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石崗東村136畝集體土地被指未經合法程序被侵佔引爭議
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石崗東村東南向的小角落,其中有佔地136畝的土地,捲入了爭議的漩渦。國有全資企業廣州市番禺印染總廠稱該地塊是其合法程序購得的「國有」土地,而石崗東村的村民卻告訴記者,該地塊明確了是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石崗東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所有。同一宗土地,同時存在兩本土地權屬證書。
2019年7月,《中國經營報》曾以《爭議中的136畝「閑置」土地:同一宗土地兩本權屬證書》為題,對此進行了公開報道,一度引發社會關注。
近日,廣州市番禹區大龍街石崗東村的股民代表致函有關部門說,為了自己和子孫後代的權益,應積極支持並信任我社股民訴訟代表,對未經合法征地程序而被非法侵佔導致流失的村集體土地,進行依法依規為我社股東爭取合法權益,爭回本權屬村集體的土地,並自願提供個人《股權證》和《身份證》複印件,作依法依規積极參与維權的行動使用。希望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爭議多年的村集體土地資產,並依法追討侵佔者的賠償。
在一份題為《關於石崗東村「海尾」136畝土地訴訟要求》的書面材料中,廣州市番禹區大龍街石崗東村的股民代表陳述了事情經過:在2019年4月份,經過半數股東簽名同意,由時任村主任張某學作股東代表向省自然資源廳提出對石崗東村「海尾」136畝土地行政複議。
由於我村於同年7月5日向省自然資源廳遞交了一份證明,載明我村在2017年村經濟社理事長沒有改選(意思為張某學不是時任理事長)而進行阻攔。村委會應提供張某學為村經濟社理事長的證明,村黨委卻不同意蓋章,導致案件拖延。有村民到政府相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才得以證實張某學為連任三屆我村經濟社法定代表人兼理事長。
再向省自然資源廳遞交信息公開的證明才接受處理。並於2019年11月28日收到了複議決定書,結果是「申請人主張的番禺區印染總廠土地徵收的違法問題,不屬於本案審查的範圍,本廳不予調處……申請人收到複議決定書可以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