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1月20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的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法轮功学员刘柱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刘柱: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法轮功学员,男,1965年生,2025年61岁,家住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马家屯。
2025年3月3日,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范立明等人跨地区到伊通,将他强行抓捕带走,并强迫他在接收卫星“大锅”前拍照。被抓捕后,刘柱一直被关押在榆树市看守所,随后被构陷起诉。2025年12月下旬,榆树市相关人员对他开庭,并以购买和安装接收新唐人电视的器材为借口,将其判刑3年,刑期至:202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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