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考錄的公務員。2011年12月,我在單位編製冊和編製系統里的信息被篡改。我的編製丟了10年沒人管,檔案有問題放在人事局保管,工資漲不了,嚴重侵害了我的正當權益。」家住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代欽塔拉蘇木直屬機關的張玉花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我叫張玉花,女,1979年6月出生,大專文化程度。我是2003年考錄的公務員。2011年12月,我在單位編製冊和編製系統里的信息被當時管我們單位編製冊的唐某山篡改為:張玉花,男,身份證號152222197901284XXX。這個不是我的身份信息,我的正確信息是:張玉花,女,身份證號152222197906262XXX。因此,造成我10年沒有編製。
2019年9月,自治區巡視組來科右中旗巡視。我拿著我的檔案材料找到巡視組,在其幫助下我晚得4年的副主任科員待遇,得了2年的待遇11000元,還丟了2年的待遇。因公務員編製丟失的原因,人事檔案還在人事局,工資待遇無法正常享受。
2020年6月,公務員工資普調我的沒漲工資,單位會計說「你的檔案在人事局呢」;2020年6月15日,我找到組織部。組織部部長和管理公務員檔案的同志告訴我:「你的檔案編製有問題,所以檔案在人事局漲不了工資。」我的公務員編製丟了10年沒人管,公務員檔案有問題放在人事局保管,工資漲不了,嚴重侵害了我的正當權益。
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是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的重大命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終是以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為依歸,要以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成效的核心評判標準。我的訴求,一是給我恢復公務員編製,恢復我的公務員待遇;二是對參與篡改本人編製信息的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給後人一個警示。(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 張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