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履約中被告知返還土地 三山五園文化項目遇阻

2017年3月,北京奇想飛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北京金翠湖農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翠湖公司)簽訂協議書,約定由雙方共同利用金翠湖公司承租的海淀區上庄鎮翠湖北路南側、上庄路西側的4.1864公頃用地,共同推動「三山五園文化創意園」的長期發展。「正當我公司與金翠湖公司積極履行合作協議時,卻被告知法院判決解除金翠湖公司與魏某和上庄村委會的協議,由喬某明(實際為金翠湖公司)向魏某返還該塊土地。」北京奇想飛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該公司一向遵守法律,尊重司法,但金翠湖公司返還土地,必將嚴重影響該公司在該地塊上正在順利進行的三山五園文化項目,極大地損害其合法權益。

北京奇想飛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 年12 月29 日,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0萬元。公司經營範圍為:文化藝術交流策劃(演出中介除外)、企業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商務信息諮詢、會務服務、企業管理諮詢等。2017年3月17日,我公司與金翠湖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書》,約定由雙方共同利用金翠湖公司承租的海淀區上庄鎮翠湖北路南側、上庄路西側的4.1864公頃用地,共同推動「三山五園文化創意園」的長期發展。該項目所舉辦的活動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或撥款補貼。•
在簽署上述合作協議書時,金翠湖公司向我公司出示了2010年4月8日上庄村委會與魏某和金翠湖公司(有加蓋公章)共同簽訂的《流轉協議(代合同)》。該協議約定,由金翠湖公司承包位於金翠湖小區東側80畝土地,租期20年。金翠湖公司與我公司簽約時說明,該合同簽約時流轉丙方為喬某明,2014年11月經上庄村委會、魏某同意,由金翠湖公司利用上述流轉土地進行項目運作,同時上庄村委會、魏某、喬某明均同意將流轉協議丙方變更為金翠湖公司,但各方不再另行簽訂轉讓協議,由上庄村委會、魏某和喬某明在各自持有的原流轉協議丙方處加蓋金翠湖公司公章。
當時,金翠湖公司向我公司出示了相關文件和資料。該等資料證明,金翠湖公司承租該土地後以自身的名義與在此承租範圍內利用承租土地進行項目合作,並向上庄村委會遞交了建設用地核審表等相關文件,上庄村委會對上述合作項目均表示同意並加蓋公章。我公司在核實了上述文件和資料後正式與金翠湖公司簽約。
然而,正當我公司與金翠湖公司積極履行合作協議時,卻被告知法院判決解除金翠湖公司與魏某和上庄村委會的協議,由喬某明(實際為金翠湖公司)向魏某返還該塊土地。詳見(2016)京0108民初1237號、(2017)京0108民初22392號民事判決書。
北京奇想飛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一向遵守法律,尊重司法,但金翠湖公司返還土地,必將嚴重影響我公司在該地塊上正在順利進行的三山五園文化項目,極大地損害我公司的合法權益。期盼上級領導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查清此事,公正裁判,切實維護我司的合法權益。
轉自:http://www.peoplescck.com/sfzh/20200616/12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