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 8 月

高級鑒定師變詐欺犯?古董班學員怒控砸百萬買到仿品 獲判賠108萬

羅男投擲逾百萬元購買9件古董送鑒,卻驚覺全為仿品,憤而提告求償148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賠10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羅男投擲逾百萬元購買9件古董送鑒,卻驚覺全為仿品,憤而提告求償148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賠10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具備中國陶瓷高級鑒定師資格、天荷藝術品公司黃姓執行長,被控以「古董投資致富課程」招攬學員,實際販售現代仿製古董牟利,學員羅男投擲逾百萬元購買9件古董送鑒後,卻驚覺全為仿品,憤而提告求償148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判賠10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於2021年繳交8萬8000元參加黃女開設的古董鑒識課程,並獲得一件名為「綠軸絞胎蓋盒」的古董作為贈品。課程期間,黃女在LINE群組張貼「精藏品周報」,聲稱所售古董來自海外藏家,具高轉售獲利空間,吸引學員購買。

羅男控訴,他兩個月內陸續花費逾百萬元購買包含宋瓷、清朝琺瑯瓶、齊白石字畫等9件古董,事後送中興動產鑒價公司鑒定才發現全是仿品,市值竟不到他支付金額的10分之1,其中最貴的「宋鈞窯紫斑折沿盤」開價18萬元,實際進貨價僅5770元,讓他氣憤難平。

羅男不滿受騙,2022年5月提起刑事告訴,2023年另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買賣契約因詐欺應解除,表示自己遭詐金額非少,身心飽受煎熬,要求黃女返還全部價金及慰撫金。

黃女則辯稱,本身專營古董、字畫買賣,且擁有中國陶瓷高級鑒定師、中國藝術品鑒定師證照,具備辨識古董、名家字畫的專業知識,也曾於康華飯店舉辦古董鑒識入門課程。她強調,學員報名後即可獲贈古董,羅男並非購買;另承辦方已盡專業能力挑選最佳物件,販售前提醒「風險自負」,認為學員應自行評估經濟條件與喜好選購,否認詐欺意圖。

士林地院審酌,黃女明知古董來源多數來自網路拍賣平台,真品機率低,卻未主動揭露來源及風險,反以其專業背景營造信賴關係,構成有義務卻故意不告知的隱匿行為,在法律上已構成詐欺行為。

士林地院審理,羅男雖於2022年得知仿品事實,卻遲至2023年才依法通知解除契約,已逾民法6個月期限,喪失解除契約權,無法以瑕疵擔保請求退費;但基於不當得利,判處黃女仍應返還扣除部分成本後的價金108萬7628元。

刑事局詐防中心股長洪丞奇指出,法官認定被告黃女構成詐欺罪(刑法第339條),關鍵在於「故意隱匿重要資訊」並「利用專業背景製造信任」,導致買家誤信而受損。本案中,黃女未揭露古董的真實來源,卻以「中國陶瓷高級鑒定師」身分營造專業可信形象,誘導羅男相信所購古董為真品且具投資價值。

洪丞奇補充,若賣家已充分揭露風險,例如明確告知「物品未經鑒定,真偽不明」,且買家自行承擔風險,則較難認定詐欺成立。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