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陵崗村近兩千畝集體土地被非法買賣追討難

「2001年至2003年期間,當地以歷史違法用地補辦手續的方式審批了大量土地。相關土地批文系倒簽時間,偽造成1998年的文號。涉及陵崗村的土地多達近兩千畝。六年來,為了追討被非法買賣的土地,村民們不辭辛苦,多方奔走,至今無果。」近日,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開發區陵崗村的村民致函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陵崗村被非法買賣土地的問題,懇請上級領導引起必要的關注,督促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

  其一,以歷史違法用地補辦手續的方式審批土地。2001年至2003年期間,當地以歷史違法用地補辦手續的方式審批了大量土地。相關土地批文系倒簽時間,偽造成1998年的文號。涉及陵崗村的土地多達近兩千畝。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精神,地方政府無權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需要審批的報國務院。中山市國土資源局明知這一規定,但仍要將2001年至2003年期間的違法行為合法化,那就只能將違法的文件審批時間倒簽成1998年。然而,偽造的批文中土地的買方公司主體1998年均尚未成立。
  其二,將村集體土地受讓於作工業用地或綠化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通過,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2001年至2003年期間的違法行為偽造成1998年的批文,其目的就是為了規避修訂後實施的《土地管理法》。然而,2003年至2007年期間,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仍以批複形式分別將村集體土地受讓於作工業用地或綠化用地等。
其三,開發商在開會協商期間繼續違法開工建設。自2013年起,陵崗百姓欲通過選舉訴訟代表尋求法律途徑救濟,然而,在社區居委出具的《會議紀要》中,卻明確闡述了火炬開發區的態度:「不贊成、不支持、不參與、不出資、不蓋章。」無奈之下,陵崗百姓將本案的事實向新聞媒體反映,請求得到援助。後該請求被轉至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處理。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要求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支隊依法進行處理。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在復函中稱「為了保障社會多層利益關係不受影響,陵崗村被徵用的涉案土地不作退還」。
至2017年,陵崗村民再次向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實名舉報,請求對被非法買賣的土地依法立案查處。經層層轉達至當地政府部門。從協調會上獲得的《文件呈批表》中看到: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相關部門開會研究處理方案。然而,陵崗百姓沒有等來相關部門的處理方案。相關部門一邊與村民代表開會協商,另一邊開發商則繼續違法開工建設,試圖改變土地現狀。
 其四,為追討被非法買賣的土地四處奔波,六年無果。從上述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陵崗村民就持續不斷地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到2012年將部分違法犯罪人員追究刑事責任,陵崗村民用了近十年的時間。2013年起,為了追討被非法買賣的土地,至今為止陵崗村民用了將近六年的時間。
根據2015年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中山期間對本案提出的指導意見,訴訟代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生效的判決均認定中山市國土資源局的行政行為違法,並判令其重作。然而中山市自然資源局(原國土資源局)仍然不予立案。陵崗村民訴至法院的訴求,因利益關聯較大,法院表達出無可奈何,要麼不予受理,要麼駁回起訴,違規違法行為一直處於持續狀態。
群眾利益無小事。現在陵崗村民面對的實際問題是:省市相關部門對違規違法的事實均已確認,但是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追究,以致百姓的家園被毀,綠水青山不再。懇請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能夠正確地、及時地對陵崗村被非法買賣土地的情況引起必要的關注,督促相關的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

轉自:http://www.peoplescck.com/jjsn/20200807/13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