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仍判吳姓男子8年刑,並於刑前強制監護2年;最高法院維持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長照悲歌!桃園市蘆竹44歲吳姓男子,前年不堪長期照顧脊椎開刀的69歲母親而承受的壓力,致重度憂鬱,竟勒斃母親,伴屍7小時後報警自首,桃園地院國民法官予2度減刑,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8年;吳男上訴後難過說獨自照顧母親6、7年,每天只能睡1、2小時,犯後相當後悔,高等法院仍判吳8年刑,並於刑前強制監護2年;最高法院維持定讞。
檢警調查,吳父很早就過世,未婚的吳男與媽媽同住,同樣未婚的妹妹則住在隔壁,吳母有脊椎問題,多次手術仍未見好轉,平時只能緩慢行走,三餐由吳男打理,吳男曾申請長照服務,前年端午節前吳母再次開刀,出院後返家休養。
起訴指出,2023年6月26日上午9點30分,吳男在住家1樓母親房門前,以右手前臂勒母致窒息死亡,7小時後才向警方自首。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吳男確實付出相當心力照顧母親,也因為長期照護母親,以及母親生病發出的聲音影響其睡眠,給他帶來很大的精神壓力,使他患重鬱症,因吳為求能從照護母親獲得解脫而犯案。
一審國民法庭考量吳男已獲胞妹原諒,且依精神科醫生鑒定意見及全案卷證,其殺人時受重鬱症影響,辨別違法能力顯著降低,予減輕其刑,且符自首也可減刑,因此判刑8年。
二審高院審理時,吳男稱母親因椎間盤突出動手術,術後疼痛難耐,他為了方便喂葯而和母親同房,母親痛得呻吟不止,造成他煩噪不耐,案發當天他控制不住情緒鑄下大錯。
二審仍判8年徒刑,並於刑前強制監護2年,最高法院駁回吳男上訴定讞。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