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男子護犬「坐死」鄰居自首 台南國民法官判8年半

鄭姓男子目睹鄰居毆打愛犬,失控將對方壓制在地,並坐壓胸背致其窒息身亡,台南地院國民法庭認定過當壓制導致死亡,依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6月。(民眾提供)

鄭姓男子目睹鄰居毆打愛犬,失控將對方壓制在地,並坐壓胸背致其窒息身亡,台南地院國民法庭認定過當壓制導致死亡,依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6月。(民眾提供)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鄭姓男子不滿喝醉的蔡姓鄰居打狗,活活把對方「坐死」,但台南地院國民法庭認為,鄭男對酒醉無防衛能力的對象施暴、蔡男倒地後仍繼續攻擊,雖然符合自首要件減刑,仍依傷害致死罪判8年半。

2023年12月19日凌晨1時許,66歲鄭男發現鄰居蔡姓男子酒後毆打他的愛犬,2人爆發衝突。鄭男供稱在扭打過程中,蔡男跌倒在地,他一度坐上對方胸背部強行壓制,直到對方失去意識,驚覺不對勁,騎車到警三分局長安派出所報案。

警方到場發現蔡男頭部多處瘀青與撕裂傷,送醫後宣告不治,鄭男起初對警方表示「不清楚發生什麼事」、僅稱看到鄰居倒卧門前,但警方深入追問後,他坦承是因目睹蔡男攻擊愛犬才與對方發生推擠。

法官根據成功大學醫院解剖報告、現場血跡DNA、員警密錄器影像與法醫鑒定意見,確認蔡男死因為胸背部長時間受壓造成呼吸受阻,並伴隨肝臟莢膜損傷,坐壓行為與死亡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刑法對傷害致死罪的處罰是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由於鄭男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再依據刑法對減刑的比例規定,如果是判無期徒刑,減輕後可判15年至20年,如果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減輕後可判3年6月到14年11月。

但是,國民法官認為鄭男壓制方式過當、對方醉酒失去防衛能力、事後未賠償或取得諒解,供詞反覆且未見具體悔意,最終合議庭判處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