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锋律师:致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及党委委员的公开信
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秦运彪局长及各位党委委员:
您们好!
我是周世锋,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孙力军、傅政华主导的709特大历史事件、被迫害者的标志性人物,电话13241550118。
我谨就近日山东律师于凯在北京因公开表达诉求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事,向贵局郑重致函,表达关注,并提出若干基于法律、政治与历史维度的理性建议。
一、关于案件基本性质的审慎判断
根据目前公开信息,于凯律师于2026年3月26日在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门前,以手持标语的方式表达制度性诉求,其内容主要涉及律师协会自治、会费缴纳方式及律师执业管理制度改革等问题。
从行为表现看:
未见实施暴力行为
未见组织、煽动群体性聚集
未造成现实、具体的公共秩序混乱
该行为本质上属于个体性的、表达性的意见呈现。
在此基础上,直接适用刑法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寻衅滋事罪”,并采取刑事拘留这一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是否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有必要予以高度审慎的再评估。
二、关于“寻衅滋事罪”适用边界的法律问题
“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边界模糊的问题,学界与实务界对此均有持续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