抄家,隨後被拘留15天,罰款一千元。期滿後仍未獲釋,2025年1月21日被逮捕;3月30日,凱里市檢察院對她起訴。2025年7月15日,凱里市法院對陳國蘭庭審,並於11月12日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罰款一萬元。刑期至:202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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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華(遼寧4年):遼寧瀋陽市法輪功學員,女,1957年生,2025年68歲。遼寧省昌圖縣人,居住在瀋陽市渾南區。王淑華退休前連續二十年先後擔任昌圖縣大興中學政教主任、教學副校長等職務。1998年5月,王淑華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7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王淑華因堅持修鍊法輪功,在2000年被免去副校長職務,做調研員工作。2002年因她不放棄法輪功信仰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到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2025年8月23日,王淑華只是向路人劉鳳清宣講法輪功,竟遭到劉鳳清的窮追猛打、惡意舉報,王淑華當即被打得頭暈且小便失禁。瀋河分局警察隨即將王淑華抓捕,並對她採取刑訊逼供、關鐵籠子、不給飯吃、不給水喝等酷刑進行違法取證、惡意構陷。後將其關押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每天對王淑華掐兩腮野蠻灌藥。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王淑華2025年11月19日遭到大東區法院庭審,一周後大東區法院下達了判決書,王淑華被判刑4年,罰金三萬元。刑期至:202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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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增臣:遼寧省遼陽縣法輪功學員,男,1949年生,2025年76歲。徐增臣家住遼陽縣隆昌鎮王家村,他因堅持法輪功信仰,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這些年經歷了被非法勞教、判刑、遭酷刑折磨等迫害。徐增臣老人因發法輪功資料,2024年8月30日被闖入家中的八會派出所警察抓捕、關押。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2025年12初獲知,徐增臣被燈塔市法院判刑4年。刑期至:2028年8月29日。徐增臣先被關押在盤錦監獄,後被轉關到遼陽市某監獄,具體關押哪所監獄,連家屬也不知道,待核實。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76.html
降央列謝: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又名西饒,藏族僧侶,德格縣銀南寺住持,“拆寺建壩”受害人和抗議者,中國在押良心犯。2024年2月,因中共當局在其家鄉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簡稱甘孜州)德格縣境內啟動了金沙江上修建“崗托水電站”項目,計劃搬遷該縣汪布頂地區至少兩個村莊及六個寺院,其中包括銀南寺和汪堆寺等兩座可以追溯至13-14世紀的寺院;自2月14日始,崗托鎮汪布頂鄉的僧俗民眾就集體到德格縣政府門前舉行和平請願,希望不要把水電站建在崗托鎮,避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與損毀歷史文物,同時不要勞民傷財、強求民眾搬遷;該請願活動曾一度通過國內抖音、微信和微博傳出多段視頻,後被網民轉發到X平台和Facebook等國際網路平台,立刻受到國際媒體關注與報導,唯中共官方微博及微信上相關視頻卻遭到刪除;當時有視頻顯示,其作為銀南寺住持與許多僧俗民眾一同跪地,豎起大拇指懇求德格縣中共當局取消“崗托水電站”項目,但遭無視;2024年2月22日,因上千僧俗民眾持續抗議,即遭當局武力鎮壓,有數百名藏族民眾被大抓捕,同時德格縣的網路和通訊也被封鎖,並且禁止外人進入;此期間,其為保護銀南寺的文化歷史及古文物不被拆毀,也極力支持並參與了和平請願活動,以期得到中共當局的共情與理解;但其寺廟因全體僧侶對拆遷事宜反對強烈,故遭到當局“集中整頓”,其及同寺管理員貢布次仁等眾僧侶被集體抓走進行“再教育”;審訊期間,其及大部分人均遭到毒打,一些人因傷勢過重需要醫院治療;1個月後,多數被抓者被取保獲釋,但其等數人仍被續押和轉為逮捕;其等被指控是領導針對德格縣崗託大壩項目抗議活動的頭目,所以必須嚴懲不殆;2025年6月17日,知其案最終被四川省甘孜州德格縣法院以不確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刑期預至2028年3月。目前在四川省雅安監獄(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新民南路16號,郵政編碼:625100)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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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淑惠:陝西省漢中市勉縣法輪功學員,女,1950年生,2025年75歲。原勉縣城建局退休會計。她於1996年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7月中共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杜淑惠由於堅持修鍊法輪功,多次被中共假借法律名義迫害,被抓捕到勞教所、看守所、監獄進行酷刑摧殘。2013年,她被抓捕並遭勉縣法院判刑8年。杜淑惠2023年12月7日在家中被警察抓捕、關押在漢台看守所。2025年1月10日,她被勉縣法院判刑4年,罰款6000元。刑期至202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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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枝:湖南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女。2023年11月30日,常德市公安警察、國保、國安人員等開始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大概有三、四十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李冬枝也在其中,被關在白鶴山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縣法院判刑4年,罰金6千元。刑期至:2027年11月29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4.html
尹紅:湖南省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女,1971年生,2025年54歲,她原是常德市鼎城區農業銀行職員。尹紅早年修鍊法輪功。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尹紅多次被綁架、關押,曾被勞教兩年、兩次被判刑合計12年。在身陷牢獄14年中,尹紅遭受罰站、熬鷹、野蠻灌食、毒打、吊銬等多種殘酷迫害。2023年12月25日其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關押在常德市看守所構陷至今。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縣法院判刑3年9個月,罰金6千元。刑期至:202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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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淑萍:河北省唐山市法輪功學員,女,1954年出生,家住唐山市豐潤區,原在唐山機車車輛工廠高包車間工作,現已退休。她曾自1994年5月開始修鍊法輪功。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郝淑萍堅持法輪功信仰,屢遭迫害。2025年7月8日上午九點左右,郝淑萍在唐山市玉田縣虹橋鎮范庄村集市向民眾宣講法輪功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抓捕,當日下午被劫持至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7月20日,郝淑萍被批捕,案件被移送至唐山市遵化市檢察院異地辦理。10月29日遵化市法院開庭審理。後獲悉,郝淑萍被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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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學春:山東萊陽市法輪功學員,男。2024年10月29日下午,其妻子初慶珍因網購電腦,被國保警察抓捕並抄家,抄走電腦、印表機、法輪功書籍。當日,她被關押在萊陽市沐浴店派出所,次日轉押至煙台市福山看守所,2024年11月6日被構陷至檢察院。2025年1月20日遭庭審,隨後被判刑2年。宋學春原本作為初慶珍的家屬辯護人,卻在開庭當天早晨被守在樓下的國保警察抓捕,被關押在萊陽看守所。2025年12月獲悉其已被判刑3年6個月。宋學春初慶珍夫妻二人雙雙被構陷入獄。宋學春刑期至:2028年7月19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36_22.html
劉先菊:湖南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女,1961年生,靠縫縫補補來維持生計。因修鍊法輪功,2009年12月16日下午常德市公安抓捕,
2010年11月4日,劉先菊被常德市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2019年才刑滿出獄。2023年12月26日其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關押在常德市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縣法院判刑3年6個月,罰金5千元。刑期至:202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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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洲:湖南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女,1972年出生,為常德市武陵區稅務局一級行政執法員。2023年12月26日其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關押在常德市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縣法院判刑3年6個月,罰金5千元。刑期至:2027年6月25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36_3.html
王秀蓮:吉林蛟河市法輪功學員,女,2025年六十多歲,其早年修鍊法輪功。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王秀蓮曾在2012年被判刑3年半,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2023年10月27日,王秀蓮被蛟河市公安局河北街派出所警察抓捕。後被取保候審。王秀蓮被迫離開蛟河市。2025年7月10日,流離失所半年多的王秀蓮在廣西被當地警察抓捕,後被蛟河市警察押回,被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2025年11月下旬獲悉,王秀蓮被當地法院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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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芹: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女,1959年生。2025年66歲。1998年跨省修鍊法輪功。李秀芹女士2025年6月11日被大連鐵路警察抓捕,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7月28日遭大連鐵路運輸檢察院批捕,移交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起訴,11月13日被甘井子區法院開庭,被判3年2個月並罰金兩萬元,刑期至202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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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久福:重慶市開州區法輪功學員,女,重慶市開縣白鶴鎮黃角村人。她自一九九八年開始修鍊法輪功。2007年曾被勞教1年6個月,2016年曾被判刑3年。獄中遭酷刑虐待。魏久福於2025年5月13日上午九時許在枟楓廣場宣講法輪功、發放法輪功資料時,被人舉報,隨後遭警察抓捕並被抄家。魏久福隨即遭刑事拘留,後遭批捕、起訴。2025年12月獲悉魏久福已被開州區法院判刑3年,並於本月被轉監至重慶市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8年5月12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3_24.html
王淑華(黑龍江3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法輪功學員,女,1964年生,2025年61歲。家住雙城區勝豐鎮誠樂村。她因堅持法輪功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王淑華2024年12月23日被勝豐派出所(原朝陽鄉派出所)警察抓捕,關押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2025年9月19日,她被哈爾濱市道里法院判刑3年,11月27日被轉監至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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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欣芹:陝西安康市法輪功學員,女,1951年生,2025年74歲,安康市公路局退休職工。早年修鍊法輪功,後遭不分晝夜地強制洗腦,導致她的耳朵被迫害致殘,聽力微乎其微。多年以來,杜欣芹被國保長期監控、跟蹤,她與家屬隨時被“造訪”騷擾。2023年年底,杜欣芹被安康市漢濱區國保抓捕、關押,公安國保政法委等人員恐嚇她的家人不要請律師、不要曝光等。因此其獄中一直情況不明。近悉,杜欣芹已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6年12月。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374.html
王小紅: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法輪功學員,男,2025年六十多歲,他妻子王啟燕也是法輪功學員。兩人2011年5月31日在江夏區五里界鎮向周圍人講法輪功真相,被五里界鎮派出所警察抓捕,分別被關押在江夏區看守所和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之後兩人都被勞教。王啟燕被迫害精神失常了。2024年6月11日,王小紅因發放法輪功資料被人舉報,被江夏區國保警察抓捕到派出所,並抄家。因其血壓太高,警察只得在6月12日讓王小紅“取保候審”回家。2024年8月底,王小紅再次遭警察抓捕。後信心全無。近悉王小紅已經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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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萍: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法輪功學員,女。2023年3月6日,重慶市九龍坡區有六、七位法輪功學員被九龍坡區國保警察及楊家坪派出所警察綁架。其中,譚萍、黃渝彬等人因在楊家坪新世紀超市購物付款時使用印有法輪功好的人民幣(真相幣),遭人舉報被警察抓捕。後音信全無。後獲悉,其被刑事拘留、批捕、起訴。最後,當地法院以其在超市使用真相幣為由,對其判刑3年。刑期至: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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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布次仁: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又名貢波,藏族僧侶,德格縣銀南寺管理員,“拆寺建壩”受害人和抗議者,中國在押良心犯。2024年2月,中共當局在四川啟動了針對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縣境內金沙江上修建“崗托水電站”的項目,計劃搬遷和摧毀當地至少六個寺院(其中含汪堆寺、銀南寺等兩座可以追溯至13-14世紀的寺院)和兩個村莊(上旺托村和石帕村);因這些寺院內擁有大量古老壁畫等不可復原的歷史文物(即曾在文革時期經歷劫難,被竭力搶救保留),而且搬遷還要影響約2000名居民的生活,故2月14日開始,崗托鎮汪布頂鄉的僧俗民眾就集體到德格縣政府門前和平請願,希望不要把水電站建在崗托鎮和不要勞民傷財,讓民眾搬遷;該請願活動曾一度在國內的抖音、微信和微博等網路上傳出多個視頻,後被網民轉發到X平台、Facebook等國際媒體平台,立刻受到國際媒體關注與報導,唯中共官方微博及微信上相關視頻卻遭到刪除;從已發出的視頻中可見,當時請願活動中,穿著暗紅色僧袍的僧人雙手合十不斷向官員乞求,甚至跪下來,其他藏人也跟著跪下來,發出陣陣哭喊聲,但官員仍向前走而不為所動;2024年2月22日,因僧俗民眾持續抗議,遂遭當局武力鎮壓,數百名藏人民眾遭到大抓捕,同時德格縣的網路和通訊也隨即遭到封鎖;此期間,其作為德格縣銀南寺的管理員,為保護寺廟的文化歷史及文物不被拆毀,也極力支持並參與了和平請願活動,以期得到中共當局的共情與理解;但其所在寺廟因僧侶們對拆遷事宜反對強烈,遂遭到中共當局的“集中整頓”,其及寺廟住持西饒等眾僧侶被集體抓走進行“再教育”;審訊期間,大部分人均遭到毒打,以致於有些人需要接受治療;1個月後,多數人被取保獲釋,但其等數人仍被以涉嫌“領導針對近期該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縣崗託大壩項目的抗議活動”為罪由羈押不放;2025年6月17日獲悉,其案最終被四川省甘孜州德格縣法院以不確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期預至2027年3月;又悉,其被送獄中後慘遭酷刑折磨,因腦部嚴重受傷,視力喪失,已無法開口說話,也無法吞咽食物,故被緊急送往成都華西醫院接受治療。目前疑似在四川省雅安監獄(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新民南路16號,郵政編碼:625100)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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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瓊:湖南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女,1952年出生。2023年12月26日其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關押在常德市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縣法院判刑3年,罰金5千元。刑期至:202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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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順敏:浙江瑞安市公安局塘下派出所在職警察。1984年生,2025年41歲。楊順敏因在2025年4月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涉及瑞安市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徐龍升的批評性言論及視頻,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調查,並於2025年4月18日採取刑事拘留措施。2025年12月25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楊順敏被羈押後轄區十數個村在那張寫有“該同志工作能力強,作風正派,廉潔自律”紙上加蓋的公章,上千名轄區百姓厚厚一沓聯署捺印的證明材料,這是在當地鎮政府、市紀委等阻撓情況下其家屬拿到的,這足以說明楊順敏自2008年至今十七年從警生涯,如何善待轄區百姓,如何贏得百姓信任、愛戴。楊順敏現被關押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城東街道東沙路)樂清看守所,郵編325600。刑期:2025年4月18日—2027年10月17日。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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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月:遼寧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女。徐月於2005年開始修鍊法輪功。2025年6月3日,張艷霞、徐月被警察入室抓捕,一直被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構陷。2025年11月,黑山縣法院開庭,張艷霞獲刑5年,徐月獲刑2年6個月,據悉將在12月中旬把她們轉監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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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玲:廣東梅州市城區法輪功學員,女,2025年月50多歲。2025年4月23日上午,梅州市梅江區江南法輪功學員劉清玲與80多歲的老母親在路上被梅江區國保警察攔截搜身後抓捕。次日其老母親被家屬從派出所領回家,劉清玲一直未釋放,她被關押在梅州市城東看守所。後悉劉清玲已經被判刑2年6個月、罰款四萬元。刑期至:2027年10月22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26_12.html
蔡曦:廣東省佛山市法輪功學員,女,1959年生,2025年66歲,家住佛山市禪城區。蔡曦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多次被綁架、關押。2025年3月18日被佛山市禪城區祖廟派出所警察入室抓捕,抄家抄走了她的大法書籍、電腦、印表機等私人物品。蔡曦隨即遭刑事拘留,被關押至佛山禪城看守所構陷。後被批捕、起訴。2025年12月初,蔡曦的家屬在沒有得知法院開庭的情況下,接到通知,蔡曦已被判刑2年6個月。刑期至:2027年9月17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26_11.html
劉范欽:重慶市北碚區法輪功學員,女,1951年生,2025年74歲,重慶光學儀器廠退休幹部,1994年5月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7月中共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劉范欽女士因堅持法輪功信仰,多次遭到中共迫害,她曾被勞教1年9個月、判刑9年。2003年6月,劉范欽因曝光重大女研究生魏星艷(法輪功學員)被強姦案而被抓捕,遭大渡口區公安分局警察實施“拉抻吊銬”酷刑,她雙臂被迫害致殘,後被判刑9年,關入重慶女子監獄。劉范欽女士2025年4月27日到朝陽派出所宣講法輪功時被警察抓捕、關押;2025年11月12日,她遭重慶市江北區法院庭審,11月29日被判刑2年6個月。刑期至:2027年10月26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2674.html
初慶珍:山東萊陽市法輪功學員,女。2024年10月29日下午,初慶珍因網購電腦,被國保警察抓捕並抄家,抄走電腦、印表機、法輪功書籍。當日,她被關押在萊陽市沐浴店派出所,次日轉押至煙台市福山看守所,2024年11月6日被構陷至檢察院。2025年1月20日遭庭審,隨後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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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雲輝:重慶長壽區法輪功學員,女。是重慶市長壽區實驗中學退休教師,2018年開始修鍊法輪功。2025年1月21日,曾雲輝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人舉報,隨即被抓捕。曾雲輝被刑事拘留,關押在巴南區看守所,2025年2月28日被九龍坡區檢察院批捕。2025年6月23日,曾雲輝被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庭審。後被判刑1年3個月。刑期至2026年4月20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13.html
何炳英: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女,1960年生,2025年65歲。1997年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何炳英曾被勞教2年、判刑七年;近年來,她到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為女兒照看孩子,2025年4月23日遭長春南嶺派出所警察抓捕,並被關押、構陷。2025年12月獲悉,她被秘密判刑1年2個月,並於11月20日被轉監至吉林省長春市女子監獄服刑。目前,何炳英身體狀況令人擔憂。刑期至:2026年6月22日。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12.html
汪天銀: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女,1946年生,2025年已79歲,是貴陽市白雲區鋁廠退休職工。她於1993年開始修鍊法輪大法功。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汪天銀曾於2002年被勞教三年,在貴州女子勞教所被迫害;2012年又被抓捕,她後來被判刑9年,在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遭受迫害。2024年2月,汪天銀向百姓宣講法輪功,遭抓捕,被貴陽市公檢法合夥陷害。2025年1月,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對她判刑1年。當時汪天銀因身體原因,一直保外和監外執行。時隔八個月後,2025年9月,79歲高齡的汪天銀再被收監入監獄服刑。刑期至2026年9月。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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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麗萍:河北省任丘市華北油田法輪功學員,女,退休退休醫生,1962年生,2025年63歲。2024年1月25日,她去廣東惠州看望孩子,在任丘火車站查被搜查,把她隨身帶的電腦、《轉法輪》、1000多元真相幣搜走。之後他們就拉她去她家抄家。隨後她帶到了石家莊石鐵公安局,拘留了4天,警方想把她送看守所,結果潘麗萍檢查身體後不合格,血壓高壓198,低壓160多,還暈倒了。後來,石家莊鐵路警察把潘麗萍轉交給任丘市華北油田冀中公安局下屬單位渤海分局國保大隊非法監管。渤海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扣押了潘麗萍一萬元現金,以“取保候審”一年的形式,於2024年1月28日晚上,讓潘麗萍自己回家了。2025年4月其被判刑一年,後她被收監到河北石家莊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6年4月。信息來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12/1.html
卞富珍:女,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雙柏縣人,彝族,基督徒,楚雄彝族自治州雙柏縣城基督教“靈山教會”帶領人,中國在押良心犯。自幼生長於雲南省雙柏縣一彝族家庭;因其家族所在地自19世紀後半葉起就有外國傳教士前往雲南各地向傈僳族、怒族、彝族、苗族等多民族村寨傳福音,故至今在當地都有不少信徒信仰耶穌基督;在此環境中其早期即篤信耶穌基督,後受感呼召,其與丈夫尹成才一同致力於在雙柏縣城建立和服事一所家庭教會,名為“靈山教會”;2018年,因其教會未加入中共政府管控的“三自”教會,故遭打擊被雙柏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取締;後其教會活動被迫轉入私下聚會,但在2019年再次被要求停止聚會;之後其夫妻二人憑信心在不對外界造成所謂“干擾或擾亂社會秩序”的情況下,仍繼續在個人住宅內組織敬拜活動,並通過網路組織了35場聚會;2025年,隨著中共當局對全國基督教家庭教會的升級式打壓,2025年7月31日,其夫婦二人因召集信徒聚會突然被楚雄彝族自治州雙柏縣警方帶走傳喚,家遭查抄,當場沒收其用於宗教活動的手機、書籍、光碟和十字架等物品;次日即被以涉嫌“組織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9月5日,其丈夫被取保候審,但其卻被雙柏縣檢察院以同罪由予以批捕,因其被指控:1,長期組織未經批准的宗教活動,包括在線上線下多次召集信徒進行講經、禱告和唱詩等活動,並允許未成年人參與敬拜聚會;2,每次的聚會地點雖是私人場所,但屬未經政府批准設立為合法宗教場所,且其本人也不具備傳教資質;基於以上兩點,檢察院認為其行為構成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屬於違法,故應予以法辦;後其案很快被雙柏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並移交至雙柏縣法院審查;2025年12月,其案在雙柏縣法院開庭審理,12月17日最終被以“組織非法聚集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同時追繳其所在教會自成立以來所收取的奉獻款人民幣12,560元,刑期至2026年1月31日。目前被羈押於楚雄彝族自治州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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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月獲悉上期名錄中被迫害致死的1人的名單及簡歷
楊立成
楊立成:黑龍江齊齊哈爾法輪功學員,男,1944年3月3日生,家住齊齊哈爾鐵鋒區景秀和平小區10棟。楊立成因堅持法輪功信仰、堅持向民眾澄清法輪功遭迫害的事實,屢遭中共迫害。楊立成2021年被抓捕枉判4年半,他被關押在泰來監獄。本來他應於2025年9月末結束冤獄回家,被關押在泰來監獄十五監區,就是原來的所謂“出監教育”監區。但楊立成於2025年8月被迫害出現腦出血癥狀,隨後在監獄含冤離世。終年8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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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期中國大陸1719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刑期統計表:
本期在押已判的政治犯、良心犯名單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長短順序——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緩、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刑期不詳及羈押未判,來進行統計的。名單如下:
(1)死緩:共計11人。他們是:
朱惠來、朱培忍、羅讓貢求(藏)、丁漢忠、明經國、塔西甫拉提·特依拜(維)哈木拉提.吾甫爾、王國廷、沙塔爾‧沙吾提、崔斌希、爾扎提•巴吾東(維吾爾)
(2)無期徒刑:共計17人。他們是:
王炳章、買買提江•阿布都拉(維吾爾)、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維吾爾)、白瑪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吳澤衡、徐福明、胡勇、鞏進軍、麥爾丹•賽伊塔洪(維吾爾)、阿布杜熱扎克•夏木西丁(維吾爾)、索南林珠(藏)、多吉扎西(藏)強巴旺秋(藏)、阿布都熱扎克•沙依木(維)、熱依拉•達吾提(維吾爾)、
(3)有期徒刑:共計1427人。他們是:
判刑25年,5人:阿吾勒別克·努爾加合蒲(哈薩克)、迪力夏提·吾力拜依(哈)、肉孜•艾木杜拉、艾合麥提·麥提尼亞孜、肉孜·艾木都、
判刑23年,1人:臘吾爾孜拜•依孜巴沙爾(哈)、
判刑21年,1人:葉爾江.胡阿西(哈)
判刑20年,10人:色力克.木海(維)、阿斯哈·阿孜提別克(哈)、貢覺尼瑪(藏)、依司馬伊利.斯迪克(維吾爾族)、劉堯、李懷慶、古麗仙•阿巴斯(維)、伊敏江•拉赫米圖拉(維吾爾)、曲嘉旺波、賽里克•木海(哈)、
判刑19年10個月,1人:艾爾肯•吐爾遜(維)、
判刑19年,7人:張海濤、巴和提古麗·吾力拜依(哈)、恰特合•達吾列提(哈)、次成嘉措(藏)、古麗米拉•艾明(維吾爾)、羅桑金巴、呂桂玲、
判刑18年,10人:木拉提別克.吾麻爾(哈)、海米提·阿不都熱合曼(維)、洛迪嘉措(藏)、沙阿獃提·巴吳頓(維)、塔多堅參(藏)、任志強、孫大午、楊金德、丹增曲培、郝勁松、
判刑17年6個月,1人:穆薩江•伊瑪目(維吾爾)
判刑17年,2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薩克)、諾布•頓珠
判刑16年,1人:帕爾哈提·吐爾遜(維)、
判刑15年,12人:益西曲珍(藏)、迪克坦開(藏)、牙里坤.肉孜(維吾爾)、陳傑人、伊克帕·阿薩特(又譯:艾克拜爾·艾塞提)(維吾爾族)、巴給拉·吾力拜依(哈)、陳洪偉、乃比江•艾比布拉(維)、買買提•艾木杜拉、楊榮麗、馮斯瑜、庫爾班·馬木提、
判刑14年11個月,2人:麥爾耶姆古麗·麥海提、阿斯穆姑麗·麥麥提依明、
判刑14年6個月,2人:武全、艾山江•卡日(維)、
判刑14年,15人:趙海通、扎西達傑(藏)、南傑頓珠(藏)、包國華、珠扎(藏)、珠瑪別克.穆汗(哈薩克)、宋志剛、果然、王清、馬智武、牛騰宇、崗吉•志巴加(藏)、許志永、闞小勇、艾合麥提江·居麥、
判刑13年,10人:次成加材(藏)、洛桑克珠(藏)、鞠殿紅、秦永敏、孔文濤、張德武、楚繼東、艾濟孜•阿卜杜拉、蘇秀福、阿不都卡德爾·加拉里丁、
判刑12年,26人:倉央嘉措(藏)、姜偉、洛桑格培(藏)、肖傳雄、達吾提汗.達爾古色孜(哈薩克)、革振華、張順新、黃琦、鄧洪成、陳強、不列斯白克•葉爾買克巴依(哈)、何萍、孫萌、孫德華、張文英、李國慶、李長安、丁家喜、侯利軍、範文成、王立群、成孝寶、徐亞芬、尹桂英、唐高峰、艾爾肯·塔維克庫力、
判刑11年6個月,1人:馬鐵甫汗•再努拉、
判刑11年,8人:李建新、阿布拉江·阿烏提·阿有普(Ablajan Awut Ayup)、吳文章、孫志芬、王素平、吳成收、劉慶、上官雲開、
判刑10年8個月,2人:馬春、李立壯、
判刑10年6個月,1人:魏永漢
判刑10年3個月,1人:梁順景
判刑10年,46人:楊雄、庄友布、奧坎(哈薩克)、薩爾克提江(哈薩克)、肯傑別克﹒阿納爾別克(哈薩克)、別熱克汗.朵蘭汗(哈薩克)、梁琴、周育琴、黃雲敏、劉仁秋、朱家彩、李國愛、宋玉芝、李晶、欒凝、何林夏、加爾肯別克·卡生巴依(哈)、巴依木拉提·那如孜別克(哈)、郭平珍、哈德力別克•努爾蘭(哈)、楊麗艷、曾凡錦、海拉提江•烏斯曼(維)、于波、張廷祥、張秀芝、任海飛、果•喜饒嘉措、徐瑞萍、張訓菊、王義紅、王翠蘭、趙晉中、蔡秀瑛、方世梅、褚新宇、焦傳富、部金香、戴耀廷、康淑梅、任建平、毛麗旦·依拉吾冬(維)、李卓忠、廖燕瓊、楊俊成、丁香芹、
判刑9年8個月,1人:朱鳴鏑、
判刑9年7個月,1人:王曉光、
判刑9年6個月,5人:張仁光、朱孝清、戴之穎、徐長祿、付曌翠、
判刑9年4個月,1人:唐竹茵、
判刑9年2個月,1人:李雙平、
判刑9年1個月,1人:徐強
判刑9年,51人:邵承洛、彭石清、宮文義、施鳳香、王淑華、王怡、高立娟、王琳琳、程桂靖、陳繼海、買吾拉尼•努爾買買提(維)、李國欣、杜榮、張慧岩、孫利、何喜梅、王建敏、時紹平、張盛全、李嘉惠、孫志華、包萬明、申學文、張鵬、鄧萬英、蔡玉英、高曉歧、馮立齊、唐英傑、陳鴻元、王平創、張霞(武漢)、胡金慧、周三永、劉玲、張立萍、周華建、郎東月、高俊、易家海、王紅(重慶)、田麗莎、胡彪、楊智淵、齊志銀、杜秀艷、尹福英、陳艷秋、彭立發、姜德新、霍桂蘭、
判刑8年11個月,1人:劉穎匡
判刑8年6個月,8人:余榮新、譚順碧、李源東、趙美君、張玉萍、戴淑芳、庄東傑、占祥軍、
判刑8年4個月,1人:黃渝彬、
判刑8年,71人:武桂芝、喬向陽、任素香、文舉平、易文君、王聚才、韓猛、劉艷華、龔月貴、劉艷峰、程學珍、梁春華
程桂英 、宋德滿、趙俊香、王瑞玲、羅巧俐、張珍華、楊建錄、曹愛蘭、李美蓮、劉偉、艾朝玉、曾尉英、關興濤、曾繁傑、耿福霞、許那、於柏青、朱明容、鄔成均、郝志娓、李萬兵、朱恩華、張秀蘭、孫萬帥、桑珠(藏)、楊明玉、程巧雲、曲興、郭春玲、趙婕、郭飛雄、周德勇、李鳳英、韓春波、何祖彬、嚴英中、劉偉(漢中)、劉順芝、曹萍、趙舒妞、蘇錦玲、劉敬書、馬雲、張善娟、李友濱、於桂春、鄧道恆、匡宗堯、李艷霞、林洪傑、王威、孟慶潔、崗·仁卓瑪、曲鵬程、秦振泉、張蓮桂、孫桂香、白鴻敏、韓麗華、
判刑7年9個月,2人:許章清、鄒家成、
判刑7年8個月,2人:郝京明、宋愛玉、
判刑7年6 個月,30人:陳松艷、王子明、田寶昌、張莉、許高瑞、劉社紅、陳世貴、孟祥岐、張素英、羅江英、魯孟君、朱鳳蘭、李彥春、吳艷華、馬民慶、李彬、田樹君、顧愛民、張菊紅、張玉香、許恆奎、關成林、馬國斌、王一飛、孫文田、陳敏、何卓君、黃子悅、孔凡衛、魏素雯、
判刑7年5個月,1人:趙麗華、
判刑7年4個月,2人:王明慧、邱新乃、
判刑7年3個月,2人:霍曉輝、吳政亨、
判刑7年,96人:謝熱扎提.阿海(哈薩克)、趙仁霞、范明蘭、田世勝、陳迪才、李燕群、張玉明、塗愛蓮、趙秀娟、閆衛賓、高金平、楊智雄、沈紅奇、李行軍、孫江怡、陳新年、康卓才丹(藏)、楊學華、曹艷芬、於健莉、王東吉、王克民、王鳳芝、孟凡軍、王玉紅、王學勇、王鐵壯、韓建平、譚秋成、杜景義、張志蘭、李蕾、常玉春、李琛慧、劉書梅、吳冬梅、蔡智慧、謝清玲、孫中麗、楊海霞、劉曉紅、趙西娟、陳維權、張崑山、程連連、山福蓮、劉臣金、賈精文、黎芸、駱元英、馬芹、高鵬、莫新忠、趙天華、路朝波、劉淑珍、阮曉寰、王亞茹、劉燕美、陳仁林、岳乃亮、鍾以美、朱瑞、蘇翠芝、孫玉嬌、張淑萍、蔣宗會、譚守禮、廖文仙、李霞、王華洋、徐金鳳、胡玉蓉、鄭玉明、王朝傑、孔慶平、谷久梅、梁桂娟、孔久紅、姜春林、李艷萍、孫成榮、何桂藍、朱繼雨、郭長鎖、董郁玉、高曉穎、張秀芳、趙家賢、王正勇、崗布優博、崔軍、劉英君、孫洪柱、侯秀英、段曉榮、
判刑6年10個月,1人:高永麗、
判刑6年9個月,5人:陽春容、余慧明、區諾軒、梁國雄、林卓廷、
判刑6年7個月,3人:何啟明、施德來、柯耀林、
判刑6年6個月,14人:孫士偉、王朋影、高鵬光、郭立彬、陳熙濤、胡明霞、伊克拉木.努爾買買提(維)、彭卓棋、李秀珍、黃碧雲、楊雪盈、鄭達鴻、陳志全、楊巧麗、
判刑6年3個月,3人:姚淑霞、白洪友、劉會俠、
判刑6年2個月,1人:王宗堯、
判刑6年1個月,1人:鍾錦麟、
判刑6年,59人:劉萬勝、蔡彩影、尹峰、楊麗霞、劉伯濱、傅炫娟、姜奎、於嬌茹、單為和、呂相富、李峭松、何清香、周秀華、楊立君、金敏、魏彬、魯揚、朱忠富、周琳、李金蘭、齊小雲、塞朗(藏)、徐英、李紅紅、劉玉梅、李群、徐麗娜、趙躍、趙慶平、覃秋艷(妮可)、楊潔、張萍、姚力書、何冰鋼、宋宏偉、蔣明輝、吳有清、梁業寧、庄顯坤、王進倉、史文卓、狄蓮霞、孫淑雲、羅長雲、張秀琴、鄧賢程、黃禮喬、吳佳健、薛順蓉、彭建普、顏雪花、楊學貴、周丹、陳成個、高連厚、陸麗芳、馮國清、李樹蓮、李玉芬、
判刑5年10個月,1人:鄭永新、
判刑5年9個月,1人:黎智英、
判刑5年7個月,2人:伍健偉、李琴、
判刑5年6個月,32人:劉甲蘭、庄蝦昌、李冬菊、戴傳義、李方芳、張麗、李存國、李亞萍、布玉新、汪福明、李紅衛、孫霞、李一星、李建西、劉振剛、龔瑞平、吳青元、曾秀瓊、許靜波、邵明亮、李國英、溫粉華、魏三梅、楊傳厚、吳炎哆、伊向陽、嚴德蓉、呂先鋒、樊雲鵬、杜長江、袁吟英、付文傑、
判刑5年5個月:2人:劉曉華、霍壯平、
判刑5年4個月:1人:趙國愛、
判刑5年3個月,2人:劉麗麗、佟明宇、
判刑5年2個月,2人:孫錦輝、林景楠、
判刑5年1個月,1人:楊岳橋、
判刑5年,120人:孫繼萍、周永林、朱作亮、姜淑梅、曹永亮、李蘭強、、邵艷芳、李淑春、陳玉潔、洪長、王淑雲、胡玉蓮、李祝全、朱明蘭、卿立菊、陳忠國、於桂珍、成梅花、曾興陽、張榮秀、張慧、戴啟鴻、王東霞、季國榮、彭樹明、秦亞莉、謝漢柱、劉輝、范志勇、高洪傑、孫萍、劉全旺、吳海波、韓立萍、韓淑雲、孫麗娟、尤海軍、江號其、張軼博、李昆才、何紅彥、呂蔡利、陳翠珠、於艷華、姜春梅、李文明、謝桂芳、徐顏華、陳萍、蔡葆菊、陳軍、李鈞、王春曉、王麗娟、劉嘉、祝方霞、郭玉蘭、龔小蘭、許建超、張萍(蘭州)、王瑞娟、楊適怡、閆善衛、竇長營、姜艷萍、南振欣、常海花、張超、李詠梅、班顏超、劉洪運、李紅梅、雷秀香、黃雪琴、路剛、杜亮明、姜永芹、蘇桂英、金新春、張春雷、張翠芳、李曉岩、王洪梅、朱素貞、楊澤偉、范文芳、孫健、田玉傑、謝育軍、廖志軍、董道群、王桂令、徐德明、孫景娜、袁景秀、林楊鵬、謝慶財、萬長春、王奎蘭、李明霞、孫爽、趙桂萍、趙飛、李振娜、徐衛東、李守蘭、楊映鵬、傅雪冰、苗建國、王劍英、姚佳秀、李瑞花、鍾芳瓊、付鴻、李美虹、李忠元、張艷霞、曹根深、王曉群、
判刑4年11個月,2人:梁晃維、張可森、
判刑4年10個月,2人:王洪蘭、馮俊英、
判刑4年9個月,2人:孫曉嵐、盛桂蘭、
判刑4年8個月,3人:於春麗、黃之鋒、尹兆堅、
判刑4年6個月,76人:榮鐵文、圖丹羅珠、林久良、陸輝煌、唐雲淑、公丕榮、張喜維、孫玉霞、趙永秀、姚小艷肖青山、鍾蓉、劉俊華(九江)、羅雲、仝瑞卿、王洪武、王繼武、蘇慧麗、李志君、林永霞、楊紹政、孫慶菊、孫顯亭、季孝龍、薛桂雲、史可欽、趙燦、裴文海、劉玉紅、劉星、何曉華、靳淑英、鄒飛宇、劉麗影、蔣建忠、徐彩利、趙煥珍、陳昌蘭、高科、李靜、葛麗娟、郝玉紅、張玉錦、趙秀麗、蔣朝林、吳道芬、王慧琳、呂慶、何斌、譚兵林、周玉禎、黃立成、聶晶、陳秀蓮、謝國芬、張忠順、叢偉、張瑞鳳、高穎、張慧強、周麗娜、王寶茹、李彩瓊、王進仙、岑敖暉、劉翠仙、武際強、徐以忠、孔現臻、劉玉榮、尹登珍、楊福軍、孫承浩、王英、陶永紅、王玉、尹洪偉、
判刑4年5個月,2人:胡志偉、朱凱迪、
判刑4年4個月,1人:王國輝、
判刑4年3個月,3人:劉嫦娥、曹中榮、呂素民、
判刑4年2個月,2人:王鷹、張瑞童、
判刑4年,186人:盧永良、李林、胡今朝、張小娜、李麥英、李志芬、王金鳳、於守芬、王秀芳、石新紅、張彥芹、李仕海、杜春香、柳德玉、趙梅、唐禮榮、吳德修、林春子、焦曉華、陳銀汝、邢愛玲、叢蘭英、朱宗蘭、焦桂春、郭彩華、景鳳雲、張霞、孫文穩、陳桂蓮、鄭允美、楊明珍、宮玉博、王英、甄士傑、馬長青、王林、戎秀珍、繆秀瓊、欒德武、楊會勇、妙忠軍、蒲杏池、唐慧、陳元華、周景成、馬江、王彩雲、胡錦鳳、陳玉英、艾明霞、張玉堂、王秀英、陳秀玲、李金忠、李樹林、鍾列娜、郭莉、董秀榮、賈小玉、王春玲、李錦秋、陳秀芬、巫德蓉、史曉春、王連榮、劉進波、朱模成、劉愛華、亓英俊、賴東萍、潘剛、李延民、王敏(教授)、陸金華、袁愛榮、劉桂榮、古春英、李向紅、黃惠君、丁元德、王周琳、余發全、李彬陽、程明娟、馬淑華、韓振林、高淑貞、周春寶、張丙亮、時應吉、徐光、陳劍雄、李桂芳、韓春龍、張曉東、徐亞梅、張美菊、張君、田麗麗、張繼秋、盛麗、徐彩虹、郭伶、劉玉琴、樊瑞海、洪秀艷、聶景霞、趙紅梅、趙軍、黃濡紅、胡輝、田麗平、李利珍、楊秀花、黃邵溥、王建、馮勇軍、毛善春、羅國龍、馮貴春、李秀玲、朱玉軍、王莉、何鵬飛、袁瓊秀、彭海明、吳芳名、李文華、穆華、楊淑珍、張曉華、田志斌、張友光、張思鋒、苗雅文、楊淑琴、李文、高晶、王紅霞、王雲良、歐雪輝、何新芳、蘇澤生、李振金、王凡、賈素芹、祝令點、郭金仙、郭春芳、王乖彥、劉榮品、黃佑、張金籽、王威、劉聰、張鳳蓮、張曙光、孫德國、王淑敏、李財華、李德成、張展、彭祖銀、張越、梁雲、梁少琳、李國媛、趙春紅、張芝榕、劉金果、郜孟花、李振英、國月霞、劉兆宏、李清、姜雲天、蔣佳彤、李源佑、陳國蘭、王淑華(遼寧)、徐增臣、降央列謝、杜淑惠、李冬枝、
判刑3年10個月,4人:關智勇、王立梅、李麗、於春艷、
判刑3年9個月,9人:舒運蘭、李賢芝、孔德全、周紅燕、孫彩艷、徐琳、石翠英、漆玲、尹紅、
判刑3年8個月,5人:張述鳳、陳德光、李潔、韓曉棟、張瑞芳、
判刑3年7個月,1人:於素華、
判刑3年6個月,124人:孫永耀、梁耀敏、於蘭芳、白興文、於珍、劉一濤、閆麗娟、張連慶、佔新元、繆伯君、崔長勝、余洪英、慕恩、張桂萍、高培法、高文龍、李書鸞、董立彪、潘自爭、楊曉光、沙淑艷、馮蓮霞、王潤榮、張秀英、鄒華香、潘艷軍、樊金清、李建、張瑞萍、馬志茹、袁金明、魏春榮、肖華、趙長艷、王彥明、劉軍貿、邱德濃、陳雪艷、吳孔大、王忠、勇賢、馬艷華、肖崐、劉井春、李學貽、趙國坤、蔣職會、張占安、劉志明、牛艷、周洪亮、夏明金、祁開香、駱常勇、李芬、楊興理、朱天富、段瓊英、李濤、袁俊花、段在英、林明華、李景花、張兵、黎洪濤、武學章、朱蘭慧、劉春霞、張嘏、魏淑燕、劉旭、張傳文、趙穎、張忠、李孟君、劉春華、陳品霖、鄭桂香、康永翠、朱惠鑾、秦正芳、臧立遠、尹秋陽、張愛泉、張啟平、劉玉芬、蘇艷霞、高振秀、谷麗、趙蘭英、商秀芳、孟慶素、周敘琳、羅靜、張金玲、余樹惠、張喜梅、杜建新、付健、胡秀麗、蘭青中、侯浴椿、夏瑞迎、韓孝蓮、楊蘭英、邊效娥、周麗東、陳方華、畢金梅、佟靜、肖書君、王澤濱、袁軼群、王君平、梅廣芹、梅廣麗、郝淑萍、宋學春、劉先菊、姚洲、王秀蓮、
判刑3年5個月,1人:左秀雲、
判刑3年4個月,10人:譚得志、楊淑賢、王文傑、隋麗先、秦秀娟、趙曉紅、杜鳳娟、王菊香、劉桂芳、韓金花、
判刑3年3個月,11人:黃春玲、黃華、孟麗麗、汪澤宣、王世軍、李春豐、王桂英、夏洪民、劉永英、徐萬香、王杏妹、
判刑3年2個月,6人:張淑華、王秀枝、敬桂花、李芬玉、陳冬梅、李秀芹、
判刑3年,142人:王秀芳、趙龍英、陳岸君、陳秋菊、楊長寬、閆文成、程來花、張玉鳳、朱雅芬、喻穎祝、劉桂傑、王彥輝、馬利春、張春潔、周麗芝、徐占清、趙希萍、鍾齊蘭、王玉祥、胡水英、王秀蓮、孫琴、傑彩雲、趙德秀、孫秀珍、何曉燕、修艷鵬、宋曉梅、陳金華、呂永珍、李傳榮、溫永樹、李麗、劉民、趙寶利、桑丹、果洛華丹、張千、王麗、張茂霞、王永花、張淑芬、李秀珍、徐秀珍、梁樹發、秦書海、周春玲、張新發、趙玉坤、史庭福、強小俠、鄭榮珍、陳建平、龐善喜、劉桂蘭、於川程、劉淑花、趙立軍、劉讓芳、肖永康、李孝梅、余文生、陳學芬、王曉菁、張成艷、鄭小華、段桂秀、張旭、金寶存、楊淑玉、王翠玲、馮志傑、趙偉、何趁、馬凌仙、曲曉飛、羅希珍、趙顏華、姜常仙、呂淑珍、姜瑞華、趙會軍、方瑞琴、朱德艷、於萍、於立秋、李延賀(筆名富察)、亞夏爾·肖合拉提、劉福瑞、閆艷芳、魏少敏、夏洪蘭、張萬波、耿麗娟、吳裕勛、金曉峰、支占民、章建、鄭秀琴、賀洪軍、付文輝、呂三秀、管學恆、劉曉萍、鄭翠蘭、馬玲、李煥珍、楊惠芳、楊秀華、毛艷萍、王菊英、鄭樹力、李業亮、黃秀英、趙桂蓮、王秀玉、劉書榮、朱雲、袁洪英、潘漢玉、邢望力、冀會英、胡碧波、熊鳳蓮、吳少川、余梅、郭興梅、於永利、程桂君、劉宗珍、鄭洪玲、余秀瓊、趙俊芳、魏久福、王淑華(黑龍江)、杜欣芹、王小紅、譚萍、貢布次仁、楊碧瓊、
判刑2年10個月,3人:郝麗萍、談靜、楊潔、
判刑2年9個月,1人:趙雅靜、
判刑2年8個月,6人:徐月琴、羅義、朱桂清、潘淑仙、張蓉、區芬、
判刑2年6個月,34人:陳曉彬、蔡林華、秦松法、蘇春風、張亞茹、冉官權、詹瑞華、孫曉明、劉本芝、申玉國、王磊、李鵬、宋澤、張淑傑、趙鴻娥、陳久文、肇淑芝、唐興秀、鄒斌、陳明玉、龍克海、姜衛東、孫春花、薛少強、徐述堯、余勝華、張利芳、郭海成、趙彩霞、楊順敏、徐月、劉清玲、蔡曦、劉范欽、
判刑2年4個月,1人:王曉翠、
判刑2年3個月,4人:劉玉波、楊勵軍、林忠英、佘興敏、
判刑2年2個月,2人:占友超、聶中永、
判刑2年,41人:孫雪冰、岳春光、劉玉蘭、許健、辛林原、郭美學、張雅明、張桃鳳、朱亞梅、楊福靜、閔祥仙、張淑琴、劉小艷、杜麗娟、閆志秋、張淑霞、賈興蓉、羅素雅、吳桂菊、黃利俊、堯祖明、馬付民、劉美麗、張菊英、田鵬飛、楊雪珍、許運炎、王玉蘭、朱永珍、王淑香、王蘭英、劉蘭春、萬春琴、趙衛東、周桂花、李慶勝、朱細霞、張文萍、韓艷文、張秀群、初慶珍、
判刑2年以下,36人:鄒幸彤、李卓人、陳皓恆、問德懷、張鳳玲、楊雲傑、孫華、馬祖福、路連義、楊毓萍、華秀珍、王宏偉、劉秋霞、田海英、羅素玲、楊秀蘭、李正訓、林素貞、王健、江碧吟、楊宗霖、李坤芳、王均恆、李桂芹、富雲平、鍾庭菊、苗桂君、田秀芬、趙春艷、李淑珍、王玉蘭、劉燕、曾雲輝、何炳英、汪天銀、潘麗萍、卞富珍、
刑期不明,27人:扎西頓珠(藏)、扎西傑(藏)、項逢選、蘇東亮、納雜爾﹒葉爾江(哈薩克)、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哈薩克)、阿爾恆﹒巴雜爾別克(哈薩克)、烏木別提﹒卡斯木(哈薩克)、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哈薩克)、沙部旦﹒沙伊合(哈薩克)、耶爾肯別克﹒達列力(哈薩克)、肯傑別克﹒達列力(哈薩克)、瑪烏提﹒么斯爾汗(哈薩克)、王鈺超、臧金達、馬海鵬、高兵、范生漢、努爾莫哈提•亞辛(維)、常錚、董艷梅、項錦鋒、徐鳳玉、付金鳳、呂華、明月、王文果、周敏、
(4)羈押未判,共計264人(按區域分布如下):
1、北京(天津)16人:張文和、秦泗楓、李超然、辛賞、吳亞楠、秦小坡、高國傑、周國強、塗金燦、高兟、劉家玲、李學惠、郭毅巍、翟留俊、楊恵琴、葛志慧、 杜斌、
2、廣東11人:梁子亮、李銀秀、余浚聰、米久平、劉鵬華、李展、付常國、文成、朱宇飆、吳美芬、黎容好、顏志鴻、
3、浙江8人:陳法慶、昝愛宗、鄒巍、黃益梓、李永峰、邵祝敏、麻顯士、 黃琳婷、
4、湖北19人:向德斌、汪信全、李柯、郝明靜、吳玉喜、金漢艷、金漢琴、陳柏清、劉家財、向祚華、白建強、李家清、潘向榮、黃行芝、陳越利、宋玉德、楊治金、尹旭安、王喻平
5、四川13人:曼嘎(藏)、嘉揚多吉(藏)、強巴格勒(藏)、嘉央洛追(藏)、貢卻卓瑪(藏)、圖丹(藏)、余鳳連、馮勇軍、金犁、白才明、塗強、曹可雄、徐欣蕊、
6、上海8人:呂國妹、李藝、徐瑋、李平、陳品霖、毛恆鳳、華秀珍、孫洪琴、
7、吉林2人:王顥達、郭宏英。
8、河南17人:趙文靜、黃金桔、呂月霞、郭春該、張迪、張小平、何方美、劉興國、張維柱、陳利軍、賈榀、李前偉、賈芹、張小玉、常衛雲、胡衛明、孫治軍、閔良臣、胡洋、
9、山東10人:賈國璽、張文斌、豐曉燕、姜文忠、李延香、王麗珍、陳學遠、管曉燕、劉傑、李向陽、
10、重慶5人:鄧光英、譚昌蓉、張廷福、李學志。何朝正、
11、福建6人:陳天茂、劉建新、何觀嬌、余愛明、毛慧斌、林愛欽。
12、江蘇14人:劉德明、馮小妹、陶波、陸建榮、馬玉鳳、王甘霖、陶紅、楊芝祥、陳素英、朱培娟、張岳兵、李旭芳、吳強、蘇莉、
13、內蒙古2人: 張志江、拉幕札部(蒙)、
14、湖南13人:段守珍、歐道齊、周再強、董瑤瓊、郭介仁、謝陽、張春秋、程曉峰、方藝融、吳青春、李原風、尹建根、張雅笛、
15、安徽18人:陳三靈、洪桂連、王明海、萬紅霞、韓燕雷、謝志鋒、劉建、羅其剛、朱玉珍、周松林、丁中福、劉濤華、方恆才、常順、馬濤、趙宏亮、馬樹濤、
16、黑龍江4人:張立君、劉傑、郝淑娥、張森。
17、河北8人:王軍平、張夢穎、崔太、龐健、張愛民、池會田、陳合張琪沅。
18、甘肅1人:張盼成。
19、西藏7人:索南次帕(藏)、格桑梅朵(藏)、嘎松(藏)、任曉雲、張衛、
姚西林、達爾傑(藏)、
20、青海9人:魯•貢確嘉措(藏)、桑珠(藏)、榮西、(藏)、拉珍(藏)、曲桑嘉措(藏)、根敦倫珠(藏)孫清、多傑旦仁、澤噶嘉措。
21、廣西20人:覃偉進、覃律、“109錫安教案”:金明日、王林、劉江、孫聰、高穎佳、尹會彬、劉炳彬、穩成林(原名:林書斌)、汪中。被羈押的十三位女性信徒包括:王聰、米沙(原名:魏雲斐)、明麗(原名:朱明立)、吳秋雨、李盛娟、胡燕子、戰歌、安梅、梅子、
22、陝西9人:高智晟、費曉勝、吳永強、高全福、唐秉義、龐羽、 廉長年、廉旭亮、付娟、
23、新疆12人:寧惠榮、葉爾滅克﹒木思林、別依力汗.薩合達提及其兒子、拖合塔爾汗. 拖列吾汗、新傑恩斯汗. 巴格達,哈木拉提.吾甫爾、哈里斯別克·巴班、卡地爾丁. 吐達訇、克尤木•穆罕默德、阿提開姆•茹孜、米拉甫•木哈買提(維)。
24、遼寧15人:張乃君、張雪春、楊立才、王展、劉麗、雷鳳春、朱桂芹、龐光輝、李曉東、明道(曲紅波牧師)、王相超、邵華煊、陳健、劉雪雲、付友玲、
25、山西3人:張春蕾、曲紅、馬傑。
26、江西2人:周彩凡、時勇。
27、香港2人:李志宏、曾雨璇。
28、寧夏1人:王傑、、
29、海口2人:張文鵬、許宗平、
30、澳門1人:區錦新、
31、雲南3人:朱正武、朴錦順、李貴文、
八、本期中國大陸1719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名單索引
為了更方便人們查詢本網統計的在押政治犯、良心犯的名單,本網每期隨《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一起發布《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名單索引》。本索引將本期報告所統計的人員名單,以人員姓名拼音字母排序(A、B、C、D、E、F…..X、Y、Z)。查詢者可依據姓名的第一個拼音字母,即可查詢到相關人員姓名,而其簡介均可在報告中查找到。
如您獲知有未上名單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況,請隨時向我們知會,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名單索引如下
A.
阿布都熱扎克•沙依木(維)、阿布杜熱扎克•夏木西丁(維吾爾)、
阿不都卡德爾·加拉里丁、
阿布拉江·阿烏提·阿有普(Ablajan
Awut Ayup)
阿爾恆•巴雜爾別克(哈薩克)、
阿斯哈·阿孜提別克(哈)、阿斯穆姑麗·麥麥提依明、
阿提開姆•茹孜、
阿吾勒別克·努爾加合蒲(哈薩克)
艾朝玉、艾爾肯•吐爾遜(維)、艾爾肯·塔維克庫力(維)、艾合麥提·麥提尼、艾合麥提江·居麥、
亞孜(維)、艾濟孜•阿卜杜拉、艾山江•卡日(維)、艾明霞、
奧坎(哈薩克)、安梅、
B.
巴依木拉提·那如孜別克(哈)、巴和提古麗·吾力拜依(哈)、巴給拉·吾力拜依(哈)、
白鴻敏、白洪友、白建強、白興文、白瑪益西(藏)、
班顏超、
畢金梅、邊效娥、卞富珍、
包國華、包萬明、
別熱克汗.朵蘭汗(哈薩克)、別依力汗•薩合達提及其兒子(哈薩克)、
不列斯白克•葉爾買克巴依(哈)、布玉新、部金香、
C.
蔡葆菊、蔡彩影、蔡林華、蔡曦、蔡秀瑛、蔡玉英、蔡智慧、
曹愛蘭、曹根深、曹可雄、曹萍、曹艷芬、曹永亮、曹中榮、操科、
岑敖暉、
常海花、常順、常衛雲、常玉春、常錚、
陳岸君、陳柏清、陳昌蘭、陳成個、陳翠珠、陳德光、陳迪才、陳冬梅、陳法慶、陳方華、陳桂蓮、陳國蘭、陳合坤、陳皓恆、陳洪偉、陳鴻元、陳繼海、陳健、陳建平、陳劍雄、陳傑人、陳金華、陳久文、陳軍、陳利軍、陳敏、陳明玉、陳品霖、陳萍、陳強、陳秋菊、陳仁林、陳三靈、陳世貴、陳松艷、陳素英、陳天茂(福建)、陳維權、陳熙濤、陳曉彬、陳新年、陳秀芬、陳秀蓮、陳秀玲、陳雪艷、陳學芬、陳學遠、陳艷秋、陳越利、陳銀汝、陳元華、陳玉潔、陳玉英、陳志全、陳忠國、
程桂靖、程桂君、程桂英、程來花、程連連、程明娟、程巧雲、程曉峰、程學珍、
成梅花、成孝寶、
池會田、初慶珍、褚新宇、
次成加材(藏)、次成嘉措(藏)、倉央嘉措(藏)、
叢蘭英、叢偉、楚繼東、
崔斌、崔長勝、崔軍、崔太、
D.
達爾傑(藏)、達吾提汗•達爾古色孜(哈薩克)、
戴傳義、戴啟鴻、戴淑芳、戴耀廷、戴志超、戴之穎、
丹增曲培(藏)、
鄧道恆、鄧光英、鄧洪成、鄧萬英、鄧賢程、
迪克坦開(藏)、狄蓮霞、
丁漢忠、丁家喜、丁香芹、丁元德、丁中福、
董道群、董立彪、董秀榮、董艷梅、董瑤瓊、董郁玉、竇長營、
杜斌、杜長江、杜春香、杜鳳娟、杜建新、杜景義、杜麗娟、杜亮明、杜榮、杜淑惠、杜秀艷、杜欣芹、
段桂秀、段瓊英、段守珍、段曉榮、段在英、
多吉扎西(藏)、多傑旦仁、
E.
F.
樊金清、樊瑞海、樊雲鵬、
范明蘭、范生漢、範文成、范文芳、范志勇、
方瑞琴、方世梅、
費曉勝、
馮貴春、馮國清、馮俊英、馮立齊、馮蓮霞、馮斯瑜、馮小妹、馮勇軍、馮志傑、
豐曉燕、
付常國、付鴻、付健、付金鳳、付娟、付文輝、付文傑、傅炫娟、傅雪冰、付友玲、付曌翠、
富雲平、
G.
嘎松(藏)、崗布優博(藏)、崗吉•志巴加(藏)、崗·仁卓瑪(藏)
高兵、高國傑、高洪傑、高晶、高金平、高俊、高科、高立娟、高連厚、高培法、高鵬、高鵬光、高全福、高淑貞、高文龍、高曉歧、高曉穎、高穎、高穎佳、高永麗、高振秀、高智晟、郜孟花、
格桑梅朵(藏)、
革振華、葛麗娟、葛志慧、
根敦倫珠(藏)、
耿福霞、耿麗娟、耿宜敏、
宮文義、宮玉博、
鞏進軍、公丕榮
貢布次仁、貢覺尼瑪(藏)、貢卻卓瑪(藏)、
龔瑞平、龔小蘭、龔月貴、
古春英、古麗米拉•艾明(維吾爾)、古麗仙•阿巴斯(維)、
顧愛民、谷久梅、谷麗、
關成林、關興濤、關智勇、
管曉燕、管學恆、
郭彩華、郭長鎖、郭春芳、郭春該、郭春玲、郭飛雄、郭海成、郭宏英、郭介仁、郭金仙、郭莉、郭立彬、郭伶、郭美學、郭平珍、郭興梅、郭毅巍、郭玉蘭、
果洛華丹、果然、果•喜饒嘉措(藏)、國月霞、
H.
哈里斯別克·巴班(哈)、
哈木拉提•吾甫爾(哈薩克)、
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哈薩克)、
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哈薩克)、
海拉提江·烏斯曼(維)、海米提·阿不都熱合曼(維)、
郝勁松、郝京明、郝麗萍、郝明靜、郝淑娥、郝淑萍、郝玉紅、郝志娓、
韓春波、韓春龍、韓建平、韓金花、韓麗華、韓立萍、韓猛、韓淑雲、韓曉棟、韓孝蓮、韓燕雷、韓艷文、韓振林、
何斌、何冰鋼、何炳英、何朝正、何趁、何方美、何觀嬌、何桂藍、何紅彥、何林夏、何鵬飛、何萍、何啟明、何清香、何喜梅、何曉華、何曉燕、何新芳、何卓君、何祖彬、
賀洪軍、
洪長、洪桂連、洪秀艷、
侯利軍、侯秀英、侯浴椿、
胡碧波、胡彪、胡輝、胡錦鳳、胡今朝、胡金慧、胡明霞、胡水英、胡衛明、胡秀麗、胡洋、胡勇、胡燕子、胡玉蓮、胡玉蓉、胡志偉、
黃碧雲、黃春玲、黃華、黃惠君、黃金桔、黃立成、黃利俊、黃禮喬、黃琳婷、黃琦、黃濡紅、黃邵溥、黃行芝、黃秀英、黃雪琴、黃益梓、黃佑、黃雲敏、黃渝彬、黃之鋒、黃子悅、
霍桂蘭、霍曉輝、霍壯平、
I.
J.
季國榮、季孝龍、
冀會英、
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薩克)、
賈國璽、賈精文、賈榀、賈芹、賈素芹、賈小玉、賈興蓉、
嘉揚多吉(藏)、嘉央洛追(藏)、加爾肯別克·卡生巴依(哈)、
江碧吟、江號其、降央列謝、
姜常仙、姜春林、姜春梅、姜德新、姜奎、姜瑞華、姜淑梅、姜偉、姜衛東、姜文忠、姜艷萍、姜永芹、姜雲天、
蔣朝林、蔣佳彤、蔣建忠、蔣明輝、蔣職會、蔣宗會、
焦傳富、焦桂春、焦曉華、
傑彩雲、
金寶存、金漢琴、金漢艷、金犁、金敏、金明日、金曉峰、金新春、
靳淑英、
景鳳雲、敬桂花、
鞠殿紅、
K.
卡地爾丁. 吐達訇、
闞小勇、
康淑梅、康永翠、康卓才丹(藏)
克尤木•穆罕默德(維)、
柯耀林、
肯傑別克﹒阿納爾別克(哈薩克)、肯傑別克•達列力(哈薩克)、
孔德全、孔凡衛、孔久紅、孔慶平、孔文濤、孔現臻、
庫爾班·馬木提(維)、
匡宗堯、
L.
拉珍(藏)、拉幕札部(蒙)、臘吾爾孜拜·依孜巴沙爾(哈)、
蘭青中、郎東月、
賴東萍、
雷鳳春、雷秀香、
李彬、李彬陽、李財華、李彩瓊、李超然、李長安、李傳榮、李春豐、李存國、李德成、李冬菊、李冬枝、李方芳、李芬、李芬玉、李風蘭、李鳳英、李桂芳、李桂華(遼寧)、李桂芹、李貴文、李國愛、李國慶、李國欣、李國英、李國媛、李紅紅、李紅梅、李紅衛、李懷慶、李煥珍、李嘉惠、李家清、李建、李建西、李建新、李潔、李金蘭、李錦秋、李金忠、李晶、李靜(陝西)、李景花、李鈞、李柯、李昆才、李坤芳、李蘭強、李蕾、李麗(青島)、李麗(河北)、李立壯、李利珍、李林、李麥英、李美虹、李美蓮、李孟君、李明霞、李鵬、李平、李前偉、李峭松、李琴、李清、李慶勝、李群、李瑞花、李琛慧、李盛娟、李仕海、李守蘭、李樹蓮、李樹林、李書鸞、李淑春、李淑珍、李雙平、李濤、李萬兵、李文、李文華、李文明、李霞、李曉東、李曉岩、李孝梅、李賢芝、李向紅、李向陽、李行軍、李秀玲、李秀芹、李秀珍、李秀珍(甘肅)、李學惠、李學貽、李學志、李亞萍、李彥春、李艷萍、李艷霞、李延賀、李延民、李延香、李燕群、李藝、李一星、李業亮、李銀秀、李永峰、李詠梅、李友濱、李玉芬、李源東、李源佑、李展、李振金、李振娜、李振英、李正訓、李志芬、李志宏、李志君、李忠元、李祝全、李卓人、李卓忠、
黎洪濤、黎容好、黎芸、黎智英、
廉長年、廉旭亮、
梁春華、梁桂娟、梁國雄、梁晃維、梁順景、梁琴、梁少琳、梁樹發、梁耀敏、梁業寧、梁雲、梁子亮、
廖文仙、廖燕瓊、廖志軍、
林愛欽、林春子、林洪傑、林景楠、林久良、林明華、林素貞、林楊鵬、林永霞、林忠英、林卓廷、
劉愛華、劉本芝、劉炳彬、劉伯濱、劉嫦娥、劉臣金、劉春華、劉蘭春、
劉春霞、劉聰、劉翠仙、劉德明、劉范欽、劉福瑞、劉桂芳、劉桂傑、劉桂蘭、劉桂榮、劉洪運、劉輝、劉會俠、劉嘉、劉家財、劉家玲、劉甲蘭、劉建、劉建新、劉江、劉傑(黑龍江)、劉傑(山東)、劉金果、劉進波、劉井春、劉敬書、劉俊華、劉軍貿、劉麗、劉麗麗、劉麗影、劉玲、劉美麗、劉民、劉鵬華、劉慶、劉清玲、劉秋霞、劉全旺、劉讓芳、劉仁秋、劉榮品、劉社紅、劉書梅、劉書榮、劉淑花、劉淑珍、劉順芝、劉萬勝、劉偉、劉偉(漢中)、劉先菊、劉小艷、劉曉華、劉曉紅、劉曉萍、劉星、劉興國、劉旭、劉雪雲、劉燕、劉艷峰、劉艷華、劉燕美、劉堯、劉一濤、劉頴匡、劉英君、劉永英、劉玉波、劉玉芬、劉玉紅、劉玉蘭、劉玉梅、劉玉琴、劉玉榮、劉兆宏、劉振剛、劉志明、劉宗珍、
柳德玉、
盧永良、
陸輝煌、陸建榮、陸金華、陸麗芳、
路朝波、路連義、路剛、
魯•貢確嘉措(藏)、魯孟君、魯揚、
欒德武、欒凝、
洛迪嘉措(藏)、洛桑格培(藏)、洛桑克珠(藏)、
羅長雲、羅國龍、羅江英、羅靜、羅其剛、羅巧俐、羅讓貢求(藏)、羅桑金巴(藏)、羅素玲、羅素雅、羅希珍、羅義、羅雲、
駱常勇、駱元英、
呂蔡利、呂桂玲、呂國妹、呂華、呂慶、呂三秀、呂淑珍、呂素民、呂先鋒、呂相富、呂永珍、呂月霞、
M.
馬長青、馬春、馬付民、馬國斌、馬海鵬、馬江、馬傑、馬利春、馬玲、馬凌仙、馬民慶、馬芹、馬淑華、馬樹濤、馬濤、馬鐵甫汗•再努拉(哈薩克)、馬艷華、馬雲、馬玉鳳、馬志茹、馬智武、馬祖福、
瑪烏提•么斯爾汗(哈薩克)、
麻顯士、
麥爾丹•賽伊塔洪(維吾爾)、麥爾耶姆古麗·麥海提(維)、
買買提江•阿布都拉(維吾爾)、買吾拉尼•努爾買買提(維)、買買提•艾木杜拉(維)、
曼嘎(藏)、
毛恆鳳、毛慧斌、毛麗旦·依拉吾冬(維)、毛善春、毛艷萍、
梅廣芹、梅廣麗、梅子、
米久平、米拉甫•木哈買提(維)、米沙(原名:魏雲斐)、
繆伯君、繆秀瓊、妙忠軍、
苗桂君、苗建國、苗雅文、
閔良臣、閔祥仙、明道(曲紅波牧師)、明麗(原名:朱明立)、
明經國、明月、
孟凡軍、孟麗麗、孟慶潔、孟慶素、孟祥岐、
莫新忠、
慕恩、
木拉提別克.吾麻爾(哈)、穆華、穆薩江•伊瑪目(維吾爾)
N.
納雜爾•葉爾江(哈薩克)、
乃比江•艾比布拉(維)、
南傑頓珠(藏)、南振欣、
聶晶、聶景霞、聶中永、
寧惠榮、
牛騰宇、牛艷、
努爾莫哈提•亞辛
努爾蘭(哈薩克)、諾布•頓珠(藏)
O.
歐道齊、歐雪輝、
區芬、區錦新、區諾軒、
P.
帕爾哈提·吐爾遜(維)、
潘剛、潘漢玉、潘麗萍、潘淑仙、潘向榮、潘艷軍、潘自爭、
龐光輝、龐健、龐善喜、龐羽、
裴文海、
彭海明、彭建普、彭立發、彭石清、彭樹明、彭卓棋、彭祖銀、
朴錦順、
蒲杏池、
Q.
漆玲、齊小雲、齊志銀、
亓英俊、祁開香、
恰特合•達吾列提(哈)、
強巴格勒(藏)、強巴旺秋(藏)、強小俠、
喬向陽、喬鑫鑫、
秦泗楓、秦書海、秦松法、秦小坡、秦秀娟、秦亞莉、秦永敏、秦振泉、秦正芳、
覃秋艷(妮可)、覃偉進、卿立菊、
邱德濃、邱新乃、
曲紅、曲嘉旺波、曲鵬程、曲桑嘉措(藏)、曲曉飛、曲興、
R.
熱依拉•達吾提(維吾爾)、
冉官權、
任海飛、任建平、任素香、任曉雲、任志強、
戎秀珍、榮鐵文、榮西(藏)、肉孜•艾木杜拉(維)、肉孜·艾木都(維)、
阮曉寰、
S.
薩爾克提江(哈薩克)、塞朗(藏)、賽里克•木海(哈)
桑丹、桑珠(藏)、桑珠(藏)、
色力克.木海(維)、
沙阿獃提·巴吳頓(維)、沙部旦•沙伊合(哈薩克)、沙淑艷、沙塔爾‧沙吾提(維)、
單為和、山福蓮、上官雲開、商秀芳、
邵明亮、邵祝敏、
申學文、申玉國、
盛麗、
施德來、施鳳香、
石翠英、石新紅、
史可欽、史庭福、史文卓、史曉春、
時紹平、時應吉、時勇、
邵承洛、邵華煊、邵艷芳、
沈紅奇、盛桂蘭、
舒運蘭、
宋愛玉、宋德滿、宋宏偉、宋曉梅、宋學春、宋玉德、宋玉芝、宋澤、宋志剛、
蘇春風、蘇翠芝、蘇東亮、蘇桂英、蘇慧麗、蘇錦玲、蘇莉、蘇秀福、蘇艷霞、蘇澤生、
隋麗先、
索南次帕(藏)、索南公保(藏)、索南林珠(藏)、
孫彩艷、孫承浩、孫成榮、孫春花、孫聰、孫大午、孫德國、孫德華、孫桂香、孫洪琴、孫洪柱、孫華、孫繼萍、孫健、孫江怡、孫錦輝、孫景娜、孫利、孫麗娟、孫萌、孫萍、孫清、孫慶菊、孫琴、孫士偉、孫淑雲、孫爽、孫萬帥、孫文田、孫文穩、孫霞、孫顯亭、孫曉嵐、孫曉明、孫秀珍、孫永耀、孫雪冰、孫玉嬌、孫玉霞、孫志芬、孫志華、孫中麗、
T.
塔多堅參(藏)、塔西甫拉提·特依拜(維)
譚兵林、譚昌蓉、譚得志、譚萍、譚秋成、譚守禮、譚順碧、談靜、
唐秉義、唐慧、唐高峰、唐吉田、唐禮榮、唐興秀、唐英傑、唐雲淑、唐竹茵、
陶波、陶紅、陶永紅、
田寶昌、田海英、田麗麗、田麗平、田麗莎、田鵬飛、田世勝、田樹君、田秀芬、田玉傑、田志斌、
佟靜、佟明宇、仝瑞卿、
圖丹(藏)、圖丹羅珠(藏)、
塗愛蓮、塗金燦、塗強、
拖合塔爾汗•拖列吾汗(哈薩克族)、
U.
V.
W.
萬長春、萬春琴、萬紅霞、
王寶茹、王炳章、王朝傑、王彩雲、王春玲、王春曉、王聰、王翠蘭、王翠玲、王東吉、王東霞、王凡、王鳳英、王鳳芝、王甘霖、王乖彥、王國廷、王國輝、王桂令、王桂英、王顥達、王紅(重慶)、王洪蘭、王洪梅、王宏偉、王洪武、王紅霞、王華洋、王慧琳、王繼武、王建、王健、王建敏、王劍英、王傑、王進倉、王金鳳、王進仙、王聚才、王菊香、王菊英、王均恆、王軍平、王君平、王克民、王奎蘭、王磊、王蘭英、王莉、王麗、王立梅、王立群、王麗娟、王麗珍、王連榮、王林、王林(109錫安教案)、王琳琳、王敏(教授)、王明海、王明慧、王朋影、王平創、王清、王瑞娟、王瑞玲、王潤榮、王世軍、王淑華、王淑華(遼寧)、王淑華(黑龍江)、王淑敏、王淑香、王淑雲、王素平、王鐵壯、王威、王威(女)、王文果、王文傑、王曉翠、王曉光、王小紅、王曉菁、王曉群、王相超、王杏妹、王秀蓮、王秀蓮(吉林蛟河)、王秀玉、王秀英、王秀枝、王學勇、王亞茹、王彥輝、王彥明、王怡、王一飛、王義紅、王英、王英(廣東茂名)、王鷹、王永花、王雲良、王玉、王鈺超、王玉紅、王玉蘭、王玉蘭(遼寧)、王玉祥、王喻平、王澤濱、王展、王正勇、王子明、王忠、王周琳、王宗堯、
旺堆(藏)、
汪福明、汪天銀、汪信全、汪澤宣、汪中、
魏彬、魏春榮、魏久福、魏三梅、魏少敏、魏淑燕、魏素雯、魏永漢、
文舉平、問德懷、溫粉華、溫永樹、穩成林(原名:林書斌)、
武桂芝、武際強、武全、武學章、
吳成收、吳道芬、吳德修、吳冬梅、吳芳名、吳桂菊、吳海波、吳孔大、吳佳健、吳美芬、吳強、吳青元、吳少川、吳文章、吳小雨、吳亞楠、吳炎哆、吳艷華、吳有清、吳裕勛、吳玉喜、吳澤衡、吳政亨、
烏木別提•卡斯木(哈薩克)、
鄔成均、伍健偉、巫德蓉、
X.
希爾扎提•巴吾東(維吾爾)、
夏洪蘭、夏洪民、夏明金、夏瑞迎、
向德斌、向祚華、
項逢選、項錦鋒、
肖傳雄、肖華、肖崐、肖青山、肖書君、肖永康、
謝桂芳、謝國芬、謝漢柱、謝慶財、謝清玲、謝熱扎提.阿海(哈薩克)、謝陽、謝育軍、謝志鋒、
新傑恩斯汗•巴格達(哈薩克)、
辛林原、辛賞、
邢愛玲、邢望力、
熊鳳蓮、
修艷鵬、
徐彩虹、徐彩利、徐長祿、徐德明、徐鳳玉、徐福明、徐光、徐金鳳、徐麗娜、徐琳、徐強、徐瑞萍、徐述堯、徐萬香、徐瑋、徐衛東、徐欣蕊、徐秀珍、徐亞芬、徐亞梅、徐顏華、徐以忠、徐英、徐月、徐月琴、徐增臣、徐占清、
許高瑞、許恆奎、許健、許建超、許靜波、許那、許運炎、許章清、許志永、許宗平、
薛桂雲、薛少強、薛順蓉、
Y.
牙里坤.肉孜(維吾爾)、亞夏爾·肖合拉提、
閆麗娟、閆善衛、閆衛賓、閆文成、閆艷芳、閆志秋、
嚴德蓉、嚴英中、
顏雪花、顏志鴻、
楊碧瓊、楊長寬、楊傳厚、楊福靜、楊福軍、楊海霞、楊惠芳、楊恵琴、楊會勇、楊建錄、楊潔、楊潔(浙江)、楊金德、楊俊成、楊蘭英、楊立才、楊勵軍、楊立君、楊麗霞、楊麗艷、楊明玉、楊明珍、楊巧麗、楊榮麗、楊紹政、楊適怡、楊淑琴、楊淑賢、楊淑玉、楊淑珍、楊順敏、楊曉光、楊興理、楊雄、楊秀花、楊秀華、楊秀蘭、楊學貴、楊學華、楊雪盈、楊雪珍、楊映鵬、楊雲傑、楊毓萍、楊岳橋、楊治金、楊芝祥、楊智雄、楊智淵、楊宗霖、陽春容、
姚佳秀、姚力書、姚淑霞、姚西林、姚小艷、姚洲、堯祖明、
葉爾江.胡阿西(哈)、葉爾滅克•木思林(哈薩克)、
耶爾肯別克•達列力(哈薩克)、
伊克拉木•努爾買買提(維)、伊力哈木•土赫提(維吾爾)、伊克帕·阿薩特(維吾爾)、伊敏江•拉赫米圖拉(維吾爾)、伊向陽、
依司馬伊利. 斯迪克(維吾爾)、
益西曲珍(藏)、
易家海、易文君、
尹峰、尹福英、尹紅、尹洪偉、尹建根、尹桂英、尹會彬、尹秋陽、尹旭安、尹兆堅、
尤海軍、勇賢、
于波、於柏青、於川程、於春麗、於春艷、於桂春、於桂珍、於健莉、於嬌茹、於蘭芳、於立秋、於萍、於守芬、於素華、於艷華、於永利、於珍、
余愛明、余發全、余鳳連、余洪英、余慧明、余浚聰、余梅、余榮新、余勝華、余樹惠、余文生、佘興敏、余秀瓊、
喻穎祝、
袁愛榮、袁洪英、袁金明、袁景秀、袁俊花、袁瓊秀、袁軼群、袁吟英、
岳春光、岳乃亮、
Z.
臧金達、臧立遠、澤噶嘉措、
曾繁傑、曾凡錦、曾尉英、曾興陽、曾秀瓊、曾雨璇、曾雲輝、
扎西達傑(藏)、扎西頓珠(藏)、扎西傑(藏)、
翟留俊、占祥軍、佔新元、昝愛宗、詹瑞華、戰歌、
張愛民、張愛泉、張兵、張丙亮、張超、張成艷、張傳文、張春潔、張春蕾、張春雷、張春秋、張翠芳、張德武、張迪、張鳳蓮、張鳳玲、張嘏、張桂萍、張海濤、張慧、張慧強、張慧岩、張繼秋、張金籽、張金玲、張菊紅、張菊英、張君、張可森、張崑山、張麗、張莉、張利芳、張立君、張立萍、張連慶、張蓮桂、張茂霞、張美菊、張夢穎、張乃君、張盼成、張鵬、張萍、張萍(蘭州)、張啟平、張琪沅、張千、張仁光、張蓉、張榮秀、張瑞芳、張瑞鳳、張瑞萍、張瑞童、張森、張善娟、張盛全、張述鳳、張淑芬、張淑華、張淑傑、張淑萍、張淑琴、張淑霞、張曙光、張素英、張順新、張思鋒、張桃鳳、張廷福、張廷祥、張萬波、張衛、張維柱、張文斌、張文和、張文萍、張文英、張喜梅、張喜維、張霞(武漢)、張霞(德州)、張曉東、張曉華、張小娜、張小平、張小玉、張新發、張秀芳、張秀蘭、張秀琴、張秀群、張秀英、張秀芝、張雪春、張訓菊、張旭、張雅笛、張雅明、張亞茹、張彥芹、張艷霞、張軼博、張友光、張玉鳳、張玉錦、張玉明、張玉萍、張玉堂、張玉香、張越、張岳兵、張占安、張珍華、張志蘭、張志江、張芝榕、張忠、張忠順、
章建、
趙寶利、趙彩霞、趙燦、趙長慧、趙長艷、趙春紅、趙春艷、趙德秀、趙飛、趙桂蓮、趙桂萍、趙國愛、趙國坤、趙海通、趙鴻娥、趙宏亮、趙紅梅、趙煥珍、趙會軍、趙家賢、趙婕、趙晉中、趙軍、趙俊芳、趙俊香、趙蘭英、趙麗華、趙立軍、趙龍英、趙梅、趙美君、趙慶平、趙仁霞、趙舒妞、趙天華、趙偉、趙衛東、趙文靜、趙西娟、趙希萍、趙曉紅、趙秀娟、趙秀麗、趙雅靜、趙顏華、趙穎、趙永秀、趙玉坤、趙躍、
肇淑芝、
甄士傑、
鄭翠蘭、鄭達鴻、鄭桂香、鄭洪玲、鄭榮珍、鄭樹力、鄭小華、鄭秀琴、鄭永新、鄭玉明、鄭允美、支占民、
鍾芳瓊、鍾錦麟、鍾列娜、鍾齊蘭、鍾蓉、鍾庭菊、鍾以美、
周彩凡、周春寶、周春玲、周丹、周德勇、周桂花、周國強、周洪亮、周紅燕、周華建、周景成、周麗東、周麗娜、周麗芝、周琳、周敏、周三永、周松林、周秀華、周敘琳、周永林、周育琴、周再強、周玉禎、
朱德艷、朱恩華、朱鳳蘭、朱桂清、朱惠來、朱惠鑾、朱繼雨、朱家彩、朱凱迪、朱蘭慧、朱鳴鏑、朱明蘭、朱明容、朱模成、朱培娟、朱培忍、朱瑞、朱素貞、朱天富、朱細霞、朱孝清、朱雅芬、朱亞梅、朱穎、朱永珍、朱雲、朱玉軍、朱玉珍、朱宇飆、朱正武、朱忠富、朱宗蘭、朱作亮、
祝方霞、祝令點、
珠扎(藏)、珠瑪別克•穆汗(哈薩克)、
庄東傑、庄蝦昌、庄顯坤、庄友布、
鄒斌、鄒飛宇、鄒華香、鄒家成、鄒巍、鄒幸彤、
左秀雲、
文章來源:維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