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聲請每日報到的指定時段,從2小時放寬為5小時,以利安排每日行程,但高院審酌後認為聲請理由空泛,裁定駁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被控於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案中,利用阿波羅公司侵佔中影股權資產,一審被依侵占罪判刑3年6月、依商會法判刑6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高院今年4月裁定蔡正元須配戴電子腳鐐,並每日以電監設備向電子監控中心報到,蔡日前聲請每日報到的指定時段,從2小時放寬為5小時,以利安排每日行程,但高院審酌後認為聲請理由空泛,裁定駁回。
高等法院4月25日開庭傳喚蔡正元後,認定他的犯罪所得高達2億8000多萬元,且始終否認犯行,有強烈的逃亡動機及可能性,且他先前被限制出境、出海的時間已達法定的5年上限,不能再延長,但蔡正元頻繁入出境。
合議庭為確保日後順利審判、執行,當庭裁定蔡正元須配戴電子腳鐐,並於每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限制住居的住處,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蔡正元日前聲請放寬報到時段,由2小時變更為上午9點半至下午2點半,以利他安排每日行程。
高院審酌,蔡正元於2023年6月17日限制出境、出海期屆滿後,已頻繁出入國境高達20次,畏罪逃亡的可能性相應升高,蔡正元僅空泛的聲請變更報到時間,並未具體說明原本指定的報到時間,有何窒礙難行之處,綜合考量科控設備的功能、效果,以及對蔡生活狀況的影響程度,仍以現行指定的2小時時段為宜,故駁回蔡的聲請。
蔡正元並非第一次對電子腳環有意見,今年5月他開庭後,也向法官指出腳環太緊,法官請院方連絡廠商派員到高院,幫他調松一格,他才滿意的離開法院。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